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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門辦案”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上海靜安深化行政複議改革化解社會矛盾

□ 本報記者 餘東明

□ 《法制與新聞》記者 黃浩棟

“親民司法,秉公辦案。”不久前,家住上海市靜安區的付女士將一面錦旗送到了靜安區行政複議局。

“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自我糾錯和解決‘民告官’行政爭議的救濟制度,靜安區加快推動各項行政複議配套措施落地,全面倡導‘開門辦案’的改革理念,切實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複議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靜安區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呂憶農表示。

強化頂層設計

2021年7月28日靜安區行政複議局正式成立。“以往行政複議權散落在各個條線部門,申請人若對行政行為不服,需要找到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到所在區政府提交複議。”靜安區司法局副局長施齊告訴記者,“成立行政複議局後,行政複議有了明確的統一渠道,涉及任何領域的案件,都由行政複議局‘一口受理’,減小了申請人的訴累。”

為此,靜安區制定了《靜安區行政複議局行政複議案件辦理暫行規定》,對加強行政複議調解、實質化解爭議、案件繁簡分流提出明確要求,對審批流程進行了最佳化調整。與此同時,靜安區還配套制定了《公安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案件辦理導則》等制度,全面規範行政複議案件的辦理流程。

在隊伍建設方面,靜安區行政複議局以司法局行政應訴科工作人員為主,以新錄用公務員及街鎮司法所年輕幹部抽調培養為輔,建立輪崗制度,實現專業人員的進入和交流,定期開展重大疑難案件學習研討會,持續提升行政複議的服務質效。

與此同時,靜安區還成立了由行政機關相關人員、法學專家、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行政複議委員會,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討論和評議,確保案件辦理的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倡導“開門辦案”

記者在靜安區行政複議局接待大廳看到,這裡除現場接待外,還設有案件聽證室和遠端影片庭審室,滿足了案件辦理的多種需要。

靜安區司法局行政複議科科長孔令毅說,“原本依託書面材料辦案的方式,往往會讓當事人覺得不夠公開透明,導致很多爭議無法妥善化解,因此倡導‘開門辦案’可以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信力。”

據悉,目前靜安區行政複議局與區公安、房管、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建立了密切的溝通機制,碰到棘手案子,行政複議局就會組織行政機關、當事人和社會第三方進行調解或聽證。

為便於群眾行使行政複議權利,靜安區行政複議局專門開闢了行政複議諮詢申請專線,並設立複議專用信箱,以便申請人在無人接待情況下自主遞交行政複議申請。

此外,靜安區司法局微信公眾號中專門開闢行政複議專欄,公開相關法律依據、申請條件、所需材料、受理地點、聯絡方式等。

據統計,2021年行政複議局共審結220件行政複議案件,2022年靜安區行政複議局共審結435件行政複議案件,均進行當面接待或電話溝通,讓“開門辦案”貫穿於案件辦理的每一個環節。在已審結的行政複議案件中,2021年化解案件113件,2022年化解190件,“開門辦案”起到較好效果。

加強執法監督

“本機關在辦理多起公安治安類行政複議案件中發現,你局及下屬派出所存在未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要求向涉案被侵害人及時送達法律文書的問題……”不久前,靜安區行政複議局向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送達了一份行政複議建議書。

“行政複議不僅承載瞭解決行政爭議、維護老百姓合法權益的職能,還起到了監督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的作用。”靜安區司法局副局長施齊說,行政複議局對涉及同一行政機關、同一型別的案件進行總結梳理,發現存在較為統一的瑕疵和疏漏時,就會透過送達行政複議建議書的方式督促改正。

據統計,2021年8月至今,靜安區行政複議案件同比增長193%,其中糾錯案件共5件,案件糾錯率為1。13%,同比上升0。8%,相較全市案件糾錯率保持較低水平。

此外,靜安區切實抓住關鍵少數,持續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高行政機關應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從根本上預防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的發生。

去年11月,靜安區政府與閔行區法院、中共靜安區委黨校共同組織舉辦了靜安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活動,某派出所所長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來自各委辦局的領導、工作人員以及靜安區委黨校學員近90人旁聽了庭審全過程。(餘東明 黃浩棟)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