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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奇案丈夫守孝期間,妻子突然懷孕,丈夫含恨自縊

導語:

清雍正年間,山東掖縣有位秀才王某。父親去世,家中只有老母。守孝三年期間,王某便在父親墳墓附近,搭建了間茅廬居住。

依照禮法,守孝三年間,不得飲酒吃肉,不得娛樂消遣,夫妻不能同房。每逢初一十五時候,王某便會回家看望母親。

看望過後,便回到茅廬,繼續守孝。可守孝方才一年,王某之母便發現,兒媳李氏卻有懷孕跡象。

兒媳懷孕

王某之母見此便有些惱怒,兒子正在守孝期間,兒媳卻懷有身孕,如此可是犯了禮法。王某之母便質問兒媳,其肚腹是怎麼回事。

兒媳覺得將這事說與婆婆,實在是羞澀難言,但婆婆再三責問,便低聲羞澀稱,某月某日晚上,丈夫曾翻牆回家住過一晚。

自那晚之後,她便懷有身孕。王某之母信以為真,但還是生氣兒子守孝期間,偷跑回家中與兒媳親熱。

但此事不能被外人知曉,兒子尚有功名在身,若被他人曉得此事,肯定前途盡毀,會被剝去功名。

含恨自縊

這件事能瞞一時,但奈何李氏肚子卻瞞不住。那一日,王某回家中探望母親,卻見妻子挺著肚子。

王某不禁疑惑,吃驚詢問妻子,肚腹為何這般,是否生了病症,但妻子卻低頭不說話。王某之母見狀,指責兒子一番,說李氏已經懷了他的孩子。

王某聽聞不禁大駭,但卻沒有說話,默默走出了家門,在街上買了一罈酒。回到草廬,跪在父親墳前。

將那酒在父親墳前喝了些許,又將剩下那半壇,為父親奠酒。隨後解下身上褲帶,掛在墳前樹上,含恨自縊而亡。

母為子報官

第二天,有人在此處看見王某屍體,趕緊告知其家中,李氏聞此噩耗,也在家中自縊隨夫婿而去。

王某之母先是喪父,接連又是白髮人送黑髮人,自是痛不欲生,故來到縣衙門前,擊鼓鳴冤。

掖縣張縣令,聽到有人擊鼓鳴冤,趕緊召三班衙役升堂問案。王某之母來到公堂前,伏地便拜,對縣令大人道,有人假冒兒子,勾引兒媳懷有身孕,兒子得知自縊身亡,求大人為民做主。

大人立即命人前去調查,可是卻沒有查到任何線索,這案子也就無頭緒地拖了一年之久。王某之母思念兒子,時常到縣衙哭訴,請求儘快破案。

發現端倪

張縣令並非無能官員,只是此案並無線索,只能先寬慰老嫗,承諾一定會緝拿那賊人。某天,大人外出辦事,路過友人孫某宅院。

那孫某乃是舉人,又與大人交好,張大人自是登門拜訪。可宅院內管家說,孫舉人有事外出,便請大人移步書房,沏茶伺候。

管家僕人都紛紛退下,只留大人在書房之中,品茶讀書。正品茶時,大人環顧書房四周,見那書架角落有一精巧櫃子,櫃門虛掩未關。

這張大人乃是書痴,以為櫃子中,藏有孫舉人珍惜孤本,便開啟櫃子想拿書翻閱,怎料櫃子之中並無書籍,只有一件孝服。

真兇到衙門

孫舉人父母健在,為何會有件孝服,大人思索萬千,忽然想到王某之妻懷孕之事,趕忙將櫃子關好,走出書房。

大人對那管家說,剛想起縣衙還有公務,你家舉人回來後,讓他到縣衙找我,我請他品茶切磋學問。

回到縣衙之後,大人命人在孫舉人來到縣衙,趕忙去他家中書房,取來那件孝服。過了許久,孫舉人來到縣衙拜訪大人,閒聊時大人與其談起王某家中之事,只見那孫舉人,臉色不由大駭。

大人見其心虛,便讓人將那件孝服拿來,質問那孫舉人。舉人聞聽嚇得伏地求饒,承認假冒王某,趁著深夜玷汙王某妻子。

大人命人將紙筆拿來,孫某口供已成白紙黑字,故簽字畫押,關入大牢之中,革去功名判決死刑,此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