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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北京西站被行李箱絆倒後去世,行李箱主人不擔責,結果. . .

1月29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老人在北京西站被行李箱絆倒後去世,行李箱主人不擔責”的典型案例。

據北京日報1月29日報道,2019年3月,北京西站的二樓進站口,一名老年乘客王老太在趕火車時,被一個行李箱絆倒,經過15天的治療後不幸去世。王老太的家屬認為行李箱的主人劉女士存在重大過錯,遂將她告上法庭,索賠62萬。

2020年9月29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王老太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王老太的家屬不服,提起上訴,2020年12月底,北京市二中院二審駁回了王老太家屬的訴訟請求。

那究竟事發的經過是怎樣的呢?行李箱的所有者劉女士,要為這件事承擔責任嗎?

據王老太的兒子小劉回憶,2019年3月8日,他送母親到北京西站會石家莊老家,在二樓進站口進站時,母親被劉女士的箱子絆倒。

在庭審中,原告方向法院提交了事發時,北京西站二樓進站口一側的公共場所影片,影片中顯示:現場比較空曠,劉女士順行準備進站,而王老太則逆向走出閘機口,劉女士有明顯的側身動作,但是王老太仍徑直撞到行李箱並摔倒。

當王老太摔倒後,劉女士立刻將箱子放倒,上前檢視她的情況,而王老太的兒子小劉也快速回到母親身邊。經過簡單的詢問後,老人說沒事,於是在北京西站工作人員的協助下,與劉女士互留了聯絡方式,隨後王老太和劉女士分別登上了各自的火車。

車子開動後,王老太感到頭痛、頭暈等不適,直到16時36分下車時,王老太已經意識不清,被人用輪椅推下火車,送醫後被診斷為腦出血,治療15天后,王老太不幸去世。

行李箱的主人劉女士,事發後只知道王老太住進了醫院,但是對於她的離世,並不知情。直到2019年11月,劉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這時候才知道王老太的家人將她告上了法庭。

在王老太的兒子小劉看來,箱子在劉女士背後,自己母親看到時距其已不足10釐米,無法迅速躲閃,因此劉女士對母親的摔倒存在重大過錯,要求劉女士賠償62萬餘元。

庭審時,劉女士帶來了事發時的行李箱並還原現場,劉女士律師稱:王老太的兒子小劉當時在場,不僅沒有照顧好母親,還讓母親單獨乘車,入院後,醫生反覆勸說,但其家屬仍然要扯掉呼吸機,導致王老太最終因呼吸衰竭死亡,而這一切劉女士並不知情,沒有過錯。

審判長認為,王老太在進站檢票口逆行,其兒子應該盡更高的注意義務,且從王老太轉身到摔倒只有不足4秒的時間,劉女士無法預見她何時突然轉身,所以劉女士並不存在過失王老太轉身走5步才碰到行李箱,可見二人之間有著一定距離。

劉女士作為正常行進的旅客,行李箱並非超大超重,全程都在控制範圍內,王老太轉身時未審視周圍環境,未注意合理義務,王老太摔倒的主要原因是逆行,所以摔倒應自身承擔相應過錯。

法官指出,王老太和她的兒子是從進站檢票口逆行返回,因此應該行進中盡更高的注意義務,而不應對正常通行者強加註意義務。

之後法院一審二審都判定劉女士並不存在過失,駁回了王老太的家屬的全部訴求。

火車站本來就是一個經常人來人往的地方,有人走錯位置也是正常現象。雖然每個人在走動過程中拖動行李都應該謹慎一些,但是更加警惕的應該是我們本身,因為別人在如何警惕,如果自己不警惕的話也是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