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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威龍的一雙拖鞋穿幫,《以家之名》再現bug,細節不合理敗好感

李尖尖有男朋友了,兩個哥哥不知所措,才發現他們是多餘,其實這應該是李尖尖真把他們當哥。出國九年沒有回家,換成任何人都會有所變化,看來什麼日久生情都敵不過分離,李尖尖認為哥哥們九年不回來看她,也夠狠,但兩位哥哥究竟在國外經歷了什麼,《以家之名》最終也沒有告訴答案,不知道編劇打的什麼埋伏?

該劇豆瓣8。2分,記得之前是8。5分,看來隨著劇情的推進,這評分沒有長高反而降低,估計後續劇情發展大家不滿意,所以才會降分。九年這個梗已經讓人感覺是個很大的bug,想不到宋威龍在劇中穿的一雙鞋,又拉低了細節掌控的能力。

我們來看看這雙拖鞋是怎麼跳戲的。

宋威龍身高185釐米,他穿多少碼的鞋子,這個雖然不是很清楚,但絕對會在40碼以上,一般175釐米的人穿43到44碼的鞋子,那麼185釐米身高的人穿的拖鞋是不是要在45碼以上?

記得宋威龍第一次到李尖尖和齊明月以及唐燦租住的公寓,進門後齊明月讓他換了一雙拖鞋,這雙拖鞋是灰白色的,一看就是男士拖鞋,那麼問題來了,這雙男士拖鞋難道是專門給凌霄準備的嗎?

顯然不太可能,因為凌霄之前沒來過,即使齊明月暗戀凌霄,也不至於專門買雙拖鞋準備給凌霄穿吧,再說齊明月也不知道凌霄的腳有多大,但是這雙拖鞋穿在凌霄腳上剛好合適,不小也不大。

齊明月、唐燦、李尖尖都沒有男友,而且家長也沒來過,那麼這雙男士拖鞋究竟是給誰準備的呢?一般女性的腳都沒有男性的腳大,而且齊明月最高,但她也沒有凌霄高,也不至於齊明月腳大到要和凌霄穿一樣的鞋子吧?

所以導演一定忘記這個細節,這也絕對是一個bug。應該這雙拖鞋可能是宋威龍自己帶到片場穿的,所以直接就當成道具。其實這個問題可以解決,齊明月應該沒必要讓凌霄換鞋,這避免麻煩,或者是齊明月準備一次性的男士拖鞋,但這個也解釋不清,所以最好直接進門,不用換拖鞋。

那麼問題又來了,後來凌霄和賀子秋合租住在李尖尖她們對面,凌霄穿著這雙拖鞋再次出現,這雙拖鞋之前是在李尖尖房裡的,怎麼凌霄直接穿到對面,難道不用還嗎?應該是一模一樣,沒有什麼變化,而且剛好很合凌霄的腳,不大不小,正好合適。這就奇怪了,大家都不知道凌霄腳的尺碼,怎麼拖鞋如此合腳?

想必這雙拖鞋導致該劇在細節上不是那麼的考究,因為出現比較唐突,毫無邏輯性,這感覺像個穿幫。李尖尖和凌霄9年沒見,出國的時候18歲,回來的時候27歲,凌霄的身體一定再次長高,當然腳也變大,所以李尖尖絕對不知道凌霄穿多少尺碼的鞋子,但這拖鞋又很合適,這就是一個穿幫道具。

一部劇算不算精品主要看細節,細節是很加分的,因為觀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當然還有邏輯上通暢,像《以家之名》留學九年一次都不回來看李尖尖真的無法理解,現在這拖鞋不合理的出現,又是一個bug,不知道主創們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