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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盛世下的餘暉:西漢後期百姓對朝廷產生強烈不滿

西漢自武帝之後逐漸沒落,雖有昭宣中興也是夕陽下的餘暉,難以再重現大漢盛世,元成二帝則為西漢國勢轉折時期。土地兼併形勢的高漲、流民的與日俱增、階級矛盾日益激化,三者相互作用致使自武帝后期平息的農民起義此時又有重新爆發之勢。當權者的昏庸無能、親信佞臣、威權外家所形成的黑暗政治與不斷出現的異象災害,向世人宣告那個曾經深受上天庇佑的劉氏一去不復返,社會中瀰漫著漢運衰竭,當有賢人再繼大統的氣息。

一、黑暗政治下的不安定因素

土地與農民構成了封建統治的基礎,當小農經濟得到保證時,社會穩定欣欣向榮

。當封建地主向小農吹起兼併的號角時,社會動盪在所難免,出現王朝的更替也成為常態。西漢初期借鑑秦末農民起義的教訓,在施政方面側重休養生息,土地兼併尚不顯著,奴隸也因統治者的政策而成為自由民。直至武帝時期出現,土地兼併愈演愈烈的現象,後期更是出現數十次的農民起義。

雖有昭宣中興的挽救,但西漢已處於風雨之中,伴隨繼位之君的昏庸無能,西漢王朝已經走上了覆滅的絕路。除此之外,自元成以後,自然災害出現頻率劇增的,遠超昭宣之時。政府面對愈加嚴重的天災,所實施的政策卻收效甚微,甚至有“七死七亡”之禍。面對天災同樣脆弱的農民加入到流民大軍之中,擴大了這支充滿危險因子的隊伍。

1.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

土地問題一直是困擾管理者的難題,封建社會發展的趨勢即為土地集中,這與農民土地所有權產生了對立。

在一次又一次的兼併活動中,農民無不奮起反抗,雖使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做出讓步,但前後政策仍未有本質區別。西漢中後期的土地兼併行為,可以看作中國封建社會時期土地問題的縮影。此時地主獲得了大量的自耕農所佔有的土地,其獲得途徑可大致分為兩種。

一是

皇帝的賞田,這種方式存在與整個封建社會,集中於對地主階級上層即官僚的賞賜,如哀帝一次賞賜董賢兩千餘頃良田,王莽謙讓新野田二萬五千六百頃。此類賞田事件在西漢中後期屢有發生,並且授予之田多為豐腴之地。

二是

商業買賣田地,這是土地兼併中最主要的形式。大量的官僚利用其政治優勢吞併公有、私有土地,從中牟取暴利,如紅陽侯王立與南郡太守私通,佔田百畝而無人過問,透過獻田謀取高額利潤,賤買強賣等方式獲得農民土地的行為屢見不鮮。陳湯則以關東富豪多役使貧民為藉口將其大量遷徙,隨後上奏願與家人遷至關東,以作天下表率。

而對於土地需求最為旺盛的應為商人,

首先

西漢後期商業成為趨之若鶩的行業,大量的自耕農選擇從商更加便捷地獲取財富,“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貧民雖賜之田, 猶賤賣以賈。”對於商人而言,土地成為廉價物,大量的囤積有利於在其升值後丟擲,獲取利潤。

其次

,商人透過經商獲得了社會中大量財富,在重農的社會中,“以末致財,用本守之”投資土地成為最為穩健的理財方式,“運其籌策,上爭王者之利,下固齊民之業。”此處即為商人兼併土地的行為。

最後

,就商人社會地位而言,在“士農工商”的地位排序中,商人居於最低等級,這與其佔據社會財富的現狀產生矛盾,因此利用掌握的資本換取地位的提高是大勢所趨,在士方面,商人透過學習儒家學說,拜博士為師等方式成為士的一員。成為農的標準即為佔有土地,而佔有土地的數量成為“農”中地位高低的標準,大量土地兼併,商人演化成新的地主。由此地主、商人、官僚三者混為一體,使其在土地兼併中佔據了絕對優勢,如成帝丞相張禹憑藉經商獲得資本,買得土地,利用其丞相的政治地位,獲得肥美的膏腴之地。雖有限田之舉動,導致的結果如荀悅所說:“土地既富,列在豪強,卒而規之,並有怨心,則生紛亂,制度難行。”

2.自然災害頻發,加劇“七死七亡”

小農經濟本身的脆弱性不僅體現在上文所述的土地兼併之中,同樣也出現在面對自然災害時的無力

。以農業為主的社會中無時無刻不在祈求風調雨順,甚至不惜浪費大量的錢財去祭祀。但是自然災害發生並不是以某位神靈的意志為轉移,仍然活躍在自古至今的漫長曆史之中。恰當地處理自然災害所帶來的各種問題,將會為統治者獲得更加廣泛的群眾支援,

相反,如若在災害發生之後,作為百姓父母官的統治者卻三緘其口,置百姓於水火之中,王朝覆滅也是指日可待之事

西漢中後期自然災害頻發出現,如元帝即位之初出現了關東連年遭災,“民流入關”形成“谷貴民流”的局面。此種形勢之下,士大夫階層利用其與皇帝能夠直接溝通的優勢,多次上書闡述民間百姓疾苦,要求政府賑濟百姓。如谷永以“七死七亡”勸諫。奈何元帝好色、成帝好色、哀帝好佞幸、平帝無實權,大漢百餘年的基業即將毀於一旦。 據相關資料統計,西漢中後期自然災害以宣帝為轉折點,出現較大幅度的增加。

在昭宣時期,時間跨度為39年,災害次數為16次,大致0。41次/年,而到西漢後期的元成哀平時期,時間跨度為53年,災害次數為 73次,大致1。37次/年,為西漢時期最高。

3.破產農民四起,擾亂秩序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雙方存在著難以割捨的聯絡

。然而小農自身的脆弱性又註定了難以維持雙方的歸屬關係,一旦失去土地,這些人就演化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流民。流民現象在古籍中屢見不鮮,尤其西漢中後期流民的產生頻率、數量、影響均為歷代典範。

上文所述西漢中後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貧者不僅無立錐之地甚至喪失了人身生存權。自然災害的頻發,政府的無作為,沉重的賦稅徭役負擔等加劇了破產農民的規模。在注重安土重遷的中國社會中,大量的自耕農被迫流離失所,或賣身為奴或租借地主土地,過著如同牲畜般的生活。對於西漢中後期的流民嚴重性,在《漢書》中多有記載,其中成帝也承認此時流民劇增,死者以萬數計算,甚至出現人人相食的慘劇。

流民的數量難以統計,而賣身為奴的百姓數量則可看作流民數量的一個縮寫,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估計為 230 萬左右,翦伯贊估計則為數十萬人。數量龐大的流民不斷遊走於社會之中,並且處於失控狀態,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成為威脅統治的不安定因素之一。一部分破產農民走上了與封建政府敵對的道路,開展武裝鬥爭,如成帝時期南山盜賊、廣漢盜賊等。

較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則是流民問題發展到極端的產物,最終西漢及其繼承者新莽政權亡於農民起義之中。

二、異象叢生劉氏應讓位賢人

高祖劉邦以斬白蛇為象徵而代秦立漢,由此開啟了西漢異象尤其以福瑞宣示正統的篇章。雖惠帝文景崇尚黃老之治,但統治者仍希望在位期間能夠找到各種代表正統或者致太平的象徵,如文帝十五年現黃龍而議郊祀,“公孫臣明服色,新垣平設五廟。”武帝之時,以福瑞為主的異象呈現井噴之勢,麒麟、寶鼎等似乎成為常見的瑞兆,宣示武帝的文治武功。然而自昭帝之時,異象中出現了不和諧因素,福瑞出現的頻率下降,而不利於統治者的怪異之象大幅度增加。面對此種情形,一般百姓、儒生群體、統治階層均對劉氏天下正主的身份產生了動搖。

董仲舒糅合陰陽五行以及道法思想創造出的新儒學在西漢中後期逐漸獲得獨尊地位,陰陽災異之說流行於社會之中。面對難以解釋的異象之時,部分經師以陰陽災異參雜經學之中,以此作為異象出現的緣由,遂使治人世的儒家經典帶有神秘色彩。武帝以後,災異說在社會中普遍流行。

經學之士數次以身殉道,僅為證明自身的價值,此種自我犧牲行為推動了陰陽災異之說在社會各個群體中的傳播。人人以陰陽之術妄推天象,將己意比作天意,上奏皇帝以此獲得青睞。

結論

綜上所述,西漢中後期政治黑暗、災害頻發、民不聊生。面對此類現實情況,無論是百姓還是儒生均對西漢政府產生強烈的不滿,起義呈現出燎原之勢。此時陰陽異象之說的流行為推翻所謂天下共主的劉氏創造了輿論支援,如眭弘以泰山石立、枯木逢生為由,要求劉氏尋找有接受國運的賢人,自行退封百里,以響應上天的號召。

作為要求劉氏移位的初啼,帶來了與前世不一樣的聲音,之後的蓋寬饒、翼奉、劉向、谷永等人無不在宣揚此理,意在警示皇帝勤政愛民。呂思勉先生在論述此類現象時所述:“漢人好言易姓革命者,非欲徒取諸彼以予此,其意乃欲於政事大有所改革。”

劉氏正統地位動搖的觀點得到官方認同應在哀帝之時,異象頻發且哀帝重病無子嗣的現實,使其不得不相信夏賀良的言論,一番“再受命”的鬧劇並沒有拯救江河日下的大漢反而弄巧成拙,這就在意識形態中否定了劉氏能夠維持天下共主的資格。“漢氏三七之阸,赤德氣盡”“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成為自天子至百姓的共識。

哀帝禪讓董賢事件、行籌西王母事件則是此種思想在官方與民間最直接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