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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昆明】烏龜碑裡的故事,這些年來,你知道的都在這裡了!

烏龜碑悵惘佇立,沐國公裔。說世事沉浮,曾憶否風吹雨打?功名利祿終將去。統軍鎮滇十六代,屯兵呈貢,離鄉定遠籍。百年春秋史冊載,千般是非後人記。——《蝶戀花·烏龜碑》

明代沐氏墓群位於王家營村東北側約600米處的龍山(也叫龍翔山、龍山塬,為明清時期“呈貢十六景”之“龍山花塢”所在地),即在昆明市級行政中心東側,為明代雲南的最高統治者黔寧王、雲南總兵沐英的第五、六、七代後裔的墓葬群,立有一塊驃騎將軍沐公神道碑,俗稱“烏龜碑”。“烏龜”其實是霸下, 也叫贔屓,為古代傳說中龍的第六子,似龜有齒,喜歡負重,是碑下龜,用在墓葬中表示墓主人的身份高貴,是該墓群地面唯一儲存至今的標誌性文物,無額。明弘治八年(1495)立,碑體、碑座均為紅砂石,碑座長2米,寬1。33米,高1。66米;碑高2。73米,寬 1。07米,厚0。2米。“龜”頭被錘敲擊,部分損毀,碑文為楷書,因風化大部分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所幸碑文原已載入《雲南通志》和康熙《呈貢縣誌》。碑文為沐詳幕僚張志淳進士所撰,共1339字。內容記述了沐詳的高祖黔寧王沐英、曾祖沐昂、祖沐僖、父沐贊,他本人的生平事蹟及其子沐崧、孫沐紹勤襲父職,鎮守雲南的簡略事蹟,其中“蒲酋莽丘倡亂,為詳所擒”一事,不見史籍記載,可補明史之闕,對研究明代雲南地方史具有重要價值。

清代纂修的三部《呈貢縣誌》中“古蹟·沐將軍墓”載為:洪武沐英裔諱詳後襲國公上有祠堂翁仲石馬石亭樹木陰翳人俱遊玩焉今廢僅存墳墓石碑

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九月,明太祖朱元璋命穎川侯傅友德為徵南將軍、永昌侯藍玉為左副將軍、西平侯沐英(明太祖義子,安徽定遠人)為右副將軍,統兵三十萬赴滇,征剿元朝殘餘勢力梁王巴匝刺瓦爾密部。洪武十五年(1382),因沐英徵平梁王有功,被賜封國公,留鎮雲南。雲南平定之後,為加強統治,仿內地建制設雲南都指揮司、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改中慶路為雲南府,下轄昆明、呈貢等13個州縣,時將晟貢縣恢復名為呈貢縣,隸屬晉寧州管轄。同時,為從根本上解決軍隊的給養問題,建立了一套“兵自為食”的衛所屯田制度,沐英於洪武十九年(1386)上奏朝廷批准,即在雲南首先推行軍屯,此後又逐步發展了民屯和商屯。

據《明史·兵志》和現有碑刻資料記載,明代的軍屯遍及全省,“軍市則領之衛所”。呈貢縣境內實行軍屯的情況如何?可以從化古城《歷敘始祖卜居古城初建和重修土王廟碑記》的記載中略知一二:“自洪武十四年同沐氏黔寧王隨徵到滇平定雲南,人煙稀少,兵馬無糧,難以駐紮,暫設通受權業之計,命三分軍守城,七分軍種地。二十分以供守城軍口糧……於是將祖等撥歸化境古城,屯左衛,立左右……領種陸地一千七百畝”。

明代的屯田制,其利弊得失,真可謂不可勝數。軍屯初期,由軍官管理屯田,以粗暴的方法把士兵禁錮在土地上,兵士的社會地位比老百姓還低,不準與老百姓通婚,不準入贅,因此“人恥為兵”。軍官則縱容士兵逃跑,再以各種手段霸佔軍屯田產地業。由於統治階級的殘酷剝削,至萬曆年間軍屯計程車兵生活於水深火熱之中。對此,郎家營關聖宮內發現的《永免門役碑記》所載的史實可為明證:“洪武初年,各祖隨徵留守撥住本營……只知竭力躬耕。萬曆四十三年內,被以楊留柱等不憫田荒餉累,忘定素無重羞,春秋大祭鄉飲混拿辦賠,年終庫禁斗絕,擅行僉底,富則賣盡耕牛,窮則拆鬻子女,激軍半竄,十室九空,擲田懸餉”。明宣德、正統以後,已歷時200多年的軍屯逐漸失去了生命力,並最終瓦解。由於王公貴族、權貴、衛所軍官和鄉間豪紳強取豪奪,大肆兼併軍屯土地,“各邊屯田皆為豪強所奏乞”,土地落入其手中。同時,因屯田制招來了四五十萬人口入滇,並將省外的勞動工具、生產技術廣泛傳播使用,帶動了農、商、紡織、釀酒、造糖、製鹽、制瓷、冶金、造船業的發展,對促進雲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明初,呈貢縣為雲南最高統治者沐英統轄的軍屯之地,後被沐氏家族佔為己有,成為其私有的莊田和塋地。

在呈貢民間,人們說祖籍是“南京應天府高石坎柳樹灣”(經考證,此地為明軍赴滇前的聚集地或出發地,現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體育運動場)的說法雖無法實證,卻不一定全是傳說。時至今日,在呈貢區境內與“哨、關、堡、衛、所”軍防機構有關的村名有大哨、小哨箐、太平關、馬金鋪(舊時為馬軍堡)、松花鋪、左衛、中衛、前衛營、廣南衛(廣南)、左所;以軍屯將領姓氏為村名有吳家營(將領名吳傑,別稱吳傑營)、郎家營、繆家營、段家營、劉家營、鄭家營、倪家營、大張溪營、小張溪營、王家營、小王家營;以軍屯地規模大小、駐軍人數多少、宗教信仰而命名的有分大營、小營、柏枝營、回回營;因沐英徵平雲南有功,賜封國公,設有3座功勳莊,村名為上莊(今莊子)、中莊、下莊(據村中現存清道光二年《新建關聖宮碑序》記載,下莊古名“阿力”,曾名興隆營,又稱下莊子)。流傳著諸如《明將沐英連敗梁王》、《慢徵關坡十八年》、《奇藍將軍與長樂夫人傳說》等民間故事、傳說。其中,沐英第七世孫、黔國公沐紹勳相信偈語迎娶第三房夫人的故事最為傳奇。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沐紹勳年已32歲,原配為武進伯之女朱氏,過門三年不曾生育,已去世。繼娶太師文正公李氏,結婚多年仍未有一男半女。家人雖多次到寺廟中求子,或勸其再娶新人,早日生育子嗣,以解無後之憂。有一次,沐紹勳同家人到昆明城外的大福寺求子畢,將要離寺返家時,方丈遞過一張摺疊好的紙說:“老衲有一偈語相送,施主可回家細看”。再次乞求明言相告,才有“天機不可洩露,日後當會應驗,其地在昆明城東南方向”的回答。等回家細看時,原來為四句偈語:

力口貝氏女,口王工貝人。

水木府中婦,繞膝盡兒孫。

經與幕僚相商後,才得知其真義,於是秘令呈貢的魯知縣私下走訪,不多日就查訪到中莊(舊時為沐氏莊園,也叫小姐花園)村一賀姓姑娘,立即擇吉日迎娶為妻,後人果然是人丁興旺。其百年後,沐英第九世孫沐昌祚於隆慶年間(1537~1572)在縣城北門外的迎官大道上,特立一座大石牌坊“總府懿親坊”(今已廢),以彰其祖母賀氏之懿德,坊額為雲南太和(今大理)人李元陽名士題寫“懿親坊”,行書,字大如鬥。

此外,在沐氏墓地裡不時會有三五成群的小兔,出來嬉戲、覓食,人們只能捕捉到灰色的野兔,而白色的小兔是由屈死的“鬼魂”化成的,總是會在人們的眼前奔跑、跳躍,人卻捉不到它。一旦聽到狗吠聲,就會立刻逃遁到地下,不見蹤跡。還有人說小白兔是從前埋在墓地裡的人變成的,直到數百年後發掘清理墓葬時,還看見有幾隻白色的小兔在跑動,下葬時就點燃在墓室中的香、油燈還冒著青煙,桌子上供著的一碗飯還冒著熱氣……

1955年3月,雲南省博物館發掘清理了沐詳(字擇明,系沐英第五世孫)夫婦合葬墓;1963年12月,發掘清理沐崧夫婦合葬墓、沐紹勤夫婦合葬墓、郭弘巍墓、郭宗汾夫婦合葬墓和一座無銘記墓葬;2006年,再次對該墓地進行發掘清理後,共發掘清理磚石墓9座、土坑墓18座。先後出土鑲嵌紅、藍寶石的金冠2頂(稀世珍寶,現存於雲南博物館,為鎮館之寶)及銀、銅、鐵、錫、鉛器文物300餘件,以金器居多;出土玉、石、瓷、陶器隨葬品300餘件;墓誌7合。沐崧和沐紹勤墓誌銘皆為明代文學家楊慎(升庵,俗稱楊狀元)所撰,碑文已載入《雲南通志》和康熙《呈貢縣誌》。其中,沐紹勤墓誌銘稱慎“甲申來滇”,知楊慎是嘉靖三年(1524)謫戍雲南永昌衛(今保山),對考證楊慎謫滇時間提供了確鑿依據。考古研究得知,沐氏家族統治雲南時不擇手段地兼併土地,殘酷剝削和壓榨各族勞動人民,從隨葬品中得知其生前過著豪華奢糜生活的史實。

1986年,驃騎將軍沐公神道碑被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被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12年,被公佈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以王家營沐氏墓群已探明的地下埋藏核心區為界,即以沐詳神道碑向東外延125米至省科技館、向西外延125米至春融東路、向南外延80至錦繡大街、向北外延370米至昆三中為界。建設控制地帶:以墓群保護範圍四面各外延10米為界。今有好事者作詩為記:

烏龜碑前立,沐國公後泣。

遙想舊時事,但見文字題。

統軍呈貢屯,離鄉定遠籍。

春秋史冊載,是非民眾記。

文/楊春富

(《新區》編輯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