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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夫棄子離家13年,身揣120元回家求和好,丈夫:打哪來回哪去

“那時候家裡很窮,可以說連飯都沒得吃,然後我就把他們父子倆丟下跑了,出去外面打工,這一去就是13年,現在我想回家,他們不讓我進”

張大姐告訴我們,她今年51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和丈夫閔大哥結婚有23年了,育有一個孩子,婚後夫妻感情非常不好經常因為一些小事吵架,再者就是窮,穿不好吃不飽的那種。

13年前,她和丈夫因為瑣事發生矛盾,一氣之下離家出走打工,一走13年不敢回,前些天她聽一個老鄉說兒子結了婚還生了個娃,心想著趁這個機會回家求和,享受天倫之樂,結果丈夫拒不讓她進屋。

嫌家窮離家13年,丟下丈夫兒子不顧,然後找個藉口回家享福,這事怎麼看都是張大姐不對,但既然事情已經過了13年時間,孩子也成家立業,丈夫閔大哥能否答應重歸於好,帶著疑問,我們找到了他。

“那時候家裡是很窮,但沒她說的那麼誇張,有吃也有喝的,只是稍微差了那麼一點,這個我承認,但這並不是她拋夫棄子離開的理由,那年鄰居買了部電視機,她非也要買一部,我不讓,然後她就跑了,一走13年不聞不問,連回家看一次孩子都沒有,而今老了孩子大了,她想回家享福,哪裡來那麼好的事,我是肯定不會接受她的”丈夫閔大哥氣憤地說著。

丈夫這番話讓張大姐無法接受,張大姐表示,拋夫棄子離家出走是她的不是,但她那時候也是沒辦法,期間她多次有想過回家,但騎虎難下,拉不下那個面子,而今她知道錯了,希望丈夫能讓她迴歸家庭,讓她照顧孫兒。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丈夫閔大哥退讓一步,表示只要張大姐肯拿出5萬元即可回家,但張大姐表示身上只得120多元且無存款,事後張大姐決定走法律程式。

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