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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相權大於皇權嗎從這一制度找到答案,後果很嚴重!

說到封建王朝,都是“家天下”的一言堂,談相權大於皇權,好像是偽命題,其實不然。

因為,任何時期都是辯證和對立的,而且在某一時段,也確實有此消彼長之勢。

在中國封建王朝最好的朝代——-宋朝,皇權和相權的關係如何?

關於宋朝皇權與相權的關係,歷代有很多說法,有的說皇權大於相權,有的是說相權大於皇權,有的說宋朝的皇權和相權都很大。

其實,這往往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角度不同,看法不同,得出的結果肯定不同。

我們首先看看一組資料。

據史家統計,宋朝歷時320年,一共有18位皇帝,北宋、南宋各9位,平均每位皇帝在位時間不到18年,最長的是宋仁宗,42年;最短的是宋欽宗,2年,其他正常狀態的皇帝平均在位為22年。

在看看宰相的統計資料,宋朝一共有134位宰相,當然,很多時候不止一位宰相,一般同時有左右兩位宰相,這也是宰相較多的原因之一。

從上面兩組資料對比來看,宰相的數量明顯高於皇帝的數量,這也就證明,皇帝換宰相是經常事。

用數字說話,應該是皇權大於相權。

當然,從任期上看,皇帝可以無限期連任,宰相雖然也沒有任職期限,但是權柄掌握在皇帝主子手裡,聽話的可以多幹幾年,不聽話,馬上換人也不是沒有可能。

現在繼續延伸這個命題。

皇權無限大嗎?

非也!

在中國歷史上有一種“封駁”制度,簡單地說,就是皇帝下的詔書,如果被認為不妥,可以駁回。“封”既是名詞也是動詞,就是皇帝的詔書放在一個袋子裡,如果內容和形式都沒有問題,那就頒佈天下,如果有問題,那就要“封”起來不頒佈。

這種制度起始於漢朝,“封駁”權在丞相一個人手上,所以,皇帝的詔書必須要透過丞相這一關,假如丞相有私心,即使皇帝詔書合理合法,丞相照樣可以阻擋。

宋朝初年,百廢待興,尚無“封駁”制度,到了宋太宗趙光義時期,又恢復了“封駁”制度。

應該說,宋朝是民主的,大臣對皇帝的“封駁”包括財政政策、法律制定和實施、人事任命、還有皇帝給自己親戚的封官加爵。

比較民主的宋代和比較民主的皇帝宋太宗意識到了自己掌握公權力過多,會把國家引向另一個極端,所以,獨立於皇帝和宰相之間,任命封駁官。

這類似於美國大法官,類似於“三權鼎立”。

這個時候,假如皇帝和宰相權力相當,有時處於膠著狀態,封駁官的角色就很重要了,畢竟是皇帝任命的,沒有那麼多民主法律意識,關鍵時候完全倒向皇帝一邊是完全有可能的。

從封駁制度來看,宋朝確實存在宰相和皇帝抗衡的現象,也就是說,有時候皇帝對宰相還是有一定顧忌的。

再看看宰相的任職時間。

宰相的任期雖然沒有限制,但是統計宰相的任期一般3年,如果單看宰相的任期是短了點。但是宋朝宰相任期累計超過10年的一共有9位,恰恰這9位有超長任期的是蔡京、趙普、呂夷簡、文彥博和秦檜。

而蔡京和秦檜之流當政的時期,恰恰又是相權覆蓋皇權的時期。

所以,無論是相權大於皇權,還是皇權大於相權,假如沒有對公權力進行法律制度的界定,都將會是國家的一場災難,這也是封建王朝跳不出興衰定律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