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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最後的夜晚:后妃上吊,兒子逃跑,一個女兒被崇禎砍斷手臂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公元1644年4月25日),大明帝國的最後一任皇帝——崇禎皇帝朱由檢,在煤山自縊而亡,終年僅34歲。自此,大明帝國宣佈滅亡。

作為亡國之君的崇禎皇帝,並非是一位庸碌之輩,更不是什麼昏君,相反,他在大明朝的十多位皇帝中,算是比較有作為的一個了。

比如他剛一即位,就處死了禍國殃民的大太監魏忠賢,隨後便頒佈施行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準備治理一下這個奄奄一息的大明帝國。雖然有很多人都說他處事很急躁,但是他接到的這個爛攤子,不用點猛力根本沒效果。

此外,當時的大明朝十分缺錢,於是崇禎就開始帶頭提倡節儉,不管是衣服還是襪子,基本上都打得有補丁。當然了,皇帝衣服打補丁並不一定就是節儉,比如清朝時期的道光皇帝,他的衣服雖然也打補丁,但每一個補丁都要耗費幾十兩白銀。

因此這哥們的補丁完全是敗家行為。但崇禎就不一樣了,他的補丁都是他老婆打的,免費。因此在節儉這一點上,崇禎在歷代帝王中算是做得比較好的了。

而除了這些以外,崇禎還是個“工作狂”。一天二十四小時,他就要花費十四到十六個小時在工作上,即便前一天累得半死不活的,簡單休息一下,第二天還接著幹。

總而言之就一句話:“只要幹不死,就往死裡幹”!

崇禎的工作很繁雜,不像咱們現在乾的,相對來說比較單一,他的工作沒有範圍,更沒有界限,什麼都得管,什麼都得問。作為這個帝國的大當家,他必須事事親為。

當然了,如果這樣就能讓帝國穩定下來的話,那麼這些付出也就值得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崇禎的種種努力,最終還是沒能為他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大明朝滅亡,近在咫尺了!

崇禎此刻也很清楚,自己即便是拼盡全力,也不能挽救搖搖欲墜的大明朝,但他是皇帝,是天下之主,他必須要做到全力以赴,即便是到了兵臨城下的那一天,他也依然不能放棄。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七日,闖王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一路打到北京西直門下,京城危在旦夕,內閣大臣們面面相覷,都拿不出任何實質性應對的辦法。至於那些什麼兵部尚書、吏部侍郎等人,基本上都沒有抵抗,直接開啟城門“迎闖王”。

當天下午,外城就失陷了。在群臣都沒有心思抵抗的情況下,皇帝再怎麼執著也無濟於事,因此很快,第二天內城也就相繼失陷了。

此時的崇禎,獨守紫禁城!而在本月十八日夜裡,他就已經安排好了所有的事情!

而這些事情簡單來說,就八個字:后妃上吊,兒子逃跑

他深知,如果不這樣的話,李自成的大軍衝進紫禁城,后妃必然遭到凌辱,兒子也必定遭到清算。因此,此時的他必須要“殘忍”一些——為了皇家的尊嚴和血脈!

在這些事情處理完之後,身邊還有一個15歲的女兒,她叫做長平公主。

崇禎看著這個可愛動人的小女兒,流著淚說:“你為什麼要生在帝王家啊!”

緊接著,崇禎用左袖遮住臉,右手拔出刀來砍掉了小女兒的左臂,接著又砍傷了她的右肩,她昏死了過去。隨後,崇禎又刺死了自己年僅六歲的女兒——昭仁公主。

也許在旁人看來,崇禎此舉是殘忍的,虎毒還不食子呢?但如果自己的女兒落到敵人的手裡,將會受到更大的侮辱,所以就像《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當年明月說的那樣:“這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而當這一切都處理恰當之後,崇禎就要去做最後一件大事了——自盡!

三月十九日凌晨,李自成的大軍從彰義門殺入,崇禎皇帝見大勢已去,接著便在煤山歪脖樹上自縊而亡。

崇禎死時光著左腳,右腳穿著一隻紅鞋,在他的藍色袍服上留下了他最後的遺言:

“朕自登基十七年,雖朕薄德匪躬,上幹天怒,然皆諸臣誤朕,致逆賊直逼京師。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自去冠冕,以發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傷百姓一人。”

崇禎皇帝死了,但他的死並非是懦弱的,而是為世人展現了一種態度,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縱然幾百年來,有很多人都說他自盡是懦弱無能的表現,然而在他看來,他是想用這種方式,表達他身為一國之君,決不妥協於這些在他看來是亂臣賊子的人。

當然,他也想用自盡的方式,來維護大明帝國“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的尊嚴!這,難道不值得我們表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