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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筆記之“小稅種”篇之土地使用稅

摘要:稅法學習的核心白話是“要不要交(徵稅物件-稅目和納稅環節)”,”交什麼稅(各稅種間關係)“誰來交(納稅人)“,“交多少(稅基核定、應納稅額計算和稅收優惠)”,何時交(納稅義務時間和納稅期限),交到哪(申報納稅地點);我國目前稅法實體稅種有18個,包括4大稅(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14個小稅種(其中與房地不動產相關的稅是5個,分別是保有環節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交易環節的土增稅、契稅、耕地佔用稅;1個吸附在流轉稅身上的城建稅;3個與車船動產相關的稅,車購稅,車船稅,船舶噸稅;1個進出口環節的關稅;1個與煙原材料菸葉相關的稅菸葉稅;1個與資源有關的稅資源稅;1個與環境相關的稅環保稅;1個與合同相關的稅印花稅;)

框架:因為小稅種考試重點是考察稅收優惠和納稅義務時間,所以框架將這兩個放在首位,稅率不用記,因各地不同。

總結:因為土地使用稅會計處理上計入稅金及附加,所以容易與企業所得稅結合考察,應重點把握土地使用稅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