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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武技竟然還活著!可這弓箭射盜賊的“聰明佈局”,難道不違法嗎

“弓開如秋月行天,箭去似流星落地”——這一投映於今人武俠夢中的亦真亦幻圖景,或許現在很難有人認為,在當下文明法治社會中,還會存在了吧?

而當去年,格鬥狂人10秒之間,打得雷雷太極大師“滿面桃花開,春風不再來”後,有關傳統武術實戰性的質疑,更是甚囂塵上了。

傳統武術,真的沒有實戰性嗎?還是傳承到現在,丟失了其實戰性?抑或,當今社會之下,再無傳統武術實戰性延續的生存環境了呢?

不過,近來在網上,已小有名氣的北京人英昭,卻給出了不同答案和不同的觀感。

在網上,你可以在其微博中看到,這位曾經的3D美術師,亦曾多年習學傳統武術,特別是他主要研習“古武技”,顯得頗為冷門。

比如,在其影片中,他常是一襲黑衣、黑巾蒙面的古代夜行人之裝扮——只見其在技擊中,不是摳眼,就是踢襠;或者是,兩指間一枚冷冷的冰魄銀針,倏忽間,已飛向特定目標;或者,力開百磅之弓,日射千竿之箭,箭箭命中物件……

不過,本就有藝術慧根的英昭,並不認為,這是他在當代社會的“武俠夢”,或許,他更多地仍將這種日漸失傳、術以奇為貴的“古武技”,當作了一種人生存在感的“行為藝術”了。

不管如何,就像英昭所介紹,現在全國習練這種“古武技”者,亦不過50000人左右——其中技藝精湛者,更是寥寥無幾了。

但是,從這些人身上,我們卻能看出,與那些練傳統拳法者,有一種明顯不同的感受——就是武術中“殺人技”的冷酷展示,仍在告訴當今的人們:原來,中華武術中本源與本質體現的“殺人術”,或曰“實戰術”,並非不存在,也沒有完全失傳,而只是,在當今的熱兵器時代,這種冷兵器技藝,已有失傳之虞而已。

當然,冷兵器時代的武藝,如何在當下習練與應用,顯然是一大問題。

如果上得搏擊擂臺,就要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閹割式”的比賽,像太極拳等,或許其本來應有的“殺人術”,就無法在當代擂臺上得以體現了,但這能說,我們的傳統武術,不具實戰性嗎?

可矛盾的是,現在是文明法治社會,如果只是私下裡對著“死目標”、道具進行實戰演練,也難有施展與檢驗的機會,這會不會讓武術的“殺人技”,慢慢更不為人知,漸漸湮滅於歷史的坑道中呢?

如何解決“古武技”的使用,與當代法治文明的環境之間的牴牾?這確實是延續與發展傳統武術“實戰性”的一個重要課題。

在英昭接受媒體“格鬥迷”的採訪中,他說起了一個相關的小故事,頗值得人們深思:

英昭曾為北方某郊外富家莊園主,設計了一個防範盜賊的“聰明之法”——他認為,其方子,還可以同時解決法律責任的規避問題!

原來,由於保安眾多、影片監控、紅外線監控等方法,都不能解決這位富商的安全隱憂,英昭卻給出了他的一記“妙招”。

他將當過兵、喜愛射擊的保安留下,購置了弓箭——因為這是運動器材,不算管制器具,而類似的彈弓,卻都被法律禁止使用。

解決了兵器的合法性問題後,其就以“操練射箭比賽”的訓練為名,將這些保安練成有準頭的射箭手——但決不準帶弓箭出莊園,也只能準對跳入莊園牆內的盜賊才可射箭,且只准射出一箭!

於是,英昭得出自己的理論和結論:這樣的話,即便將盜賊射死,也可以算是運動訓練中的誤傷,富商莊園主大不了花些“不算事”的錢,就能擺平一切,保安們則不會負任何法律責任!

以此方法,透過“古武技”之射箭,就可震懾盜賊,出了事故,也不用負法律責任——這就是英昭曾實踐的“古武技”與當代生活的結合與檢驗。

當然,還好,英昭這一偉大發明之後,並沒有出現什麼射殺人、射傷人的事發生。

可假如,真要發生了射箭傷人與殺人的後果——這樣的“古武技使用”,真的會像英昭所言“不負法律責任”嗎?

其實,很難!

其一,莊園主的“射箭隊”訓練、培訓,有合法資質嗎?得到正式批准嗎?無此前提,想用“射箭運動訓練”矇混其非法本源,很難!這樣的話,所謂“射箭”,就轉變為兇器了!

其二,警方破案,當然會做調查,對動機等進行研判,像這些被射殺的盜賊,及其同夥的口供,也會證明保安射箭之目的,或並非是為“運動”而設。

其三,中國還沒有“進入私域”的家宅,就能舉槍或其它器具射殺之法律作後盾,這樣射殺盜賊,只要警方一個審訊,保安或莊園中,有人透露這一“古技擊”設計的來龍去脈,到那時,連設計人的英昭,也難逃法律的出招了吧?

——當然,幸虧後果並未出現,現在的討論,都在假設之上,但卻不得不說,當下社會中,還能有像英昭這樣一些熱愛古武技者,在習練、研究之後,讓我們的傳武實戰性,在生存環境堪憂的當代,還能一品其風采,也算是幸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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