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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舉人"就是今天的"研究生"?你誤會了,"舉人"很牛的

“舉人”是古代科舉考試過程中的“功名”等級,而“科舉考試”類似於現今的“公務員考試”,不能用學歷比較。但能肯定都是,“舉人”的含金量要遠遠高於“研究生”。

“范進中舉”,作為《儒林外傳》中一篇較為典型的諷刺小說,用以諷刺社會陰暗面、世態炎涼景,對於追逐官名利祿的社會風氣更是揭露的淋漓盡致。只是,少年時期或許只知范進荒唐、可笑,甚至還有點悲涼,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尤其是明確得知“舉人”的真正含義以後,才知道範進為何會瘋;才知道自己比范進更可笑、更可憐。

真可謂,少年不懂范進瘋,讀懂已不如范進!

那麼,到底什麼是“中舉”?

“中舉”,即擁有了“舉人”功名;所謂“舉人”,即“被薦舉之人”,也就是地方官員向朝廷、向皇上舉薦的有才之士,有資格進入仕途、擔任官職的讀書人。

科舉制度,是朝廷透過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公務員考試”。兩者之間的區別在於透過“科舉制度”進入仕途,能夠獲得更高級別的官職,甚至能夠直接進入朝廷職能部門,擔任稍低於副廳級的官員。也就是說,“科舉考試”的含金量要明顯高於現今的“公務員考試”。

清朝時期的科舉制度大致可以分為五個等級: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其中,“童試”又包括縣試和府試。

注意,“縣試”和“府試”並不等同於縣級、市級公務員考試,透過這兩級考試只能證明你擁有了最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能夠獲得“童生”稱號。成為“童生”以後,可以參加“學院”舉辦的“院試”。

“院試”基本相當於省級考試之前的選拔賽,困難程度要遠遠超過前兩級考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透過“院試”,就擁有了“秀才”身份,也就是“生員”,代表著你已經脫離了原來的普通平民身份,進入到“士”的階層了!這不單單是身份的轉變,還是社會地位的根本性提高。

2、早在清順治年間,朝廷就有過關於“生員”優待政策的專門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官以“以禮相待”,還可以“免丁稅”、“厚廩膳”。也就是說,成為“生員”以後,不但見了地方官不用下跪,不繳納丁稅,官府還會給予一定的膳食補貼。

但在“學院”的學習結束後,還有一場非常關鍵的考試,基本相當於“畢業考試”,考試合格,進入下一級考試——“鄉試”;考試不合格,予以懲罰或者直接取消“生員”資格。

所以,“鄉試”就是各州縣選拔出的“秀才”在各省省會,每三年參加一次的考試。透過“鄉試”考試者,便是“中舉”,便擁有了“舉人”身份。

成為“舉人”以後,便可以擁有以下幾個資格:

1、具備做官資格,可以直接進入縣衙擔任學官、佐官,或者還有可能直接出任“知縣”。

2、具備參加於京城舉辦的“會試”資格;

3、免賦稅、免徭役、見官不跪,獲罪不得擅上刑具、隨意責罰;

也就是說,成為“舉人”以後,就算是不願意當官,也是能夠橫著走路的“老爺”了。

也就是說,單從考試層面而言,“舉人”是透過“省級公務員考試”的佼佼者,如果想做官基本都能成為副科級到正處級的縣級官員;就算不想做官,也擁有著諸多特權的“士紳階層”,地位高、影響大。在“皇權不下縣”的清朝時期,“舉人”更是協助官府管理基層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總之,成為“舉人”以後,你就已經是“人上人”了。很明顯,研究生並不能達到這個程度!

更關鍵的是,“舉人”還擁有參加於京城舉辦的“會試”資格,進行新一輪的淘汰賽。所謂“會試定去留、殿試分名次”,只要透過“會試”,成為“貢士”,就能成功進入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階段。

進入“殿試”階段,只要你不主動作死,最次也能混個“同進士出身”;再好點能混個“進士出身”;如果一不小心混到了前三名,獲得“進士及第”的稱號,考個狀元、榜眼、探花什麼的,就能直接授予官職。狀元,直接授予稍高於正處級的“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直接授予正處級“翰林院編修”,這就是我們俗說的“翰林官”,能夠進入史書、光耀門楣的輝煌!

所以,“科舉考試”不是普通的升學考試,甚至有別於現今的“公務員考試”;所以,“舉人”的含金量和級別要高於“研究生”,甚至是“博士”。

參考文獻:《清史稿·選舉志》、《科舉制度與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