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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濱州惠民周某一手撐傘一手騎車導致追尾

電動車三輪車是很多家庭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部分電動車三輪車駕駛人安全意識薄弱,導致道路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近日,在234省道惠民縣某鎮處,發生了一起電動三輪車追尾路邊貨車的傷人事故。

據悉,周某在鎮上的超市購物後駕駛電動三輪車回家,此時天空下起了雨,周某就一手掌傘,沿234省道由南向北單手駕駛電動三輪車。當行駛至事故地點時,因雨傘遮擋視線,未觀察到前方路邊停放的輕型廂式貨車,電動三輪車追尾碰撞到貨車的左後尾部,由於周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造成了其頭部、面部受傷,經認定,周某未確保安全的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承擔了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電動車三輪車行駛中穩定性差、安全防護措施欠缺,事故發生時極容易造成駕駛人及乘車人傷亡,惠民縣交巡警友情提示,電動車駕駛人應佩戴安全頭盔、提高安全意識、遵規守法、杜絕交通陋習,確保駕車安全,請切記,多看一眼,安全保險,多防一步,少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