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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型重疾和返還型重疾,到底誰更合適,別再糾結了

一直都想寫這個課題,因為在其它平臺上經常看到一些人在問,消費型和返還型的,到底哪一種的更合適,其實這個問題也曾經困攏了我許久,一度認為消費型的更合算,再搭配一個定期壽險,同樣的保額,所花的保費並不比返還型的貴,甚至還要便宜一點,簡直太完美。後來,經過不斷的學習和討論,自己仔細反覆的研究,我又推翻了以前的觀點,消費型重疾或消費型重疾+定期壽,並不完美,存在太多的不確定性,相反,返還型的重疾還是有很多可圈可點的地方,很多人說返還型的是“坑”,太過嚴重!

什麼是消費型重型?什麼是返還型重疾?

其實並沒有明確定義,只是根據習慣,一般把沒有“身故責任”的,稱為消費型,含 “身故責任”的,稱為返還型,也叫儲蓄型。

我們透過一個案例 ,從不同角度來扒一扒這兩款重疾險:

小A, 小B ,小C三個人都是30週歲 男

小A 購買百年康惠保純消費型重疾險,30萬保額,保終身,年繳保費3660元。小B,同樣購買百年康惠保,保到70週歲,30萬保額,每年繳費2190元。小C購買信泰完美人生守護返還型重疾,30萬保額,每年繳保費5133元。

1,先看保費

一目瞭然,消費型的要便宜很多,尤其是定期的,價位很吸引人,也是廣大客戶愛糾結的原因之一,返還型的要貴出40%左右,因為返還型的,保額一定能給到,所以它貴。只是以何種形式給的問題,要麼重疾,要麼身故。二賠一。

2,保障期內,如果發生重疾

三人同時拿到保額30萬,合同終止。這種情況,好像消費型的要合算些,因為前期交的少。

3,保障期內,如果沒有發生重疾

小A身故 可以退現金價值 。

小B 70 週歲前身故,能退到現金價值,70週歲(含)以後身故,什麼也沒有,保費就愛心奉獻了。

小C 何時身故都能拿到保額30萬。假設,就算他在繳費期結束後身故的話:總交保費5133元/年*30年=153990元,然後返30萬,起到了槓桿作用。

小C 是確定了,那麼來看看小A 和小B, 買的消費型分別能拿回多少現金價值?

左圖是小A 的現金價值曲線圖,右圖是小B 的現金價值曲線圖,都是呈拋物線形狀

小A

,在保單的第50年,也就是80週歲的時候,現價最高。可退費率346。7,如果這個時候身故或退保:能退回現金價值:30萬*費率346。7/1000=104010元,此時,總交保費3660*30年=109800 元,還行,基本持平。

如果在保單的第20年身故,也就是50週歲的時候,可退費率158。4,能退回現金價值:30萬*費率158。4/1000=47520元,此時,總交保費:3660元*20年=73200元,不合適了,賠一半

能退多少?不確定,因為不知道哪天身故啊!也許退的多,也許退的少。總的說來,投保初期和末期,都不會退太多。

小B

的定期消費型 ,如右圖,在保單第30年,60週歲的時候,現價最高,可退費率117。4,能退回現金價值,30萬*117。4/1000=35220元。此時,總交保費:2190元*30年=65700元。看到了吧,定期的,就算在它現價最高的時候,能退回的錢,也只是相當於總保費的一半,其它年齡段就不用說了,更少。在滿70週歲時,現價降到0。。

那麼,給小B 加一個壽險的產品,就像我一開始講到的,定期消費+壽險,這種搭配如何?如果是定期壽,大多是保到70週歲。先不說保費多少,就這種組合,我是覺得沒有安全感 ,因為都是保一定時間內的,70週歲以後,是一生裡疾病風險最高的階段,偏偏在最需要保障的時候,保障卻離你而去了,變成裸奔了,拋開意外因素,現今社會,人活到70週歲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那麼,這個時候,要是生病的話,就得自掏腰包了。所以,我是堅決不會選。加終身壽呢,也不太可取,終身壽保費貴,如果加終身壽,還不如直接來個返還型的了。返還型+定壽,還是不錯滴

4,看保障責任

消費型重疾

:大多數保障責任比較簡單,重疾單次賠付,就上述例子中的,百年康惠保,只保一次重症,純純的消費型重疾險。

還有一種重疾,保障很全面,該有的都有,它的身故責任是可選的,可以選擇“無身故責任” “返保費” “返保額”三個方案,讓你選 ,但是我發現一個問題,這種重疾產品,銷售一段時間都會停售,或者把身故可選責任變為必選責任。感覺前期保險公司就好像是為了促銷,提升人氣似的。反正從保險公司的意圖來看,並不想長期銷售消費型的產品。

返還型重疾

:保障可是非常豐富的,輕症,中症,重症,保費豁免,這都是最基本的配置了。除此之外,還會有特定疾病額外賠付,惡性腫瘤額外賠付,少兒特疾,綠通服務等。像上面提到的,信泰完美人生,保障就是很好的。

返還型的重疾,是目前市場的主流,各個公司競爭也都很激烈,把各種保障都做到了極致,花樣頻出。

總體來看

返還型>終身消費型>定期消費型

下課前總結

誰合算?誰不合算?有答案了嗎?我是沒有。其實,這兩種重疾根本就不存在合不合算這一說法,不同形態的產品面向不同需求、不同經濟條件的客戶。預算有限的話,就來消費型的,保額做高一點,然後也就不要去想能退多錢的事了,就想,我買保險是為了保大病的,就算一分不退,我也認了,預算充足的話,選擇儲蓄型或者儲蓄型+消費型組合,也是OK 的。

總之一句話,

適合你的,就合算,不適合你,就不合算

。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