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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 | 60天花費14萬!男子網戀“女友”竟是癮君子同事!

近日,湖北武漢。男子小瑞經同事小陽介紹與“女子”琳琳網戀,交往60余天花費14萬餘元。隨後“女友”失聯,經民警調查,“女友”實為吸毒成癮的同事小陽扮演。目前,小陽已被依法責令強制隔離戒毒,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短短交往60天,竟已經花費14萬餘元,男子小瑞也算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更狗血的是“女友”竟然是以為癮君子同事所扮演,以便騙取錢財滿足自己的毒癮!

雖然小陽已被責令強制隔離戒毒,案件也在進一步偵辦中;但是很明顯,小陽已然構成了詐騙罪所指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判定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每個地方對此定義都會有所差異;但基本超過5萬元已經屬於數額巨大!

本案中,小瑞60天花費了14萬餘元,已然屬於數額巨大;所以小陽戒毒完成後,很可能會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其實,類似的詐騙案件已經屢見不鮮;這些案例也時刻告誡我們,在渴望愛情的同時,也需要時刻保持理智,保持辨別能力,特別是網戀!

在此再次告誡各位:網戀有風險,網戀需謹慎!

對於男子網戀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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