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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中蔡京是宋徽宗的替罪羊,可在歷史中他可是“六賊”之首

蔡京(1047—1126),福建仙遊人。宋衝宗熙寧三年登進士第,經歷‘神、哲、徽三朝,一直爬到太師的高位,被封為魯國公。

蔡京受寵於宋徽宗。宋徽宗當了二十六年皇帝,蔡京執權柄二十年。雖然他屢次掉落,但旋即又起,他先後四次入相。因為他黨羽多,大權始終在握。

蔡京在名義上屬於王安石的新黨,實際上他並沒有實行王安石的新法。他是藉著新黨之名,打擊舊黨,拉幫結派,結黨營私。他與軍閥宦官等互相勾結,控制朝政。當時的人們罵蔡京、梁師成、李彥、朱勔,王黼,童貫為禍國殃民的“六賊”。《宋史紀事本末》記載太學生陳東代表諸生上書時寫道:

“今日之事,蔡京壞亂於前,梁師成陰賊於內,李彥結怨於西北,朱勔聚怨於東南,王黼,童貫又從而構釁於二虜(遼、金),創開邊隙,使天下之勢危如絲髮。此六賊者,異名同罪,願陛下肆諸市朝,傳首四方,以謝天下!”

可是,晉君需要佞臣。宋徽宗並不以為然,繼續重用他們,因為他要依靠他們來維護自己的統治,讓他們源源不斷為自己提供物質財富,使自己能不斷享受聲色犬馬之樂。有時,為了平息一下朝野的輿論,不得不做點姿態,把他們放出京師,做一任地方官,但很快又招回來。

蔡京這個“六賊”之首,一直在宋徽宗的庇護下,權壓當朝,為所欲為,幹盡禍國殃民的勾當。

一、在政治上,排斥異己,結成朋黨,控制朝政。

蔡京拜相之後,立即把宋神宗元佑和元符年間反對過新法的人,定為“奸黨”,把他們的名字刻在石碑上,樹立在端禮門。碑上列名的有司馬光,文彥博、蘇東坡等一百二十人。後來“奸黨”的數目擴大到五百餘人。使用各種方法,加以處置。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元佑黨人碑”事件。

蔡京在殲除異己的過程中,不斷壯大自己的勢力。他的兄弟、子孫、親戚故舊,紛紛上臺,京師內外,上下左右,都有蔡京的黨羽。那時的官價,按級而定;“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擢通判”。《宣和遺事》寫作“三百貫,見通判;五百索,直秘閣。”官價也像商品一樣,時漲時落。

二、在經濟上,蔡京大刮民脂民膏。搶佔民房,吞併土地,更是家常便飯。

他僅在江南的永豐圩一個地方就有水田近千頃。“京既貴而貪益甚,已受僕射奉,夏創取司空寄祿錢,如粟,豆、柴薪與兼從糧賜如故。”一人攫取多份俸錢,真是“既貴而貪益甚”。而這些都是瞞著宋徽宗乾的。

三、在生活上,更是窮奢極欲。

主張擺闊氣,講排場,把一切搞得富麗堂皇。這十分適合那個以享樂為目的的宋徽宗的胃口。於是在京師大興土木,造萬歲山,建萬壽宮。蔡京對宋徼宗說:“陛下當享天下之奉”。用各種辦法滿足宋徽宗這個風流皇帝的吃喝玩樂奢欲。宋徽宗賜給他雕樑畫棟的太師府作為獎賞。他享盡人間的榮華富貴。

蔡京乾的許多壞事,都是打著皇帝的招牌進行的。他思幹什麼事,事先起了一個草稿,然後叫宋徽宗抄寫一遍。

蔡京當國,弊政叢生。宋徽宗即位七八年後,官員的數目就比以前增多十倍,國庫空虛,百姓貧窮,矛盾激化,宋江、方臘等先後起義,最後導致靖康之恥,北宋宣告滅亡。當然,家破國亡,不完全是蔡京一人造成的。這是以宋徽宗為首的腐朽所致。

不過,作為“六賊之首”的蔡京,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人們早就對他恨之入骨。靖康光年(1126)二月,金兵入侵開封,蔡京等人跟著宋徽宗倉皇南逃。這時宋欽宗在輿論壓力之下,罷了蔡京的官,勒令他致仕。四月少欽宗又下令把蔡京流放到衡州。大臣們上書,追究蔡京的罪責。七月,朝廷只好將蔡京移放到海南,並將蔡京子孫二十三人分別流放湖南、江西等地。蔡京走到長沙,病死在東明寺,時年八十歲,結束罪惡的一生。

結語

《水滸傳》裡,描寫了蔡京種種無恥惡行,成為貪官的罪魁禍首,並不過分,有的地方寫得還不夠深刻。在《水滸傳》裡,蔡京實際上被當作宋徽宗的替罪羊。如果把他與宋徽宗互相依賴狼狽為奸的真相描畫出來將使作品更能反映出歷史的本質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