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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軌交8號線一偷拍者被抓現形,地鐵裡遇到偷拍者怎麼辦?

“看到沒有,鞋子裡有密拍裝置!”

今天上午

一則“地鐵內偷拍者被抓現形”的影片

引發網友關注

根據影片顯示,數名男子將一背雙肩包、戴眼鏡男子摁倒在地,其中一名男子將其鞋子脫下,並向被偷拍女子說明鞋內有密拍裝置。最終,該名男子被其中一名“熱心人士”戴上了手銬。

網友對此留言稱

“為影片裡帥氣的便衣警察點贊”

東方網記者從上海軌交公安處

證實了此事

據瞭解,10月8日18時15分,上海市公安局軌交總隊民警在地鐵8號線成山路站巡查時,發現一男子有偷拍他人隱私的違法行為,後在路過的浦東公安分局民警協助下將該男子當場抓獲。目前,違法人員範某(男,30歲)已被依法處行政拘留。

律師:偷拍女性裙底違法

也面臨舉證難

拍攝女性裙底是否構成違法?福建達業律師事務所曾明泉律師表示,違法是肯定的,一般界定為治安事件。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

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治安管理處罰法》主旨和釋義解釋了關於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罰規定,必須滿足:

行為侵害的物件必須是他人的隱私,所謂“隱私”是指不願意讓他人知道的、屬於個人的生活私密,如兩性關係、生育能力、身體的隱私部位等等,一旦公開,將會給當事人的生活、工作帶來嚴重的心理壓力和精神壓力;行為人必須採用偷窺、偷拍、竊聽、散佈等手段,其中“偷拍”他人隱私,是指對他人的隱私進行秘密攝錄的行為。

曾明泉律師提到,要舉證偷拍需要人證物證,被拍的女性面臨舉證難的情況,一般是當場發現。偷拍者如果透過網上或者其他渠道公開偷拍照片或影片,在沒有暴露被偷拍者臉部或者身份資訊的情況下,可能會被追究尋釁滋事或者傳播淫穢物品的刑事責任;涉及被侵害者的面部或者身份資訊,可能有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責任,以及侮辱他人的民事責任。

地鐵裡遇到偷拍者怎麼辦?

偷拍者常出沒於樓梯、手扶電梯區域,他們靠近受害人以後,使用手機偷拍受害人隱私部位,諸如胸部、裙底之類。

這時,女性應用手或者包壓住裙襬。發現偷拍者時,兩眼怒視,讓他心虛,及時向周圍乘客求助,也可就近聯絡車站工作人員控制行為人並報警。周圍的乘客也要主動上前制止並給予幫助。

東東呼籲

如果地鐵裡遇到偷拍女性裙底“猥瑣男”

女性乘客千萬別忍氣吞聲!

記者:王佳妮、董浩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