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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的偽豪門薛家身家性命靠賈府保全,卻妄想“金玉良緣”

《紅樓夢》中的偽豪門薛家痴心妄想“金玉良緣”。除了薛家人,根本沒人把“金玉良緣”的謠言當回事,也沒有人把薛家人當回事。

因為鄉紳商戶的薛家不管從身份階層,還是根基門第都距離公府貴族的賈府懸殊巨大,甚至就連薛家的“百萬傢俬”和薛蟠的性命都捏在賈、王兩家手裡。

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就要從薛家的家庭背景說起了,薛家在“護官符”上和賈、史、王三家寫在一起,只是因為王家的單線親戚關係而已。

賈、史、王三家是百年貴族,薛家從五品官變成鄉紳商戶

說薛家之前先介紹一下賈、史、王三家,因為只有對比,才有傷害。

賈家:一門兩個公爵爵位,傳到第三代榮國府賈赦是一等將軍,寧國府第四代是三品將軍。京城有八房外,金陵原籍十二房人口。

史家:保齡侯尚書令,尚書令是文官,位通宰相,史家的保齡侯是世襲罔替,到了第四代又多封了一個忠靖侯,京城十房,金陵原籍八房人口。

王家:都太尉統制縣伯,都太尉是最高武官,伯爵爵位,京城二房,金陵原籍十房人口。

以上就是賈、史、王三家的爵位和家族規模,這才是真正的大族官宦世家,擁有的特權的貴族階層。

啥是貴族特權?簡單解釋一下就是:賈府的人看病能請御醫,還是正五品的太醫院一把手;王熙鳳隨便冒充賈璉一封書信就吩咐正二品的節度使搞得正五品的守備家破人亡,坐收3000兩白銀;賈珍三百兩銀子就能讓正三品的督察院御史指鹿為馬,幫忙搶了皇糧莊頭家的兒媳婦還誣陷苦主欠款;是賈政和王子騰遠端操作賈雨村當上從四品知府,胡亂判了葫蘆案;是賈赦想要幾把古董扇子,不用花錢,還能誣告石呆子進大獄……

其實,經過一百年的發展,史家的勢力已經超越了賈家,所以在《紅樓夢》中史家已經不怎麼和賈家、王家交往了,和薛家更沒有半毛錢關係。

薛家是《紅樓夢》中妥妥的偽豪門,以上的貴族特權薛家一概沒有擁有過,所以薛蟠的案子必須要求賈、王兩家才能搞定。

薛家祖上只做過紫薇舍人,沒有爵位,不屬於貴族,薛家第二代開始經商,退出士族行列,離開京城,成為金陵的大鄉紳,但是也不算什麼大戶人家,只有八房人口,全部都在金陵原籍。

所謂“紫薇舍人”,只有在唐朝開元元年,曾改中書省為紫微省,中書令改為紫微令,五年九月,紫微省依舊為中書省。也就是說紫微舍人或紫薇舍人只有唐開元元年至五年才有這個叫法。

唐朝也是中書舍人最輝煌的時期,官職為五品,是中書令管轄下的文官,在皇帝身邊負責詔令撰寫工作,相當於御用秘書之一。

因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又特別有前途的一個崗位,再往上就是中書侍郎,然後就是中書令。唐朝很多宰相、名臣在入仕之初,都曾擔任過這個職位,比如蕭嵩、張嘉貞等,還有大詩人白居易、杜牧。

但是很遺憾,薛家的這位先祖薛公,只幹到紫薇舍人為止,沒有再往上升遷了。憑著在朝中內宮的關係,給薛家二代搞了一個“皇家採辦”的名額,然後薛家就開始經商了。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在中國歷史上根本沒有“皇商”這個職務,純屬是給自己臉上貼金或者別人抬舉的一種稱呼。

在清朝前期的確有一批隸名在戶部到地方上給官府和宮廷採辦各種物料的人。這些人一般被稱為“採辦”或者“採買”,只不過因為從戶部支領錢糧,給官府辦事,所以在採買過程中享受一些特權。

這種“採辦”在地方上憑官府和皇家採買的身份,對外自誇是“皇商”,仗勢欺人,橫行霸道,在清代的很多史料中記載了很多這種的案例,這和《紅樓夢》中薛家倚財仗勢,橫行鄉里的形象作為非常相似。

薛家就是這種靠關係得到“採辦”資格的商戶而已,並不是“官商”。古代的確是有招募商人充任官商的給朝廷生財的制度,但是“官商”一般會得到官府賜予的很多政治、經濟特權,以清朝為例,大概有入籍、賜官職和賜產業這麼幾種。

薛家顯然沒有官職,因為薛姨媽沒有誥封。薛蟠“戶部掛虛名,支領錢糧”並不是指他有官職,可以在戶部領工資,而是指他在戶部登記,具備給皇宮承辦採買物料的資格,每年向戶部借支銀兩,來進行採購和貿易。但是每年在支取銀兩之前,薛蟠需要先和戶部“入部銷算舊帳,再計新支”。

這其實就是清朝的“生息銀兩”制度,是皇帝從戶部或者內帑撥出一部分銀兩,交給內務府運營,分撥給相關的衙門和商人進行特定產業的運營,盈虧自負,但必須定期定額交納利息給官府。《紅樓夢》中薛家“現領內府帑銀行商”,也符合這個設定。

真正的官商從事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商業領域,比如鹽、銅等與封建王朝財政緊密相關的領域。《紅樓夢》中的薛家雖然涉獵人參、棺木、當鋪等商業活動,但是薛家負責給皇宮採辦的“雜料”,比如“送宮花”一回提到的宮花就很可能是薛家以前給皇宮採辦的時候,順便給自家留下的。

舉個著名官商的例子,比如清朝的八大商人之首範永鬥是全國最大的銅商、鹽商,還有很多其它商業領域的特許貿易權力。范家世代功名不斷,文武雙全,多人在中央和地方官吏的職權部門擔任實職,是真正的上通朝廷,下聯商市,半商半官,既富且貴的官商世家豪門,簡直堪比曹雪芹撰寫《紅樓夢》的原型曹寅和李煦的家族了。

對比一下范家這種真正的官商,就會發現《紅樓夢》中的薛家實在是弱得不堪一擊,自從第一代紫薇舍人之後,薛家二代(薛蟠的祖父)開始靠關係拿到官府“採辦”的特權,因為當時王家的二代(王熙鳳)的爺爺從事海關工作,所以捨出薛姨媽這個女兒和薛家聯姻,兩家聯手倒賣洋貨發了家。

然後王家就把薛家一腳踢開,薛姨父(薛蟠的父親)死後,薛家經歷了重創:“自薛蟠父親死後,各省中所有的買賣承局,總管,夥計人等,見薛蟠年輕不諳世事,便趁時拐騙起來,京都中幾處生意,漸亦消耗。”可以說除了原本家裡的存款之外,基本都是在平進平出,或者賠錢經營。

所以薛蟠後來配藥找珍珠都要去問王熙鳳要,薛家的女人從薛姨媽、寶釵到香菱很可能已經都不再佩戴珍珠這樣的珍貴首飾。寶釵也和邢岫煙哭窮,教育她說“如今一時比不得一時了”“咱們如今比不得他們了”“都自己該省的就省了”。

雖然薛蟠天天花天酒地,包養金榮一年七八十兩銀子,但是薛寶釵節省到摳門的程度:請螃蟹宴用的是問夥計要的螃蟹,送襲人的戒指是湘雲給的,石榴裙是寶琴給的,送金釧的衣服是自己二手的,送黛玉的燕窩是自家鋪子裡拿的,還把冰糖搞成了雪花洋糖。她自己住著雪洞般的屋子,不帶花兒粉兒,穿半新不舊的衣服。還有薛姨媽整天嘴碎埋怨薛蟠和香菱糟踐東西,不會過日子。

《紅樓夢》中薛家從五品京官,到暴發戶,再到沒落商戶,就是這麼一個發展過程。僅有能吹噓和依賴的就剩下薛姨媽和王子騰、王夫人之間的親緣關係而已。

瞭解到這些之後再看門子向賈雨村介紹“護官符,他表示這上面都是“(金陵)本地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本地大族名宦之家”,薛家就是佔了個大富的鄉紳之家而已。到了介紹薛寶釵選秀的時候作者寫道:“(薛家)本是書香繼世之家”,正好暗合了寶釵自稱的“我們家也算是個讀書人家”的說法。紫薇舍人薛公能考中進士,當上皇帝的秘書,薛家當年自然算是讀書人家和官宦人家,可是後來從商後就退出了士族,屬於商戶了。

如果薛蟠有官職在身的話,哪怕只是個捐納的虛職,也算是官員,他打死了馮淵,根本不足要賈雨村胡亂判他“假死”償命,因為古代官員是有很多特權的,就是真的犯了罪,可以直接申請量刑、交贖金減免罪責等,就完全不是書中的描寫的情況了。

作者寫道薛寶釵選秀條件更加諷刺,要求是“凡仕宦名家之女,皆親名達部,以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薛家連士族都不算,也不沒有官職,怎麼可能算得上是“仕宦名家”,無非是像自稱“皇商”一樣給自己自褒自誇,覺得讓寶釵去內務府選個宮女不夠體面,就說是去選什麼公主、郡主陪讀和女官而已。

按照清朝內務府上三旗的選秀模式,以薛家的隸屬內務府的家世北京,寶釵的確是只能去選宮女,而且京城中很多包衣官宦世家的女孩子去競爭公主、郡主陪讀,寶釵根本也沒什麼競爭力。

薛家是王家“用完就扔”的棋子,被王夫人再利用炒作“金玉良緣”

因為薛家第四代當家人薛蟠是個廢物,薛家的財富在不斷地消耗縮水。薛姨媽非常著急,眼瞅著女兒寶釵和兒子薛蟠到了適婚年齡,薛家卻日漸破落,這可咋辦?

這時候王子騰給薛家伸過來一條橄欖枝:讓薛寶釵進宮選秀。

薛家本來就是和王家單線的親戚關係,王家當年下嫁薛姨媽,是為了讓薛姨父以及薛姨父的父親能夠更好更多地給王家出力賺錢。但是當王家暴富、薛姨父也去世之後,薛家基本上已經沒什麼利用價值了。

可是偶然的契機,王家的次子王子騰他混出頭來了。當年王家只有王熙鳳的爺爺和王熙鳳的父親在京城混,但是現在王熙鳳的父親已經回金陵了。京城只有王子騰、王子勝兩房而已。

王子騰作為次子沒有爵位,靠自己建功立業被新皇帝提拔,當上了京營節度使,野心勃勃想要往上爬,所以他想在後宮給自己也搞一個助力,捨不得送自己女兒進宮怎麼辦?於是薛家的女兒薛寶釵就成為他的目標,寶釵很出色,薛家地位卑微,家世單薄好控制,簡直特別合適。

薛公當年看薛蟠不爭氣,刻意培養寶釵讀書寫字,等的就是選秀的這一天,能讓寶釵進宮去給薛家爭光。寶釵自己也是壯志滿滿的。她在詩詞中寫過自己的“青雲之志”,也寫過“欲償白帝”的志向,更是對元春的貴妃榮耀豔羨不已。

王子騰給了薛寶釵這個機會,讓她進京選秀。雖說書上說是待選公主陪讀等高階宮女,但是多半是選不上的,因為京城的貴女競爭太激烈,輪不到金陵鄉紳家的女兒薛寶釵。不過選個普通宮女,再操作一下,像元春一樣做個女官,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會得到皇帝寵幸,飛上枝頭變鳳凰的。

可是,萬萬沒想到,薛蟠在這個關鍵時刻鬧出了人命案子,打死的還是有身份的鄉紳家的兒子,薛姨媽根本搞不定,哭著寫信求王子騰和王夫人救她的獨生子,命根子。

王子騰應該是非常惱火的,因為薛蟠這個禍害破壞了他的計劃,寶釵選秀沒什麼指望了。所以薛蟠的人命案子拖拉了一年都沒有判,這不是王子騰能力不行,而是他根本沒有上心去辦這件事。

最後還是林如海舉薦了賈雨村,賈府出面牽頭,聯合王子騰一起暗箱操作,上下打點,把薛蟠的人命官司壓下去了。可是薛蟠變成了一個“死人”,作為薛家第四代嫡系繼承人,薛蟠既然已經“死了”,薛家“領內帑銀兩”給皇宮裡採辦雜料的資格也就失去了。

也就是說葫蘆案宣判之後,來到京城的薛蟠已經是沒有身份證的人,薛家不再是“皇商”,連帶的反應時薛家二房薛蝌都失業了。薛蝌的父親曾經應該也有給皇宮、官府採辦的資格,只不過他採辦是“洋貨”,所以需要去西海沿子等地各處行商貿易,也在各地有不少商鋪買賣,需要每年進京去戶部銷核賬目,所以才有機會、有資格把薛寶琴許配給梅翰林之子為婚。

失去皇家買辦資格的薛家更加一落千丈,寶釵也不能選秀,薛蟠後半生都註定不能以真實身份見光,薛家不僅對王家徹底沒用了,反而還有巨大的隱患。

因為一旦薛蟠的事情將來被有心的政敵翻騰出來,王子騰和賈府都是吃不了兜著走。所以王子騰不得不和賈家一起出面給薛蟠收拾爛攤子,又巴不得把薛家甩得越遠越好。

薛家母子三人進京躲避雖然是王子騰的主意,可是他處於官場上升期,根本不想沾惹薛家這個麻煩,所以就讓王夫人接收薛家母子三人。

王子騰害怕薛家惹麻煩,賈家就不怕嗎?賈家也怕,但是賈家不得不收留薛家。因為賈家雖然還有爵位,但是在朝中的實權官職比王子騰差遠了,賈家需要王子騰在朝中的高位官職。王子騰也需要賈府百年來積累的人脈關係以及貴妃賈元春在後宮的耳目。

王子騰和王夫人達成了協議,王夫人收留了薛家母子三人在賈府一住七八年。寶釵從未成年待選秀女耽誤成了二十歲的老姑娘,薛蟠娶夏金桂都是在賈府東北角的小院裡,看上去真的非常奇葩。

薛家明明在京城有自己的宅子,為啥不去住呢?因為他們不敢去、不想去也不捨得去。住在賈府既可以享受賈府的庇護和貴族特權保護,沒人敢來為難薛蟠,薛蟠也有所忌憚不敢再惹大禍。

而且,在賈府可以讓寶釵接觸貴族圈子,方便找個好婆家。除了積極謀取經營“金玉良緣”之外,寶釵還參加過元春省親大典、王子勝女兒婚宴、賈母生日南安太妃召見,雖然都沒什麼用。但是,如果薛家住在自己的宅子裡,以薛家沒落商戶的身份地位,根本不可能有機會參與這些權貴上層的活動。

比全家賴在賈府不走更奇葩的就是薛家宣傳的“金玉良緣”,這也是王夫人對薛家人的重複利用方式。

無權無勢的薛家,母子三人失去賈府的庇護根本活不下去

薛姨媽其實是個很沒文化又特別沒數的庸懦女人,兒子教育不好,家事管理不了,整天就愛做些不切實際的幻想,經常奉承賈母拍馬屁都拍到馬腿上。

因為王家已經徹底不想搭理薛家了,等薛姨媽和王夫人都過世之後,薛家和王家的關係也斷了。薛姨媽必須拼盡全力讓薛家和賈府攀上姻親。這就是薛姨媽為什麼要拖兒帶女,厚著臉皮賴在賈府不走的根本原因。她雖然不聰明,但也不傻,背靠大樹好乘涼的道理她懂的,說不定這也是當年薛姨父的主意。

因為薛姨媽好歹也是伯府千金,雖然嫁做商人婦,卻依然心氣很高,寶釵也的確出色,所以她就開始打寶玉的主意。

可是賈母從一開始就在撮合寶黛的婚事,想讓這一對小兒女在一起。王夫人對賈母、賈敏、林黛玉都非常厭惡,如果不是礙於三從四德,婆媳倫理,早就公開反對了。

薛家人的出現給了王夫人一個非常好的選擇,因為寶釵出色的容貌才華足以用來分散寶玉對黛玉的注意力。雖然家世很不行,但是王夫人和薛姨媽仗著王子騰的勢力啥都敢玩兒。

她們搞出來的“金玉良緣”就是故意膈應噁心賈母,表明自己不支援寶黛婚事的產物。金鎖隨便打造,也很好買到,上面的字找個秀才就可以按照通靈玉上的字對仗匹配,至於和尚是抄襲了林黛玉小時候差點被度化出家的故事。

整個策劃毫無創意,滿滿都是賈母“掰慌記”中風月傳奇中才子佳人憑小物件私定終身的套路,王夫人和薛姨媽這倆沒文化的姐妹花,整天看戲聽書多了,想出這樣的俗套故事是在不足為奇。

《紅樓夢》第二十八回寫道:薛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薛蟠也說“從先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正配”。

也就是說薛姨媽進賈府不久後就公開跟王夫人等人說過“金玉良緣”的事情,這個“等”不知道還包括誰,反正大約就是王熙鳳之類的,應該沒有賈母,薛姨媽和王夫人都不敢直接這樣挑釁賈母。

那麼這個話是怎麼傳的賈府裡滿天飛,連黛玉寶玉都知道了,如果沒有當家主母王夫人的受意,這種謠言是不可能傳出來的,因為不僅會影響倒寶玉的婚事,還關係到寶釵這個未婚姑娘的名譽。

但是《紅樓夢》中薛家包括寶釵顯然都不在乎什麼名譽,薛姨媽告訴薛蟠也是為了讓他在外部散播的意思,但是“金玉良緣”的傳播效果非常不好,根本沒人拿這個當回事,作為讀者都替薛家和寶釵尷尬。

但是薛姨媽並不尷尬,她還把寶玉往寶釵屋裡推,絲毫不在乎寶釵一個成年女子和寶玉共處一室有什麼不妥。薛寶釵也不覺得尷尬,整天圍著寶玉打轉,雖然嫌棄寶玉不中用,但是寶玉的家族中用就是值得爭取的。

薛姨媽還天真地相信賈母是想把寶琴說給寶玉。後來發現賈母就是在逗她玩兒之後,只好求王熙鳳去幫忙跟賈母說薛蝌和邢岫煙的婚事。

薛姨媽費了這麼大的勁兒,總算是讓薛家和賈府有了姻親關係。以後只能指望賈家看在薛蝌和邢岫煙的關係上庇護薛家和薛蟠一下了。

而王夫人的目的也達到了,她利用薛寶釵和“金玉良緣”向賈母宣示,她要爭奪賈寶玉的婚姻主權。隨著元春封貴妃,王子騰的官兒越做越大,王夫人利用寶釵就越來越順手,比如元春詭異的端午節賜禮,讓寶釵給金釧出壽衣,讓薛家給賈府供人參等等。

賈母和賈政自然也明白王夫人的意思,但是也不敢把王夫人怎樣。賈府需要王子騰再朝堂的關係,也需要元春給予的外戚勢力,還需要賈寶玉這個賈家未來之星好好培養,將來中興家族。

王夫人是王子騰的妹妹,元春和寶玉的親生母親,一個關係到賈府家族命運的關鍵人物。就算將來賈母和賈政做主,讓黛玉和寶玉成婚,王夫人也是黛玉未來的婆婆。古代的婆婆就是兒媳婦的天敵,讓兒子休妻,或者虐待媳婦都是很隨意的,都不犯法,兒媳婦反抗就是不孝。

賈母和賈政也非常明白“金玉良緣”不過就是個笑話而已,憑王夫人、薛姨媽和寶釵怎麼折騰,鄉紳商戶家的女兒薛寶釵想高攀榮國府嫡子賈寶玉,根本就是痴人說夢的幻想而已,連榮國府的小廝興兒都知道寶玉和林姑娘是一對兒,沒有薛姑娘什麼事兒。

古代貴族世家的聯姻都是門當戶對,出於政治目的的。賈府門第最低的媳婦也是五品京官的女兒秦可卿。薛寶釵的家世連傅秋芳都比不上,因為傅秋芳的哥哥還是個從五品的通判。傅家也在打寶玉的主意,可是賈政、賈母根本瞧不上。

王熙鳳和賈璉、賈珍這些賈府新生代的掌權者也都不把薛家放在眼裡,王熙鳳根本不搭理薛寶釵,而是和林黛玉交往厚密,公然打趣撮合“木石前盟”;薛蟠被柳湘蓮打了,薛寶釵和薛姨媽以為賈家爺們會管,但是賈蓉諷刺薛蟠,賈珍笑著說他活該,賈璉也管薛蟠叫薛呆子,根本沒人搭理這件事。

以薛寶釵的家世背景,別說寶玉,就是想匹配賈環,趙姨娘可能都要跟賈政哭鬧抗議。看看薛家的第四代當家人薛蟠,娶了“戶絕”皇商之家的夏金桂,這就是薛家聯姻正常對應的水平和檔次。寶釵就算想要高嫁,不想嫁給商人,估計破落世家子弟柳湘蓮都不願意,雖然寶釵是個絕色的,但是薛蟠實在太噁心了。

而且按照柳湘蓮的思路,寶玉和尤三姐混過他就認定不乾淨了。那麼寶釵十四歲開始就在賈府住著,天天四處應侯,一大早跑到寶玉屋裡說話,中午坐在寶玉午睡床前繡肚兜,三更半夜還不走。在外人眼裡這恐怕比尤三姐也好不到哪裡去,有的讀者還會拿黛玉和寶玉的親密來給寶釵開脫,可是以上三件事,黛玉都沒有做過。

既然寶釵根本高攀不上寶玉,為什麼黛玉還因為“什麼金”“什麼玉”和寶玉鬧彆扭呢?其實黛玉在乎的從來也不是“金玉良緣”和薛家,而是寶玉的心。當時寶玉沒有對她沒有表白,經常“見了姐姐忘了妹妹”,兩人互相定情之後,黛玉完全敞開心扉和寶釵做姐妹,薛家雖然依然在賈府,但是寶釵得不到寶玉的心,僅憑身世根本完全沒有競爭力。

就算黛玉是孤女,也比寶釵的條件好多了,林家四代列侯的勳貴、林如海探花郎、蘭臺寺大夫和巡鹽御史的背書雖然都成為過去,卻不會消失,林黛玉依然是勳貴又清貴的貴族千金。

薛姨媽和寶釵其實漸漸也知道“金玉良緣”沒戲了,王夫人只是在利用她們。可是為了薛家和薛蟠,她們必須要捨棄臉面,在賈府應酬下去。

但是薛姨媽千算萬算,沒算到賈府會有“忽喇喇似大廈傾”的一天,那時候賈家、王家都要倒黴,連史家可能都要受到牽連。薛蟠當年的舊案會成為薛家的催命符,寶釵的確嫁給了寶玉,只不過寶玉也已經從貴公子淪為窮苦人了。

當年曾經滿懷幻想攀附賈府尋求庇護的薛家,終於也在賈府倒臺之後徹底衰落。薛家的百萬家產,店鋪生意以及房屋宅邸,只需賈府政敵輕飄飄一句話,就可以頃刻之間化為烏有。

所以,薛家光有錢其實沒啥用,家裡沒有當家立業的男人,家族的身家性命根本離不開有權勢的賈、王兩家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