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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重慶知青張志遠:為了一個承諾,堅守農村,守了46年的妻子

在我們的認知裡,一段婚姻的締結應當源於男女兩情相悅,或者門當戶對,這兩個條件都不滿足的婚姻是無法長久的。但在上世紀知青上山下鄉運動中,有一名來自城市的男知青卻自願放棄了回城的機會,堅持留在農村,與農婦妻子相守長達46年,只為了當初的一個“承諾”!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張志遠,1954年出生於重慶。與其他同時代知識青年一樣,18歲那年,張志遠也到了鄉下鍛鍊,他所在的地方是四川省南江縣。在隊裡,張志遠是第一個知青,非常引人注目,他的屋子建在山上,旁邊就是農民餘林海的家。

吃苦耐勞又心地善良的張志遠,很快就適應了農村生活,甚至認了餘林海做“大哥”。餘林海早已娶妻生子,妻子名叫胡庭秀,兩人育有4個娃,都是男孩,但餘家條件有限,養孩子很吃力,大兒子8歲那年,餘林海更是生病住院,胡庭秀沒有時間照顧,只能拜託張志遠。

雖然張志遠跑前跑後照顧得很細心,但餘林海依然沒能抵抗住病魔的侵襲,他自知時日不多了,便拜託張志遠照顧家裡的妻子和兒子。看著瘦骨嶙峋的大哥,張志遠忍不住落淚,他握著餘林海的手,堅定地表示:“大哥放心吧,只要有我在,嫂子侄兒就不會捱餓!”

餘林海去世時,張志遠也只是個19歲的小夥,但為了履行承諾,張志遠不顧他人眼光,堅持幫守寡的胡庭秀挑水、幹農活。胡庭秀比張志遠大了11歲,又帶著4個孩子,成了隊裡的困難戶,改嫁很難,生活步步維艱,還要被人揹地裡議論“勾引年輕小夥”。

張志遠聽到這樣的議論總是罵回去,但胡庭秀卻畏懼別人議論,拒絕張志遠幫忙。張志遠開始很生氣,後來想明白了,他乾脆將自己的東西搬到了胡庭秀家,表示要娶她為妻,一生一世照顧她和孩子。那是1974年,才20歲的張志遠和31歲的胡庭秀結婚,從此紮根在農村。

為了養活一大家子,張志遠拼命幹活,沒日沒夜耕地、砍柴、抬石頭、拉竹子,掙了許多工分,但他自己卻捨不得吃穿。胡庭秀非常心疼,她幫張志遠洗腳、為他做飯,夫妻倆雖然是出於特殊原因結合的,但在日常相處中也漸漸萌生了感情,村裡人對張志遠的善良讚歎不已。

胡庭秀還為張志遠生下了2個孩子,一家八口生活不富裕,但也算平靜。然而,隨著知青返城潮流到來,張志遠的親人開始不斷催促他離開農村,胡庭秀也不忍心讓張志遠一輩子待在大山裡,主動催他走。

沒想到張志遠卻拒絕回城,他只當自己“嫁”到了農村,為了不辜負大哥的囑託,不讓胡庭秀的生活再度陷入困境,1980年最後回城的機會擺在張志遠面前時,他依然選擇了留在山裡,這不是任何人都做得到的,張志遠因此獲得了1200元的安家費獎勵。

時至今日,已經66歲高齡的張志遠依然和妻子胡庭秀生活在大山中,他們的孩子長大成家立業,非常孝順,老兩口生活已得到了很大改善,孫子孫女繞膝,自得其樂,而他們多年相守不離不棄的故事也感動了很多人。古人云“得黃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諾”,這樣的愛情沒有轟轟烈烈,卻細水流長,讓我們感受到平凡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