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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濾鏡美食”別隻有濾鏡沒有美食

“濾鏡美食”別隻有濾鏡沒有美食

紅彤彤的烤饅頭夾龍蝦、焦褐色的炸肥腸、金燦燦的菠蘿飯……這些高飽和度的色彩讓食物看上去很假,同時越來越多的店家選擇用獵奇的容器裝食物,如用輸液袋裝奶茶、用泡菜罈子裝麵條等。記者在多個美食推薦平臺搜尋發現,不少消費者吐槽其被宣傳圖片或文案吸引,結果吃到的食物與圖文嚴重不符。(見9月20日《法治日報》)

顏色鮮豔、用一些誇張獵奇的容器裝食物,給消費者製造分量大、消費體驗很特別的感覺,已經成為諸多商家的慣用伎倆。與此同時,消費者覺得被坑騙、相關商品與宣傳嚴重不符的吐槽更是越來越多。

“美食圖片為啥都要用濾鏡?”這是很多人的疑惑。其實,原因很簡單,加上濾鏡能使圖片中的美食看起來更有質感、“活色生香”。炮製“濾鏡美食”的目的與炮製“濾鏡景點”一樣,都是吸引消費。

那麼,炮製“濾鏡美食”到底是不是虛假宣傳?理性地看,如果美食圖片僅是消費者的隨手分享,哪怕進行了修圖,但沒有用於營銷,往往不會對其他人產生明顯誤導,也談不上虛假宣傳。但如果“濾鏡美食”的釋出者為商家、美食平臺等,則有廣告宣傳的性質和招徠顧客的目的。

商家給自己的店鋪、商品打廣告、做推廣,沒有問題,問題是,不能逾越法律法規,商家賣的是商品而非圖片,貨要對板。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效能、用途、有效期限等資訊,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因而,對於餐飲商家、美食平臺等炮製“濾鏡美食”的做法,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合理美化”,相關部門應該履行監管職責,向公眾及商家梳理和說明,什麼情況下屬於廣告、哪些屬於明顯的違法違規宣傳。如果有人在“濾鏡”的誘導下進行消費,發現嚴重貨不對板後舉報,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

長遠看,“濾鏡美食”做得很有可能是“一錘子買賣”,如果日積月累的只有吐槽和差評,那麼再亮麗的顏色也阻擋不了崩盤的趨勢。對商家來說,貨真價實、誠信經營才是最可靠的“濾鏡”。

【編輯:陳文韜】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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