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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臨潼一婚姻被坑得慘不忍睹,新娘2人均未成年,新娘一臉稚氣!

《臨潼縣誌》記載:“祥符改名,以臨、潼二水環縣左右故名臨潼。”

臨潼隸屬於陝西西安,歷史底蘊深厚,臨潼城北有仰韶文化時期(距今約7000年~5000年)的姜寨遺址,驪山地處臨潼城南,“周幽王為博美人一笑,烽火戲諸侯”就發生在臨潼,另外秦始皇陵也是在驪山。

臨潼境內還有唐朝時期唐玄宗和楊貴妃的休憩之地華清池,以及抗戰時期西安事變發生地兵諫亭······而在73年前,一場包辦婚禮也是發生於臨潼,新郎新娘2人均未成年,新郎一臉稚氣,新娘沒有笑容。

包辦婚姻中無非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不聽取子女的意見定下子女的婚事,再透過媒人牽線,讓一切名正言順。《禮記·昏義》講到:“昏禮(即婚禮)是以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

不過發展到上世紀四十年代末,包辦婚姻的現象逐漸減少,結婚過程也沒有那麼複雜,相對簡單,舉辦婚禮當天首先是燃放鞭炮,算是迎一個好彩頭。

接著是新郎新娘拍攝合照,兩人的年齡都還較小,臉上的稚氣還沒有退去,此外從兩人身穿的新婚禮服來看,雙方的家庭條件在當時應該算好。

完成這道程式之後,儐相(即伴郎和伴娘)來到兩人的身邊。

然後舉辦婚禮儀式。

在婚禮現場有主婚人、證婚人、介紹人(媒人)、新郎和新娘雙方的父母、儐相以及賓客。

從婚禮的過程也能得知,我國各方面都受到了西方文化的新娘,同時也保留了一部分自己國家的文化特色。

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對拜後,便是進入了酒席,兩人也是先敬雙方父母所在的那桌。

再接著敬完所有酒桌的客人,然後是侯在一旁,客人吃好離去時,新郎新娘要起身相送,等到客人都離去後,新郎新娘才能上桌吃東西。

從拍攝下來的照片也能看出新郎和新娘的距離,雖然兩人非常登對,但這場婚事歸根結底還是父母的安排,並不是自願的,男方很少去看自己的新娘子,女方也是面無表情。

在民國時期,我國不少人接觸到了西方思想,追求自由戀愛,對包辦婚姻非常排斥,但也有許多體面家庭的長輩在孩子還只有幾歲的時候就訂下了婚事,悔婚在當時還是比較嚴重的事情,既會損壞女方的聲譽,也會破壞男方的名譽,所以不少婚事是在無可奈何的情況成立的。

要麼是子女到了適婚年齡,當父母的就開始操辦他們的婚事。老一輩的人往往難以被新思想所改變,在長輩們看來,他們都是這樣度過來的,也生活得非常好,儘管有些長輩意識到了世界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但他們還是認為感情可以在婚後培養。

直至新中國成立後頒佈了《婚姻法》,明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包辦婚姻的現象最終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