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格局呀,格局是個好東西。可惜呢,提出這個問題的題主,顯然缺乏這個好東西。
王熙鳳是賈璉的妻子。賈璉是賈赦的兒子。寶玉卻是賈政的兒子。雖然王熙鳳跟著賈政王夫人管家,但是平兒說得好:“縱在這屋裡操一百分的心,終久咱們是回那邊屋裡去的”。作為賈赦的兒子媳婦,將來一定要“回”賈赦那邊去的。
如果分家,首先是賈赦和賈政分家。賈璉夫妻繼承賈赦的家產,那要等賈赦夫妻逝世之後,說不寫要三十二十年。而寶玉,則是與賈環、賈蘭(代表其先父賈珠)繼承賈政的家產,也要到很久以後了。
要讓賈璉和寶玉、越過賈赦賈政、直接分家產,是不是太超前一點兒了?如果他們真有此意,在那個時代,是可以“忤逆”之罪告官、並開除“家籍”的!
當然,賈府的財產,並不是全要等到分家才會分開。比如賈母的不菲的私蓄,不是就常常“賞”給寵愛的兒孫嗎?因為賞賜不均,還引起了賈赦邢夫人的醋意。
但是,在賈母的賞賜中,獲得最多的,正在是鳳姐和寶玉。賈璉追問的“外路和尚孝敬一個蠟油凍的佛手”,不正在是“給了你們奶奶”、也就是王熙鳳嗎?
相比於賈赦、邢夫人、賈環等人,王熙鳳和寶玉一樣,是賈母賞賜的“既得利益者”,甚至比賈政王夫人李紈賈蘭更豐厚的。他們是同一個陣營,更沒有什麼好競爭的。
至於說到個人前途、“為官作宰”,那更是超出了家庭範圍。兄弟們只有互相援引(如果寶玉也願意當官的話),更沒有什麼競爭的了。
只有趙姨娘,才會有“把他兩個絕了,明日這傢俬不怕不是我環兒的”的格局。題主你也提出這樣的問題,你的格局,是不是跟趙姨娘一樣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