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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北京頑主小混蛋,19歲時被百人圍攻身亡,他到底得罪了誰?

王朔曾在九十年代初創作過一本名叫《動物兇猛》的小說,此書背景在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描寫北京市一個部隊大院中一群少年人的成長過程。他們逃課、泡妞、打群架,因為“不必學習那些後來註定要忘掉的無用知識”,而使自身動物本能得到空前解放。藝術源於現實,這群人在現實社會中,其實都有參照。

那便是北京頑主,頑主是老北京的話,最重要的是把玩兒當成正經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是頑主最為鼎盛的時期,後來八十年代人們都挖空心思賺錢。頑主們也就慢慢走向了衰敗,不少認為頑主不過是一些地痞流氓,但也有人認為他們絕不等同於流氓。

周長利是1968年北京最有名的頑主之一,《陽光燦爛的日子》、《血色浪漫》,都有這個死於十九歲的少年以及他的朋友、仇人們的影子。他們以一個主流之外的群體形象,變成了影視劇裡的精彩片段,他與他代表的群架、幫派、血統、義氣構成的江湖不斷被渲染。

1949年,周長利生於北京西城,家庭條件不太好。周長利的父親開過鐵匠鋪,後來成了商人,這也是被歸為資本家的原因。從小家裡沒怎麼管過他,漸漸養成了熱衷打架鬥毆的習慣,後來退學成了頑主。周長利其人說來比較矛盾,有人說他行俠仗義,有人說他地痞流氓。十六七歲的新街口小混蛋已經頗有名氣,他們打群架,保護自己管轄領域的“佛爺”(小偷)。

並且與高幹子弟、富家子弟們勢不兩立,憑什麼他們就能亂打人?看電影就要坐前排?另一邊這群人自認血統高貴,有些衣服也是隻能他們穿,頑主們沒有渠道融入社會主流又要在氣勢上與他們一爭高低。扒衣服、搶帽子,總是成為雙方最理直氣壯的打架導火索,當然搶了衣服。雙方走在街上便很難分辨,時常要“盤盤道”,才能知道是敵是友。

不過打架歸打架,有趣的是,頑主們還有自己的規矩。比如說不欺負好學生,打架不能追去家裡、傷害家人,不出賣朋友。最後一條似乎是全世界黑道共同的緘默原則,盜亦有道,這幾條後來為周長利統一南北城奠定了共同的行為道德基礎。值得一提的是,還有一條是頑主出賣朋友可以報復,卻不能越過家門。

周長利與那些人的第一戰發生在六月,原先雙方有各自的吃飯場所,井水不犯河水。但那天他心血來潮,帶了幾個人越界去新僑飯店吃飯,正巧碰上那群富家子弟。雙方開始爭吵究竟吃與不吃,周長利受了辱,也就結下了樑子。第二天在西單商場打了起來,一片混亂,後來又發生過數不勝數的流血衝突。

周長利之死的開端,是因為一個別號老八的女孩,因為誰也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兩人之間的交往,其實就是那麼坐著,或者在街上走。他並不懂得如何跟女孩子相處,老八也不太開口說話,後來才知道她是某外交官的女兒還不怎麼會說漢語。但當時時時刻刻都在製造著謊言,老八與周長利結識後,各種流言迅速傳開。

越傳越荒唐,最終,她成了激發仇恨並形成殺戮的火種。有關周長利的死有多個版本,唯一能知道的是,這個十九歲的少年在被兩百多人圍截時依然仰天大笑。最終倒在了血泊中,領頭的一夥人被警察抓捕,多年後回憶起來也是後悔。

說不清是為了什麼要下這樣的狠手,也想不通這種傷人害己的事,自己又得到了什麼利益。不管如何周長利死後,北京的頑主們心中仇恨更甚,每人出門都裝著一把菜刀。青蔥一般歲月的少年,變成如此模樣,還是頗為令人嘆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