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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一個女子因為不滿婆婆的不孝,竟然把自己的兒媳婦給氣死了

導讀:清朝嘉慶年間,在陝西西安生活著一個女子,名叫馬氏。馬氏年方二十,不過已經結婚三年了,她的丈夫名叫周成武。周成武父親去世得早,是由母親徐氏一手帶大的。

周成武和妻子馬氏婚後感情很不錯,但是馬氏和婆婆徐氏的關係卻不怎麼好。馬氏平時對待婆婆徐氏非常恭敬小心,唯恐惹婆婆生氣,但是即使如此,徐氏對兒媳婦馬氏的孝心依然視而不見,反而處處找茬,一旦抓住了兒媳婦的錯誤,就破口大罵。

馬氏身為兒媳,雖然很委屈,卻也只能忍受,鄰居們都說馬氏是個懂事孝順的兒媳婦。這一天,馬氏想要買米,但是發現家裡錢不夠用,於是就將婆婆徐氏的一件衣服拿到當鋪當了一些錢,將這當衣服的錢買了一袋米。

徐氏對此事是不知道的,第二天徐氏要出門,因此當天晚上就叮囑兒媳婦馬氏,要馬氏第二天早晨早點煮粥做飯。馬氏本來打算第二天早些起床給婆婆徐氏煮粥,但是偏偏睡過了頭,起床起晚了。徐氏見兒媳婦起床太晚,顯然是沒有將自己叮囑她早起的話放在心上,於是來到馬氏的臥房,對兒媳破口大罵:“你是不是要餓死我,還不趕緊給我起床做飯!我有你這樣的懶婆娘做兒媳,真是我家的晦氣!”

馬氏被婆婆一通臭罵,心裡也很委屈,不過她不敢還嘴,只好趕緊起床煮飯。就在馬氏煮飯的時候,徐氏回到自己房間去衣櫃檢視自己的衣服,想要挑一件出門穿,結果這一挑不要緊,徐氏發現自己那件最珍貴的衣服不見了。

徐氏馬上來到廚房,對正在煮飯的兒媳馬氏詢問:“是不是你偷拿了我的衣服,趕緊還給我,我一會兒出門要穿!”馬氏見婆婆發現了,也不敢隱瞞,就承認了自己將婆婆衣服當了換錢賣米的事情。

徐氏聽了兒媳的話,頓時勃然大怒,對馬氏罵道:“你是越來越不像話了,居然讓我的衣服去換錢,你眼裡還有沒有我!我家娶你不是讓你做賊的,回頭我讓兒子休了你!”馬氏自知理虧,不敢接話,更不敢反駁婆婆。

徐氏見兒媳低頭不語,越發來氣,她來到院子裡,大聲責罵馬氏敗家不孝,引得四周的鄰居都來觀看。鄰居們得知了事情的原因之後,紛紛勸說徐氏大人不記小人過,原諒兒媳婦這一回。徐氏被眾人勸解之後,雖然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但是餘怒未消,心裡還是憋著一股火!

過了一會兒,徐氏越想越氣,認為兒媳婦馬氏忤逆不孝,居然敢當掉自己的衣服,還故意晚起,不給自己做飯,自己這個婆婆當得太失敗,活著也沒什麼意思了。徐氏一氣之下,跳進自家的水井裡面,尋了短見了。

徐氏溺死之後,馬氏和丈夫為徐氏辦了後事,隨後馬氏被官府提堂審訊。馬氏在公堂之上如實交代了自己和婆婆的矛盾,官府認為徐氏之死屬於“抱忿自盡”,馬氏雖然並沒有直接殺死婆婆,但是正是她私自賣掉婆婆的衣服,加之起床太晚,才導致徐氏投水自盡,因此馬氏理應為婆婆的死負責。

最終官府按照《大清律例》“子孫違犯教令,致父母自盡,妻於夫之父母有犯罪同例,擬絞監候。”這一條例,判處了馬氏絞監候,隨後此案被提交給刑部和嘉慶皇帝複核,嘉慶同意處死馬氏,兩個月後,馬氏被處以絞刑,周成武失去了妻子。

參考資料:《刑案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