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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機兩年,欠費4萬?手機都停機為何還一直扣費?

筆者之前辦了張聯通的卡,由於訊號不佳只用了幾個月。一年後,我填寫的緊急聯絡人也就是我朋友說接到了聯通的電話讓我去補交話費,我記得換卡時裡面應該有幾塊錢的餘額。

我相信不止我一個人卡不用了也不登出,我一直以為欠費停機後過一段時間就會自動登出,但歐先生的經歷告訴我們,並不是的。

歐先生髮現自己的電信寬頻不能用了,於是打電話詢問原因,電信居然跟他說欠費了接近3。8萬元,需要先繳清欠款才能繼續使用電信服務。據訊息,這些欠款主要是由於2011年時他的身份證被一個女孩拿去辦了四個手機號碼,而4個號碼居然從2014年4月份就開始欠費了,一直到2016年7月份,欠費1。9萬,違約金1。8萬。歐先生本人表示一直在深圳生活也沒有丟過身份證。

不論歐先生的身份證是否被他人冒用,也暫且不討論如何不經過本人辦理電話卡。只說為什麼能達到3。8萬的高額欠費。根據官方解釋,停機後不主動銷號則會一直扣月租費。

只是這個官方的解釋實在是與常識相駁,在欠費之間,運營商也沒有給消費者提供任何服務,也沒有盡到及時通知消費費的義務。只怕這裡面的問題不小。

那麼這個月租究竟扣的是什麼費用,是流量費、簡訊費、通話費、來電顯示費嗎,有人表示這些是基站建設和維護的費用,都是為了客戶需要的服務而收取的。假設不使用電話卡,那麼也就不使用來自服務商的服務了,為什麼還會一直扣月租費呢?有人可能會說,雖然你自己不使用了,但是你仍然佔用你的號碼,但如果一個號碼連續停用了兩三個月,那基本就可以判斷這個號碼已經不正常使用了吧,為何不能通知本人是否要銷號或者停用服務呢?在歐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居然就欠了近四萬的話費,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合理?

如今的通訊行業已經不再是當初的一家獨大,如果哪家通訊運營商還這麼作死,只會把顧客越推越遠,不管是電信、移動、還是聯通,都在不斷的推出新的資費更低的套餐,只是僅面對新使用者,於是有了老使用者與狗不得辦理的說法。

為什麼還有如此不人性化的考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