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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縣令”與“知縣”是同一個級別嗎我們都被電視劇騙了

古代的“縣令”與“知縣”是同一個級別嗎?我們都被電視劇騙了

在很多影視作品當中,我們經常會見到這樣一個官職,叫做“縣令”,是一個縣的最高行政長官。不過有時候也有人稱呼他們為“知縣”。因此很多人都認為,“知縣”和“縣令”的意思一樣,屬於同一個級別。然而,其實我們都被電視劇騙了,雖然這兩個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但級別卻大不相同。

首先是出現的時間不同,“縣令”這一稱呼最早出現於戰國時期。當時的諸侯國開始按照“縣”來劃分行政單位,當地的行政長官就叫做“縣令”。但是每個縣的人口不均,有的多,有的少。因此統治者為了對各個縣的人口多少加以區分,後來就將萬人以上的縣的行政長官成為“縣令”,萬人以下的成為“縣長”。這一制度一直沿用到了隋唐時期。

“知縣”這個官職到了唐朝才開始有。“知”在古代通“執”,就是執掌,管理的意思。唐朝時期,當一個縣裡縣令一職暫時空缺的時候,就會臨時讓縣裡負責輔佐縣令的官員代理政務。這一官職就稱為“知縣事”,簡稱知縣。

因此在唐朝的時候,“知縣”和“縣令”一直是同時出現的,但是兩個官職卻是天差地別,一個是臨時工,一個卻是正式的。到了宋朝,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統治,削弱藩鎮的勢力,避免出現唐朝時期的悲劇。因此宋朝開始專門從朝中派遣官員去“知縣事”。雖然這時候仍然是臨時的,但由於是朝廷派遣的,但是宋朝的知縣要比唐朝的知縣要有威望的多。對於邊遠地區的小縣,仍然由“縣令”主管事務。

宋朝末年的時候,“縣令”一職被廢除,直接由“知縣”掌管一縣政務。與縣令不同的是,知縣是有任職週期的,一般是三年為一個任職期,任職期滿之後根據上級考核,選擇留任或者是離任。而縣令要是沒有得到升遷,或者是不出什麼岔子,就會一直在那兒當官。

因此,這就是“縣令”與“知縣”的區別,縣令是地方官,也可以說是一個縣裡的“土皇帝”。但是“知縣”在宋朝之前只是臨時工,在宋朝之後確實有朝廷派遣的朝廷官員。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卻代表著中央集權的強化程度不同。而且,如果在明清兩朝的電視劇中再出現“縣令”一詞,這肯定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