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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事實|朋友也不放過!無德……

2021年6月15日5時許,萊陽市公安局照旺莊派出所接到群眾祝某報警稱:其家果園小屋內的東西被盜。接警後,民警立即到達現場進行處置。

當日早上,祝某到自家果園幹活,進入果園內的小屋,發現原本放在炕邊上的3瓶酒和一條香菸不見了。

民警立即對現場進行勘查,發現果園外原本好好的鐵柵欄門有點歪斜,土路上還有車輛行駛的車轍,判斷嫌疑人應該是駕駛或搭乘交通工具到達果園,並翻過柵欄門進入小屋實施盜竊。

調取案發現場監控,發現案發晚上11時許,一名男子進入果園,盜竊物品後離開。民警圍繞嫌疑人的身份開展工作,同時將線索上傳合成作戰中心進行綜合研判,最終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趙某春(男,53歲,萊陽市人)。

為儘快將嫌疑人抓獲歸案,民警立即圍繞趙某春的社會關係及有可能去的地方進行分析研判,6月25日,成功將趙某春抓獲。經訊問,趙某春交待6月14日酒後搭乘計程車,因無錢支付出租車費用,準備向朋友祝某借錢,因祝某未在家,遂翻柵欄門進入小屋實施盜竊。

目前,趙某春因涉嫌盜竊罪被

公安機關

依法

刑事拘留

作者/來源:山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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