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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歐陽娜娜,入門價988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毒眸

“每個女孩都想成為”的歐陽娜娜,近期因為自創品牌“nabi”陷入輿論風波。

雖然她接受採訪時並不贊同“每個女孩都想成為歐陽娜娜”,“希望每個女孩都能成為自己”,但從其品牌定位“精緻舒適的生活方式”,和上線的純白色睡衣、浴袍、眼罩、玩偶等產品來看,其目標客戶應該仍然是那些“想要成為她”的年輕女孩們。

但產品過高的定價,和與定價嚴重不符的面料與設計,讓“成為歐陽娜娜”代價高昂,也因此遭到網友批判。

nabi官方小程式顯示,在第一批上線的單品裡,純白睡衣套裝和浴袍售價都是988元,兔子玩偶388元,最便宜的是兩雙168的純白色襪子和148的純白色眼罩。目前除了988的兩款外,其他產品都已經顯示售罄,暫時還沒有新產品上線。

其實明星做潮牌,早不是新鮮事了。從2003年陳冠希的CLOT,在海內外擁有多家實體店鋪的STAYREAL,再到最近幾年白敬亭創辦的服裝品牌GOODBAI、王嘉爾的TEAMWANG DESIGN、鹿晗的U。G。C等等。幾乎每年,都有不少明星入局潮牌賽道。

這些潮牌的單品價格也基本都不會“平價”,潮流品牌本就不同於快消品,會產生一部分溢價,再加上明星本人的流量加持,價格自然是水漲船高。

每個做潮牌的明星,都幻想自己能成為下一個帶著CLOT登上紐約時裝週的陳冠希。但事實是,這些品牌大多都是在粉絲圈子裡打轉再打轉,最終悄無聲息地關張。

為什麼這麼多明星扎堆做潮牌?這到底是不是一門好生意?

為什麼明星愛做潮牌?

不得不承認的現實情況是,坐擁流量、人脈和時尚圈資源的明星們,做潮牌可比普通創業者簡單太多了。

從成本角度考慮,明星開潮牌可以省去不少支出,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宣傳及公關費用。不需要花大價錢找代言人,因為明星本人就是品牌的“活廣告”。

幾乎每個做潮牌的明星,都會不厭其煩地在各種場合為自己的品牌“帶貨”,比如穿著自己的牌子出現在機場,釋出照片在社交媒體,或者親自給自己的品牌做模特。黃明昊還帶著自己的團隊上過綜藝,宣傳力度直接拉滿。

上綜藝“幫公司挖人”

除了明星本人之外,他們的人脈關係,也會為品牌提供強有力的宣傳。

大部分品牌都有“帶貨KPI”,一般由公關部來承擔,需要透過和藝人團隊和造型團隊密切聯絡,從而讓產品成功地在明星們的身上出現,再提供“返圖”用來宣傳。

明星的任何公開造型,本質上都是生意。有時尚行業從業者告訴

為什麼明星愛做潮牌?

,很多品牌公關會用和藝人團隊或造型師之間的人情關係,來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關係沒到能“刷臉”的程度,那麼就需要付錢。有些造型師也因此成為品牌和藝人的“中間商”,為明星的公開造型明碼標價。正因如此,認識不少圈內好友和造型師們的明星們,幾乎可以零成本地完成這項工作。

更重要的是,明星品牌擁有天然的客戶基礎——粉絲,這是新品牌們夢寐以求的種子使用者和私域流量(他們甚至不需要知道這些行業黑話)。

雖然“破圈”很難,但啟動的過程的確非常簡單,只要宣傳到位,至少在打響第一槍的時候,粉絲都會買賬,並且有著比其他新品牌更高的復購率。

當然,也是基於此,明星的品牌即便定價偏高,大部分粉絲也仍然會選擇購買。對他們來說,這是最直接的、支援自家偶像的方式。

但這樣還不足以解釋明星熱衷於潮牌的動因。事實上,在上述的邏輯之下,如果只是想單純地開展副業,賺點額外的收入,和成熟品牌進行聯名或者簡單的代言活動都能夠滿足需求。而且比起從0到1做一個品牌,還不需要花更多心思,搭建新的工作團隊,和應對可能出現的輿論風險。

所以做潮牌這件事本身,必然是對明星有著超出金錢的吸引力。

很多明星會藉助自己的品牌進行態度表達,或者放置一些與自我相關的元素。相比於更愛開火鍋店的中生代明星(延伸閱讀:“明星開店,人人喊打”),這批新生代明星們,似乎對“擁有自己的潮牌”這件事情有獨鍾。白敬亭和王嘉爾都選擇將自己的姓放到品牌名字裡,黃明昊的品牌名“TWOEX2”則寓意他的出生年份2002年,還將自己家鄉的經緯度做成了服裝印花。

除了滿足這種微妙的“擁有感”之外,更現實的好處是,成立潮牌能同時幫助明星完善兩種人設:“老闆”和“潮人”。

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偶像是“霸道總裁”這件事,對粉絲群體仍然有著超乎尋常的吸引力。有自己品牌的明星,會被很多粉絲驕傲地稱呼為“老闆”,在他們看來,能夠做一個屬於自己的品牌,證明了偶像的聰明才智、商業頭腦和社會地位。

而“潮人”的人設,則可以進一步幫助明星接觸更多相關工作,最直接的就是與潮流有關的綜藝通告。同時,有著強潮流屬性標籤的藝人,也更容易接觸到相關品牌的商業合作。對於潮流品牌而言,藝人自帶的“潮人”屬性,更容易瞄準目標客戶群,從而樹立品牌形象。

不過,成立潮牌和成為“潮流達人”這兩件事之間的關係,有點像“雞生蛋蛋生雞”,謝娜做的潮牌“歡型”就沒人買賬,已經宣佈關閉。而目前經營自有品牌較為成功的明星,比如王嘉爾、白敬亭等人,其實此前就有“潮流達人”的標籤,成立自有品牌能夠幫助他們反覆強化這一屬性。

前文中提到的、最近陷入風波的歐陽娜娜,走的則是另一條路,即從“種草達人”到“品牌主理人”。2018年簽約壹心娛樂後,歐陽娜娜就開始在社交平臺上透過Vlog等形式,記錄自己的生活,進行單品的種草和推薦。

這屆90後小花,很懂得利用自己的優勢發展副業。和扎堆湧向街頭文化的男藝人不同,她們大都是藉助自己在社交媒體上的人設和號召力,創辦更適合女性客戶的潮牌。楊超越的潮牌BABT剛成立時,還和周杰倫的品牌PHANTACi做了聯名款,一向被認為“衣品很好”的周雨彤,也借勢推出了自己的潮牌AHANIA。

透過在社交平臺和綜藝節目上樹立人設,再成立自有品牌將人設價值變現,而品牌如果成功,又能夠反哺回藝人本身,強化人設,並且進一步提升自身的商業價值。如果其中沒有任何一步出錯的話,這看似會是一個完美的閉環。

所以,雖然現在大家都在群嘲歐陽娜娜的天價潮牌是“割韭菜”,但明星做潮牌這件事背後的隱性價值,看起來好像比賺錢還要多得多。

毒眸(ID:DomoreDumou)

從明星做潮牌帶來的附加價值上看,這似乎是筆一本萬利的買賣,但若想把品牌做長久,做出知名度,延續這些附加價值,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許多明星潮牌的定價較高,不止這次被罵的歐陽娜娜,王嘉爾的TEAMWANG,黃明昊的TWOEX2等多個明星自創品牌都曾因定價過高被質疑。以nabi的浴袍為例,一件成本不足百元的浴袍,定價988元,溢價的倍率接近十倍。

網友:最貴的聚酯纖維

而第一波能為明星自創品牌買單的,一定是藝人的粉絲群體,這和明星做餐飲品牌的邏輯差不多。但不同的是,餐飲品牌多少能收割到一些“路人”食客的韭菜,但明星潮牌很難在第一時間突破粉絲圈層,粉絲群體的數量又相對固定,拋去那些願意花錢的富婆粉絲,大部分都是普通的學生黨。這種高定價產品,在沒有走出粉絲圈之前,就算粉絲願意支援,也支援不了幾次。

有曾經從事藝人品牌運營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不少藝人在給品牌定價時,不願意將價格定在大眾價格水位上,“因為他們會覺得這樣配不上自己的身份,很掉價。”

其實消費者並非不能接受品牌定價高,而是不能接受與質量不匹配的價格。大多數藝人自創品牌和其他服裝品牌相比,不論是價格、質量、設計感都沒有更大的優勢,價效比並不高。從小紅書平臺的消費者反饋看,就連最近做得口碑相對較好的白敬亭的品牌GOODBAI,也多少存在一些質量問題。

使用者反饋質量問題

而這些問題,有時礙於銷售渠道的原因,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比如歐陽娜娜nabi的銷售渠道為小程式,沒有網店和實體店。雖然對品牌來說,用小程式壓縮了成本,但對消費者來說,售後服務和評價體系的不完整,讓消費得不到保障。

上述這些問題的出現,如果不能很好解決,都會影響到品牌和藝人的口碑,影響品牌復購率。長此以往,品牌就無法突破藝人的私域流量,難以成為能夠正常迴圈、健康運轉的服裝企業。

而且明星效應既是優勢,也是包袱,類似歐陽娜娜這次爆出的負面輿論,就很容易給品牌迅速貼上負面標籤。品牌和明星過度的強繫結,也會導致品牌在發展過程中,很難根據不同的發展階段來改變使用者心智,吸引增量使用者。

此外,這幾年藝人群體的負面新聞層出不窮,加上很多明星過往做餐飲品牌,做周邊割粉絲韭菜的例子太多,導致大眾對藝人的負面情緒愈發高漲。所以,明星創業也很容易給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因此,明星品牌要想走出粉絲圈層,做出可持續性,最終品牌光環一定是要大於明星效應的。比如陳冠希的CLOT,五月天的STAYREAL等這樣老牌的明星潮牌,這些品牌能活得如此長久,足以證明它們“獨立行走”的能力。

2015年時,陳冠希曾在他的紀錄片《觸手可及》中,描述過自己做品牌的過程。從創意、品牌格調,服裝設計,到門店裝修,合作分銷渠道等等,都需要陳冠希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深度參與。

這種付出也得到了相應回報。在2015年時,CLOT集團的年銷售額已經達到6000萬元。之後還和多個品牌推出合作款,拿到了千萬投資。可以說,CLOT發展到後期已經脫離了陳冠希的光環,蛻變為一個真正成熟、標準的服裝企業了。

陳冠希曾在接受科技媒體採訪時說過,“做品牌不如拍個劇走個秀賺得多,這是別的藝人的想法。很多藝人不去做生意,是因為他們賺不到。”

但對於那些只想“割韭菜”和享受品牌帶來的附加價值,但又不願意,也拿不出時間和精力好好經營的明星們來說,那幹黃了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明星做潮牌,做起來很容易,但如果只想著收割流量,做一錘子買賣,那市場和消費者早晚會教你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