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財經

楊堅為徹底掃除北周宣帝遺留的苛酷政風,做了什麼舉動?

思勉評價隋文帝雲:"隋文帝何如主也賢主也。綜帝生平,惟用刑失之嚴酷;其勤政愛民,則實出天性,儉德尤古今所無,故其時國計之富亦冠絕古今焉。"可謂不易之論,正因隋文帝勤政愛民並採取了正確的政治措施,才為隋朝的強大;及重新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並創造了"開皇之治"的局面。呂思勉在指出隋文帝優長的時候,不忘提示我們"惟用刑失之嚴酷",送是值得我們注意的。

楊堅為徹底掃除北周宣帝遺留的苛酷政風

在輔政時即行寬大之典,盈而易見,隋朝不僅革除了前代刑法中的酷刑,而且在法律的運用過程中能夠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定法律,使隋法變得輕簡完備。誠然,法律寬嚴與施政風格是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二者是能夠統一併相互影響的。比如開皇九年之前,隋文帝施行寬政,為營造寬鬆的政治風氣,隋文帝令群臣修巧寬簡的法律來適應當時的政風。

開皇九年至十五年,施政風格趨於嚴急,但是法律的建設卻愈加完備合理,這是二者發展變化不協調的地方。開皇十五年之後,法網衍生無盡、苛刻無比,並與嚴急、苛酷的政風又相統一了,且嚴密的法網無疑會對苛政的加劇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質言之,特定歷史時期嚴密、苛刻的法令可作為苛政的表徵。隋文帝時期的法律變革先寬後嚴,隋揚帝時期亦如此,下文將有詳細論證。另外需明確,施政風格嚴急或苛酷,往往伴隨有苛政的產生,兩種說法在內涵上是一致的。

"開皇之治"局面的開創

宜從宏觀的角度著眼考察,如隋文帝在大政方針上採取了一系列正確的改革措施,加強了中央集權,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但當我們具體探討隋文帝的施政情況時,就會發現它的表現形式往往是嚴苛的,甚至是嚴酷的。隋文帝所施苛政乃是個體行為,"只在一定範圍內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後果,並沒有作為普遍法律準則行麼於整個狂會",因此並不妨礙"開皇之治"的出現。對隋文帝所施苛政進行考察,可使我們更加深刻、全面地認識隋文帝的施政情況。

隋文帝施行苛政之表現,在開皇九年之後,或雲平陳之後。隋文帝早期的政風是相對寬鬆平和的,由於政權的穩固,朝廷政治集團權力鬥爭的變化及隋文帝的個人品行等原因,隋文帝所施苛政日益發展,並逐漸佔據日常政治的主流。文帝苛酷政風之流變開皇初,隋文帝施行寬政。除精簡法律外,在日常政治中也有體現,如治書侍御史柳或曾義件旨免職,未幾即官復原位,隋文帝勉勵他說,"無改爾也"。

隋文帝頗能納諫

甚至鼓勵大臣上諫。詩名知於世的盧思道"陳殿庭非杖罰之所,朝臣犯笞罪,請贖論,上悉嘉納之"。開皇九年四月,隋文帝下詔:平陳事在個月之前,隋文帝下此詔大概是為了展示自己的人君氣度。於時求諫的熱切屯、理和即位來的思治之也是一脈相承的。可惜的是,詔書傳達的求諫精神在日後漸漸流於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效用。儘管隋文帝重視法治建設,但是當臣下處事出現小的失誤時,他往往會採取過於嚴厲的懲罰。

最後:

開皇走年(587)十月,他行幸蒲州,繪宴父老,趁著龍顏大悅,便誇讚道:"此間人物,衣服鮮麗,容止巧雅,良由仕宦之鄉,陶染成俗也。"十一月的情形就迥然不同了,他行幸馮翊,親祠故化,僅僅因為父老對詔失旨,他立刻變得大怒,"免其縣官而去"。舉這兩個事例的目的在於說明隋文帝會把個人的情緒帶到日常生活中,從而產生相應的後果。如前所言,開皇九年之前的政風是相對寬鬆的,但是我們也能經此二事隱約窺到苛政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