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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抗倭英雄駱十八,一生忠義忠勇,死後為何被百姓尊為忠義?

咸豐庚辛年間,亂反竄犯擾亂江蘇浙江一帶,所到之處皆成為淪陷區,幾乎沒有一片乾淨的土地。那時頭枕戈矛,足蹈利刃,斷頭捐軀,與賊寇抗擊的忠義男子,各地都有許多,他們的英雄氣節,即便現在讀了也讓人感動。

駱十八,住在靠近紹興城邊的村莊,在紹興稽山門外。是個很普通的百姓,人們不知他的名,只知他排行十八,就以排行稱呼他“駱十八”。

辛酉年,紹興城失守了,遍地都是紅巾軍。駱十八慷慨激昂地告訴眾人,為伸張大義,他不惜自己的生命。駱十八為人講義氣,重信用,因此他在家鄉有很高的威信,此時振臂一呼,就聚集了幾百人。

人們都說:“同仇敵愾,殺賊也就是為了保家,怎能不聽從命令!”

於是眾人撕開布匹作為軍旗,砍斷樹枝作為旗竿,鏟地的鋤頭比矛戟還鋒利,耕地的未耜勝過干戈。在村莊的四周設定柵欄,設下陷阱,做好了防守的準備。

駱十八對眾人說:“如果誰讓賊寇進來一步,就處死誰!”

鄰村聽到訊息,也都聞風響應。這樣等待了十多天,賊寇沒來,他就命人前去探一下虛實。

第二天早晨,偵探返回來說:“賊寇不堪一擊。他們的目的只是搜掠金銀財物,搶掠婦女,日夜都在瓜分他們搶到的東西,爭多計少,欺凌弱小,酗酒狂叫,軍營中鬧成一團糟。被脅迫跟隨著的人,都切齒痛恨他們。如果我們要發兵攻打,他們佔據的城唾手可得。到那時只要大張聲勢,他們必然逃跑。”

駱十八掀動鬍鬚大笑,說:“這正是我輩報國的好機會。我情願手拿武器做前鋒,你們去不?”

大家都說:“好!願意跟隨!”於是,大家全都操起武器,爭先恐後,隨從的人有幾萬之多。

到了城下,城門開了,賊寇衝了出來。

雙方交手之後,眾人氣勢正盛,賊寇假裝不能取勝,引誘眾人進城一半,城門忽然關閉,在城外埋伏的敵人全部殺出,截擊包圍。眾人死傷很多,不久就敗潰逃跑了,第三天,賊寇出城來報復,所到村落,燒殺搶掠。

駱十八手拿大刀對著賊寇衝去,大喊殺賊,不幸受傷,倒在地上,被賊人捆綁著帶進城。只見他xue流滿面,仍罵聲不絕。

一個賊寇從後面用力砍他,人頭已經落下,他的屍體還僵立不倒。賊寇感到恐懼而以禮埋葬了他。

參考資料《後聊齋志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