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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人在律途》乾貨總結及評論13

十六、對新律師的忠告

作者書中寫到,他發現很多新人,特別是剛拿到執業證的新律師,都有一個誤區,認為自己在實習期內已經和老師辦過很多案件,似乎自己已經懂得如何辦案了,進而認為自己獨立辦案沒有問題了。這就是我前幾天寫的所主任指導時所說的“自我感覺良好”。

辦案和開車一樣,只懂還不行,還應該會應對各種錯綜複雜的路況。只是瞭解簡單案件的處理流程和基本要點,這只是入門,都是基本知識,隨便一個律師都清楚。僅以此認為自己已經是辦案能手很危險。

律師辦案更多地在於思維,不僅在於對案件整體把握,還在於對各種細節的處理,隨時存在應變和分析,還包括如何與法官、客戶、對方律師溝通。

作者接著寫到要腳踏實地,不要急於求成。其實各行各業都是如此,律師行業尤其如此。作者舉例承接和處理婚姻案件,有三個關鍵點:

1。客戶來訪。涉及客戶來源的渠道、客戶來訪的效果。

2。簽訂合同。涉及律師代理費用的數額、律師代理的內容即期限、律師代理合同的條款。

3。案件辦理。涉及案件代理的思路、方案,案件代理風險的規避、案件調解、溝通、證據收集等諸多內容。

所有案件都是如此,不止婚姻案件。每項都要求律師細膩、認真、沉著冷靜、靈活應變、經驗沉澱。

新律師心高氣傲,難以對老師生起尊敬,尤其對那些年齡不大或比自己小的老師。更不願忍受為人拎包、滿臉恭維、端茶送水、低聲下氣。正因如此,有些新律師急於求成,急於獨立辦案,但急於求成往往欲速則不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