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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農民不小心將岳母誤殺,乾隆卻賜其妻子死罪,其中有何玄機

唐代文學家吳兢在《貞觀政要》中寫道:“唯奉三尺之律,以繩四海之人”。戰國時期商鞅變法後開始依法治國,爾後,遭到貴族追殺,當逃到一個邊界處時決定到旅館暫避,但旅館老闆堅持要商鞅登記證件,說若是沒有證件便留宿,是要被商王罰的,商鞅心中暗道自己真是作法自斃。

中國古代是封建專制社會,卻有獨特的一套文化體系,各朝各代皆會擬定自己的法律制度。早在公元前536年3月,鄭國執政的子產便將鄭國所擬定的法律條約刻於金屬所鑄上,此鼎象徵著各諸侯的權威,並宣告全國,後人將其稱為“鑄刑書”。從此,人們就受到法律的規範,對於生活中的是非有依據作為判斷。

古時法律制定與現代法律亦有不同,在古代,法律由君王擬定透過,因此法律地位低於君權,帝王可以任意更改、廢除法律條令,且帝王可以對罪犯施加或者減輕罪行,可進行赦免、加判等命令。因此案件的審判結果,可由君王抉擇。

清朝時期乾隆五十七年,一起命案在廣西桂林發生。一個丈夫年輕時便已離世的寡婦羅黃氏,帶著唯一的女兒到廣西生活。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只能依靠父親、丈夫、兒子生活。而羅黃氏丈夫已然離世,母女二人生活困難,家中積蓄用完後便連飯也吃不起,羅黃氏為謀生計,暗中以出賣肉體為職業。

桂林山水甲天下,許多人聞名至此一遊,羅黃氏長相不凡,身材頗為婀娜,於是吸引到許多客人。羅黃氏認為這樣賺錢很是容易,便沉溺其中,長期以此謀利,母女倆逐漸富裕起來。數年後,羅黃氏年老色衰,體態豐腴,生意已不似從前般紅火,收入也降低不少。但她的女兒翠姑卻正是少女青春的年紀。

羅黃氏見女兒身材和容貌頗有自己年輕時的風采,便慫恿女兒一同做皮肉生意,翠姑自小跟隨母親長大,耳濡目染之下對這類事情毫不避諱,不像平常女子一般對於這樣的事會害羞,還認為這個路子賺錢多又不累,便一口答應下來。

古時候女子十四五歲便是出嫁的年紀,漸漸地,翠姑已經年過二十,若是再不出嫁,隨著年紀的增長,更是無人敢娶。母女倆的生意在此地做得很大,幾乎人人皆知翠姑做的是不正經營生,並沒有人願意將這樣的女子娶回家,走投無路之下,羅黃氏便託媒人到鄉下說親。

媒婆便來到一個農民家中說親,此人名叫麻六成,已經年過三十,家中貧苦,因此娶不到媳婦。麻六成本以為自己就這樣孤獨終老,永無子嗣了,聽說媒婆替翠姑來說親,就滿口同意下來。麻六成對於翠姑的底細是知曉的,只是自己家貧,普通人家的女子不願嫁,為傳宗接代也顧不得翠姑的身份了。

翠姑嫁給麻六成後飯都吃不飽,想起之前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就藉著各種理由藉口,收拾東西回到孃家住,一住就是好多日,一年之中僅有幾天回到麻六成家,見面尚且困難,傳宗接代更是難上加難。麻六成數次到羅黃氏家中想要接回妻子,妻子只說心中不忍自己的母親一個人孤苦伶仃的在家裡,怎麼說也不肯與麻六成回去。

翠姑在家吃穿用度皆需要錢,便重操舊業繼續做起皮肉生意來,麻六成對此了卻於心,卻毫無辦法。他的鄰居就教麻六成怎樣管束自己的妻子,翠姑的行為在清朝已經觸犯律法,麻六成完全可以懲罰翠姑。因此麻六成就把翠姑騙回家中,然後對她好言相勸,告訴她多待在家中,翠姑不聽勸,起身便要離開。

麻六成見此情景,不禁大怒,一巴掌扇到妻子臉上,翠姑立刻便要還手,奈何打不過麻六成,則服軟求饒。麻六成將她用繩子一捆,自己便到地裡幹活,鄰居見狀,趕來勸解翠姑,見翠姑一副改邪歸正的模樣便給她鬆綁,沒想到,鄰居一走翠姑就逃回到孃家。

麻六成回家後見翠姑不在家中,很是鬱悶,便叫來鄰居說自己決定休妻,鄰居為他不平道,休妻太便宜她了,按照大清律法,完全可以將出軌的妻子及姦夫殺死,麻六成聽聞立刻下定決心要殺死翠姑。

天黑後,他帶上刀在羅黃氏家打探情況,從窗戶縫隙中一看,就看見翠姑與男子在行不軌之事,拿出刀來便往房間裡衝,姦夫則與麻六成廝打在地,翠姑見狀乘機逃跑。麻六成心想殺奸必得成雙,若只殺一人自己便被判刑,於是追著翠姑跑到羅黃氏的房間。刀光劍影之間,聽得一聲慘叫,他定睛一看,殺死的竟是岳母羅黃氏。

鄰居看見後立刻報官,官兵趕到便將四人帶走,官府問明緣由後判麻六成有罪,隨即按照規定將案件層層上報。乾隆看到此案後認為審判結果錯誤,並說羅黃氏縱容女兒,於人倫道德上皆有錯,死不足惜,而翠姑不顧律法,在已嫁人後還與姦夫私通,本就是有罪之人。因此將翠姑判處死刑,而判麻六成與姦夫各打九十大板。

彼時乾隆已年近八十,對於國家案件依然仔細檢視,並且認真審視案情,不敷衍了事,根據案情做出自己覺得最為妥當的判決,斷案時結合理性與人情。可以看出乾隆確實是一個勤勉的君王,對於百姓的性命從不輕視。

參考資料:

《乾隆皇帝的十張面孔》

《戲說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