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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可以在這本書中找到自己

本書封面

起初,是被“跑步”這個概念吸引住的。

書越往下翻,眼前彷彿出現了一顆魔法玻璃球,而球體裡閃耀的不是光,是查理的人生。

查理生長於放養式的家庭環境。三歲時父母離異,十歲左右已經搬過五次家,期間還經歷了母親再婚。剛步入少年,就開始接觸了酒精。而迷上酒精的原因一開始僅僅只是出於好奇,再後來,一杯接一杯,一瓶接一瓶,漸漸就失控了。

他第一次的成長就是發生在這樣迷茫的年紀——他做了別人無法理解的計劃,並且成功實施了這個計劃:跳上疾馳的火車。

計劃成功的那一刻,他內心的狂喜無以言表。沒有人知道他的計劃,他也無人可分享。但正是這次的經歷,讓他找到了奔跑的感覺:自由,平靜又快樂。

從此便迷上了這種感覺。

可是再後來,他的人生連同他本人,都漸漸失控了。

11歲那年他隨母親搬家到紐約,再後來開始接觸了大麻,終日沉迷於酒精。八年級之前,他搬去和父親生活。那一年,他第一次獲得他人的認可,不是來自父親或母親,也並非來自親朋好友,而是來自他的對手。

從此,他找到了拼搏的方向,生活也好像因此找到了發洩口。到了高中,連他自己都沒想到,自己成了讓人驕傲的孩子,甚至還接受了家族母校的邀請。

看到這裡,我像他那樣,鬆了一口氣。可人生,最愛給人希望又要趁你不注意的時候奪走希望。

和父親一起生活的日子,他發現自己無論做什麼都無法得到父親的理解和認可。負面情緒無法排解,他為自己找到了自認為有效的發洩:酒精和毒品。

他沒有想到的是,這兩樣東西今後纏繞了他的後半生,讓他痛苦不堪。

進入大學之後,他發現自己不再是人中龍鳳,像是走到今天才突然意識到,自己原來不是鳳頭,而是雞尾。於是他找到了另一個讓他閃耀光芒的戰場:酒吧的啤酒棋。

無論勝負都要喝酒的遊戲規則,很快就麻痺了他。緊接著,可卡因也在他的世界裡出現了。人生,似乎開始了萬劫不復。

他並非完全懦弱,在意識到不對勁的時候開始了覺醒。他恨自己在學校的失敗,堅持跑步對此時的他來說,是懺悔。可每次覺醒後不久,每當覺得自己已經小有成績已經完全清醒的時候,那個罪惡的小火苗就會在他心中熊熊燃燒:

已經走了這麼遠的路了,已經吃了這麼多的苦了,現在放鬆一下不會有人說我什麼。就喝一杯吧,就放肆一下吧……

剛爬出的深淵的靈魂,此刻又重重跌入地獄。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世界一直在給我機會,哪怕我失敗了,一次又一次地沉淪在毒品之中。

終於有一次,他抓住了世界再次朝他伸出的援助之手:他決定遠征,完成自己的淨化。而正是由於這次遠征的經歷,讓他最終找到了人生的意義。

哪怕後來生活一次又一次給他潑冷水,他的生活一次又一次撕裂又重組,他也沒再失去希望,沒有一次放棄過跑步。

翻閱完整本書,目光所及,全是過往,有查理的,也有我自己的。我看到我的絕望,我的失落,我的每次嘗試和每次收穫,當然,還有每次撕裂的傷口漸漸被時間癒合。

這也是這本書令人驚奇的地方,查理經歷過的事情我從未見證過,也從未在我身上發生過,可我竟然在書中看到了自己。

值得羨慕的是,他最終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而我們大多數人窮其一生都在碌碌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