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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另類"明君曹丕:蜀吳整軍備戰時,他卻效法漢文帝,以文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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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位逐漸穩固之後,曹丕推行儒家教育,並借鑑前朝滅亡的教訓,決心革除前弊,苛禁宗室,限制外戚、宦官權力等多策齊舉。在選拔和任用人才方面,取士不限年齡,實行“九品中正制”,其選賢任能的政策和氣度不亞於其父。他還能夠關心百姓疾苦,“貧者振貸之”。

曹丕為帝期間的政績,張溥貶其“無足稱”。

郭沫若先生為其正名,稱曹丕:

“在政治家的風度上有時還可以說勝過他的父親。如令宦人為官不得過諸署,禁母后預政,取士不限年資但糾其實,輕刑罰,薄賦稅,禁復仇,禁淫祀,罷墓祭,詔營壽陵力求儉樸等等,處處都表示著他是一位舊式的明君典型”。

1、曹丕的儒家信念

曹丕的政治和思想統治難以擺脫儒家的影響。

他在《議輕刑詔》中自稱:

“吾備儒者之風,服聖人之遺教,豈可以目玩其辭,行違其誡者哉?”

曹丕對周之仁政充滿羨慕,也多有效法。

在《定正朔詔》中,他稱:

“孔子稱‘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聖人叢集代之美事,為后王製法也。”

曹丕將魏國都城選擇在洛陽,也與洛陽“德政”的文化積澱有關。西漢初年,劉邦擬都洛,劉敬和張良皆以為不可。洛陽居天下之中,“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

洛陽乃“周公初基”之地,以此為都,君主必須推行“周政”,“以德致人”,才能保證江山穩固。

曹丕放棄曹操經營多年的鄴城而選擇洛陽為首都,也就是認可洛陽“以德施政”的政治文化內涵。

曹丕尊儒並逐步推動儒學教育復興。董遇、賈洪、邯鄲淳、薛夏、隗禧、蘇林、樂詳等七人為當時儒宗,曹丕待之甚厚。

在立太子的問題上,曹丕開始有意以“他姬子京兆王為嗣”。

曹叡所表現出來的仁孝,促使曹丕下決心立之。明帝:

“嘗從文帝獵,見子母鹿。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從,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樹立之意定”。

看來,曹丕的骨子裡仍然信奉儒家的“以孝治天下”的政治理念。

曹丕少時熟讀儒家經典,其思想深處依然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對儒家所倡導的“忠孝節義,百行之冠冕”懷有深深的認同感。

即位之後,曹不以尊孔來推動儒家思想的重建,又復興太學,傳播儒家經典,加強思想領域的一元化統治。

《後漢書·儒林傳》載,漢平帝時封孔子後人孔均為褒成侯,光武封均之子志為褒成侯,和帝又封志之子損為褒亭侯,“世世相傳,至獻帝初國絕”。

黃初二年(221年),曹丕封議郎孔羨為宗聖侯,邑百戶,奉孔子祀,並下詔曰:

“昔仲尼資大聖之才,懷帝王之器,當衰周之末,無受命之運,在魯、衛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悽悽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貶身以救世。於時王公終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禮,修素王之事,因魯史而制《春秋》,就太師而正《雅》、《頌》,俾千載之後,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聖以成謀。諮!可謂命世之大聖,億載之師表者也。遭天下大亂,百祀墮壞,舊居之廟,毀而不修,褒成之後,絕而莫繼,闕里不聞講頌之聲,四時不睹蒸嘗之位,斯豈所謂崇禮報功,盛德百世必祀者哉!”

同時,又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之,又於其外廣為室屋以居儒家學者。曹丕此詔概括並高度肯定了孔子的人生經歷和道德文章,也受到了時人的讚頌。

曹魏尊孔是有繼承的。魏明帝登基之初,下詔曰:

“尊儒貴學,王教之本也。自頃儒官,或非其人,將何以宣明聖道?其高選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國,貢士以經學為先。”

2、禮賢下士的曹丕

曹丕在位時間不長,在不拘一格延攬和選拔人才方面與其父不相上下。曹丕讓大臣共議選拔人才一事,華歆以為:

“今聽孝廉不以經試,恐學業遂從此而廢。若有秀異,可特徵用。患於無其人,何患不得哉?”

曹丕認為有道理,黃初二年(221年)下詔:

“令郡國口滿十萬者,歲察孝廉一人;其有秀異,無拘戶口。”

黃初三年(222年),規定舉賢不論年齡: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尚、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黃初四年(223年),有鵜鶘鳥集靈芝池。曹丕以《詩·曹風·侯人》解之,以為是天降警示,不能“遠君子而近小人”,乃廣為求賢:

“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否則斯鳥何為而至?其博舉天下俊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延康元年(220年),設定“散騎常侍、侍郎各四人”。他讓一些人先隨侍左右,藉以考察他們的德行能力。孟達、王雄、蔣濟、徐宣、衛臻、王象、荀緯、蘇林等曾拜為常侍;桓纂、劉劭等曾為散騎侍郎。這些人都成為魏國的重要大臣。

在與人才賢士的交往中,曹丕能夠不顧帝王之尊,甚至不遺餘力地從物質、精神方面給予褒獎。討吳戰爭中,需要倚重張遼。遼得疾,曹丕遭侍中劉曄將太醫視疾,並將遼接到自己行宮,“執其手,賜以御衣,太官日送御食”。

曹丕除對張遼給予關心外,對其母亦崇禮之,賜輿車,“及兵馬送遼家,詣屯,敕遼母至,導從出迎”,“為遼母作殿”。

大將軍夏侯惇薨,曹丕不顧君臣之禮,“素服幸鄴東城門發哀”。曹休繼夏侯惇拜為大將軍,出征孫權,曹丕“車駕臨送”,“下車輿執手而別”。

蜀將黃權降後,曹丕封其為育陽侯,加侍中,“使之陪乘”。

曹丕多次效仿漢高、光武將自己所用之物賜給臣下,如賜鍾繇“甘酪及櫻桃”;賜孟達“致所御馬、物”,與之“同輿”;賜于禁“遠遊冠”;賜薛夏“御服袍”;賜華歆“御衣”。

作為一個政治家,曹丕的馭人之術的確很精熟。

招攬和禮遇人才最重要的目的是為我所用,不讓他們濫用職權。所以,曹丕對人才除放軟身段外,也實行一些嚴厲的措施,該出手時就出手,以維護大局的穩定。

臧霸在曹操剛去世時,所部“皆鳴鼓擅去”。曹丕即位後,讓其領兵如故。霸有次對曹休口出狂言:“國家未肯聽霸耳!若假霸步騎萬人,必能橫行江表。”曹丕聞之,“遂東巡,因霸來朝而奪其兵”。雖奪其軍權,但還是給予其很高的政治待遇,“拜為執金吾,位特進。每有軍事,帝常諮訪焉”。

曹丕就封賞金城太守蘇則一事,密令諮雍州刺史張既曰:“封爵重事,故以問卿。密白意,且勿宣露也。”

曹丕此為,可謂一石數鳥。一是雍州與金城為鄰,共同負責西部邊疆的安全,二地官長的配合十分重要:二是張既比較瞭解蘇則所為;三是充分顯示曹丕對張既的信任和重視,以“封爵重事”問之,並交代“勿宣露”,有幾個大臣能受到帝王如此信任。

蘇則在金城所為,曹丕難道不知道嗎?其實,他不一定非要諮詢張既,其目的主要還是為了籠絡張既。此前,張既率軍安定河西有功,曹丕予以表彰:

“卿踰河歷險,以勞擊逸,以寡勝眾,功過南仲,勤踰吉甫。此勳非但破胡,乃永寧河右,使吾長無西顧之念矣。”

曹丕要維護西部邊疆的安全還需要張既出力。

3、實施“九品中正制”

在曹魏政權逐漸穩固之後,動亂時代“唯才是舉”的官員選拔體系顯然不適應太平時期的實際國情,曹丕亦不想沿襲兩漢的察舉制度,力圖實行變革。於是,接受陳群的建議,實施“九品官人法”,“蓋以論人才優劣,非為世族高卑”。

“九品官人法”的實施,也是順應時代需要的產物,“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一時選用之本耳”。

沈約也持相同觀點,《恩幸傳論》曰:

“漢末喪亂,魏武始基,軍中倉卒,權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

變革既然是從上到下,那麼政策的出臺自然會有利於上層階級,結果世家大族逐漸掌握官吏的選拔大權,以致出現“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不合理社會現象。

如此局面,可能與曹丕最初的想法背道而馳。

章新建先生認為:

“世家大族有了政治上的壟斷工具,他們在政治上的勢力就逐漸雄厚,以致為後來的奪取魏家皇位創造了條件。所以曹丕實施的‘九品中正’方案,是政治上的失策,也是曹丕政權倒坍的開始。”

其實,從最初的政治設計來看,九品中正制也是為了選拔賢才,大體與漢時的察舉制度相當。

《晉書·衛瓘傳》曰:

“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

制度實行既久,又缺少及時修正,漸漸脫離初始的理想設計。

近人錢穆先生說:

“九品中正制,本想替當時用人定出一客觀標準,還是不失此制度所應有的傳統精神的。但後來卻變成擁護門第,把覓取人才的標準,無形中限制在門第的小範圍內,就便大錯了。”

唐長孺先生也認為:

“如果說創立的原因就是為了鞏固門閥卻未必”。但從此制度後來的發展和變化而言,確實起到了固化和維護世家大族權利的作用。

3、大力屯田,蓄養國力

作為君王,曹丕常以漢文帝為榜樣,贊漢文為君,寬仁玄默,務欲以德化民,有賢聖之風。

他效法漢文帝,對其錯誤和不讚賞的地方也不隱諱:

“顧我亦有所不取於漢文帝者三:殺薄昭;幸鄧通;慎夫人衣不曳地,集上書囊為帳帷。以為漢文儉而無法,舅後之家,但當養育以恩而不當假借以權,既觸罪法,又不得不害矣。”

曹丕對漢文帝的仰慕和效法,史家贊其“欲秉持中道,以為帝王儀表者如此”。

曹操常以周公自喻,並宣揚“若天命在我,吾為周文王矣”,就是要將改朝換代的任務留給周武王這樣的繼承人。曹丕雖實現了曹操的夙願,給予曹操的諡號卻是魏武帝,而把文帝預留給自己,可見他對漢文帝的仰慕和尊崇。

曹操打敗眾多割據勢力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實行屯田制,保證軍糧供給。自遭董卓之亂,中原地區“百農不專農殖”,且人民損傷嚴重。

政治局勢逐漸穩定之後,恢復和發展農業成為增強國家實力的重要措施。曹丕委任的地方官員也能較好地執行中央政策,還積極地從實際出發鼓勵農業生產。

京兆太守顏斐在其任上,“課百姓,令閒月取車材,轉相教匠。其無牛者令養豬,投貴賣以買牛。始者皆以為煩,一、二年中,編戶皆有車牛,于田役省贍,京兆遂以豐沃”。

隨著農業的復甦,相應對水利灌溉提出要求。

黃初時期,各地興修多處水利設施,保證了農業穩產、高產。鎮北將軍劉靖,“修廣戾陵渠大竭,水溉灌薊南北,三更種稻,邊民利之”。

沛郡太守鄭渾,在“蕭、相二縣界,興陂竭,開稻田”,並親自“率吏民”施工,“一冬間皆成”,“比年大收,頃畝歲增,租入倍常,民賴其利,刻石頌之,號曰鄭陂”。

豫州刺史賈逵,在外修軍事的同時,“內治民事,遏鄢、汝,造新陂,又斷山溜長溪水,造小弋陽陂。又通運渠二百餘里,所謂賈侯渠者也”。

在河南北部造沁水石門,“若天暘旱,增堰進水;若天霖雨,陂澤充溢,則閉防斷水”。在河南淮陽一帶,“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又“大治諸陂於潁南、潁北,穿渠三百餘里,灌田二萬頃”。

《通典·食貨典》作“三萬頃”。在今陝西境內,“開成國渠,自陳倉至槐裡;築臨晉陂,引汧、洛溉瀉滷之地三千餘頃”。

在河南、湖北交界處,又“修邵信臣遺蹟,激用滍、淯二水,以浸原田萬餘頃”。黃初六年(225年),通討虜渠。

章新建先生說:

“水田的生產量,遠比陸田為大,曹丕時代經營的水田,每年每畝的收穫量有時高達十斛以上。”

《晉書·食貨志》載,“黃初中,四方郡守,墾田又加,以故國用不匱。”

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對於曹魏經濟的復甦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增強了曹魏的綜合實力。

4、休養生息,以安民心

曹丕踐祚後,多次下詔減輕刑罰,減少賦稅,施惠百姓。延康元年(220年)二月,曹丕釋出《除禁輕稅令》:

“關、津所以通商旅,池、苑所以御災荒,設禁重稅,非所以便民。其除池御之禁,輕關、津之稅,皆復什一。”

曹丕把帝王遊獵之所解禁,以利民用。

十月,又令曰:

“諸將征伐,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斂,吾甚哀之;其告郡國給槥櫝殯斂,送致其家,官為設祭。”

同時,頒佈《平準詔》:

“今與孫驃騎和通,商旅當日月而至。而百賈偷利喜賤,其物平價,又與其絹。故官逆為平準耳,官豈少此物輩耶?”

平準是古代平抑物價,發展生產的措施。

政治清明是為政者努力追求的目標,“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曹丕踐阼後,民間數有誹謗妖言。史書沒有記載這些所謂“妖言”的具體內容,蓋傳播曹魏篡漢之類。如此,令曹丕十分惱怒,“有妖言輒殺,而賞告者”。一些挾私怨者藉機報復仇家,汙告蒙冤者甚眾,弄得人人自危。

治書侍御史高柔上疏勸諫,曹丕不從,如此相誣告者更加嚴重。曹丕用“賞告者”的方法打擊謠言,不僅沒有收到預期效果,反而激化了矛盾,重新考慮接受高柔建議,下詔:“敢以誹謗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於是遂絕。

黃初四年(223年),下詔曰:

“喪亂以來,兵革未戢,天下之人,互相殘殺。今海內初定,敢有私復仇者皆族之。”

黃初五年(224年)正月:

“初令謀反大逆乃得相告,其餘皆勿聽治,敢枉相告者,以其罪罪之”。

八月,大軍征討孫權,令“揚州界將吏士民,犯五歲刑已下,皆原除之。”

黃初二年(221年),以谷貴,罷五銖錢。黃初三年(222年)七月,冀州發生蝗災,民眾饑荒,使尚書杜畿“持節開倉廩以振之”。黃初五年(224年)十一月,以冀州又出現饑荒,再“遣使者開倉廩振之”。黃初六年(225年)二月,遣使者循行許昌以東盡沛郡,“問民所疾苦,貧者振貸之”。

曹丕提倡節儉,反對厚葬。

《終制》曰:

“棺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無施葦炭,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

黃初七年(226年),曹丕駕崩後,“遣後宮淑媛、昭儀已下歸其家”,自殯及葬,皆以《終制》從事。

陳戍國先生說:

“曹操之葬已薄,但他還為自己做了‘衣服四篋’,其子曹丕之葬似更薄:曹操臨終還有無盡的眷戀,曹丕似不然。看來曹子桓的超脫在其父之上。”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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