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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大院》結局:梅曉歌到任期艾鮮枝兒子辭職,林志為打贏官司

有多少人正在為艾鮮枝的雷厲風行叫好?

有多少人在等著曹姓所長受懲罰、劉喜不再懶惰?

又有多少人正在猜測林志為究竟是選在事業上更有幫助的江霞,還是選相戀多年的女朋友結婚?

以及長嶺村的三寶主任究竟是好是壞,以及小林升官了沒有等等。

——《縣委大院》還有4集就結束了!

是的,這是一部只有24集的電視劇,來不及兒女情長,來不及等到小林升官,它就要和我們說再見了。

但,這似乎並不妨礙我們對結局的猜測,比如小林一定會像梅曉歌那樣,成長為一名有擔當、辦實事的領導幹部。

畢竟,他和梅曉歌同一天報到,本身就是隱喻。

至於會不會和女朋友分手就更好猜了。

如果他和大部分人一樣,上岸第一劍,先斬意中人的話,那他駐村還有什麼意義呢?縣長聯絡員不更有利於升遷嗎?

林志為幫村民打官司

如果說一年前,林志為決定駐村確實有躲避媽媽的催婚,以及和江霞之間的尷尬關係的話,那麼一年後,他真的變成了熱愛這份工作。

工作中,他比肖俊學有方法。

這一點從對待劉喜的態度中就能看出來,肖俊學會給劉喜做飯、修電線,也會在做完這些之後,讓劉喜簽字。

林志為卻沒有這樣做,而是讓劉喜自己去村委會領東西,劉喜花錢僱人幫忙把兩袋米拉回家之後,他二話不說又把米扛到了村委會。

大有劉喜不親自扛回來,這米就不能給他的架勢。

劉喜威脅說不給他親自。

林志為直接來了句,愛籤不籤。

林志為打定主意,要好好為長嶺村的群眾做事了。

所以,當看到村民喝了被汙染的地下水而生病的時候,他想到的不是去縣城幫他們買藥,不是得過且過,反正還有一年就要到期了,到時候拍拍屁股走人,啥事都和他沒有關係了。

而是積極解決問題,帶著村民們為被汙染的飲用水討說法。

在林志為的努力下,終於有一個律師願意出面幫他們打官司。

一審敗訴之後,林志為沒有氣餒,沒有被一時的失利打敗,而是積極尋找更有利的證據,在二審中,長嶺村終於贏得了官司,得到了賠償,林志為也得到了村民的認可。

艾鮮枝也有煩惱

艾縣長的本事,想必大家都見識過了。

她可以為受委屈的女幹部打抱不平,可以為被汙染的村民出氣討說法。

可以說,無論什麼事,艾鮮枝總能找到妥善的解決辦法。

但,面對自己的家庭呢?

——本來在省城工作的好好的兒子,突然決定辭職創業,艾鮮枝當然不支援,可是無論她怎樣勸說,兒子都打定了主意,就是要創業。

能管得了一個縣百姓的她,面對自己兒子的時候,也只能無能無力了。

看來,無論工作中多麼雷霆萬鈞,迴歸到家庭,她就只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有時候甚至會選擇妥協的母親!

梅曉歌任期到了

從縣長到縣委書記,短短几年,梅曉歌把光明縣從資料造假、縣財政沒有一分錢的困境中拉了出來。

他不贊成曹立新那樣為了發展不顧環境的主官。

所以,一直致力於發展農業,在林志為和九原的礦業公司打官司的時候,他則在搞土地流轉,準備讓前任蔣新民幫忙發展蔬菜大棚。

一心一意為民的梅曉歌並沒有得到上級的喜愛,馬市長對他任期內招商引資上不去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

特別是長嶺村打官司的事情發生之後,有些弄不清青紅皂白的村民跑到縣裡、甚至是市裡上訪,要求九原縣給出說法,其中多多少少牽扯到了馬市長本人的決策問題。

他對梅曉歌的意見又上升了一個檔次。

最為棘手的是,梅曉歌的任期馬上就要到了,在內憂外患聯合夾擊之下,他將要何去何從?會不會和呂青山一樣,不明不白的就離任了呢?

不難猜測,《縣委大院》是開方式結局。

它和普通電視劇大結局不一樣的地方是,它既沒有大仇得報的快感,也沒有壞人受到懲罰,好人幸福美滿的暢快淋漓,有的就只是前任未完成的事業,和繼任者接過擔子的任重道遠,這就是《縣委大院》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