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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皇帝的生母是誰?順治皇帝的生母是誰?順治皇帝的母親是誰呢?

愛新覺羅·福臨(1638年3月15日—1661年2月5日),即清世祖(1643年-1661年在位),清朝第三位皇帝,清朝入關的首位皇帝。清太宗第九子,出生於瀋陽故宮永福宮,生母為孝莊文皇后博爾濟吉特氏。年號順治,在位十八年。

愛新覺羅·福臨是清太宗愛新覺羅·皇太極第九子,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三十日,生於盛京,其母為永福宮莊妃,博爾濟吉特氏,即孝莊文皇后。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清太宗皇太極駕崩,由於未預定儲嗣,所以在這一突發事件後,在其第十四弟掌正白旗的和碩睿親王多爾袞與其長子肅親王豪格之間展開了激烈的皇位之爭。爭奪者雙方勢均力敵,相持不下。精明的多爾袞隨機應變,提出以擁立皇太極第九子福臨為帝,由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和他共同輔政,結果獲得透過。福臨於八月二十六日登上盛京篤恭殿的鹿角寶座即帝位。次年改元順治 。

順治元年(1644年),清兵入關,入主中原。同年,遷都北京。

同年,遷都北京。順治七年(1650年),多爾袞出塞射獵,死於灤河,福臨提前親政。

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多爾袞死後,福臨提前親政。

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福臨開始親政,時年十四歲。同年八月大婚。 多爾袞病逝後,順治開始擺脫傀儡地位,福臨將多爾袞同母兄阿濟格以謀亂罪幽禁,十二日後於太和殿宣佈親政。 此年他雖僅十四歲,但坐殿上指揮諸將,旁若無人。 二月二十一日,福臨頒諭追論多爾袞罪狀昭示中外,罷黜追封、撤掉廟享、對他的恩赦也廢除。為加強皇權,他廢除了諸王貝勒管理各部事務的舊例,又採取了停止圈地,放寬逃人法等一系列緩和民族矛盾的措施。儘管福臨很想有番作為,也頗為中原文化所吸引,但終因他周圍尚未形成一支以他為主導的強有力的政治勢力,致使他的計劃暫時擱淺。

多爾袞雖遭身後之罰,但其勢力仍在。消除其影響,收回被分散削弱的皇權,確實很費周折。福臨親政之初,為處理紛繁的日常政務,曾下令“複用諸王”於部院。其中被多爾袞嚴重打擊的鄭親王濟爾哈朗開始握有重權。但這時福臨的注意力集中於如何剪除多爾袞的親信餘黨上。閏二月他下令處死諂附多爾袞而握有實權的大學士剛林、祁充格,八月殺掉固山額真、吏部尚書譚泰,十月令阿濟格自盡,這一系列的措施沉重打擊並消除了多爾袞派的勢力。大權集於一身,他當上名副其實的皇帝。

順治九年(1652年),為加強君主集權,福臨取消諸王、貝勒、貝子管理六部事務的權力。

福臨加強對官員的控制,不許結黨結社,不許太監預政。他嚴禁私交、私宴,他認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絕朋黨的根源。順治十年(1653年)六月設十三衙門專為管理太監干涉一事。如有內外勾結的情況,一經證實立刻懲處。為了鍛鍊官員,他還實行官員內升外轉的辦法。福臨非常欣賞與佩服朱元璋誅戮大臣,以重法治世的經驗。

福臨剛愎自用,對一切冒犯其尊嚴或不順心者,動輒懲處。他的任性還表現在該懲而不懲。順治十二年(1655年)他已嚴令不許太監干政,並立十三衙門鐵牌,禁令昭昭,但順治十五年(1658年)二月就暴露了“內監吳良輔等交通內外官員人等”,“作弊納賄,罪狀顯著”之事。如按十三衙門鐵牌敕諭應“即行凌遲處死”。福臨卻另有一番言辭:“若俱按跡窮究,犯罪株連者甚多。姑從寬一概免究。”“自今以後,務須痛改前非,各供厥職。”其實這話僅用之於太監,而與太監交通勾結突出者,如大學士陳之遴以及陳維新、吳維華等人,卻遭到了流放盛京或寧古塔的懲處,太監,尤其是吳良輔卻仍然安然無恙。

順治十三年(1656年)八月二十五日董鄂妃被冊為“賢妃”,十二月,晉封為皇貴妃。

順治十四年(1657年),福臨開始接觸和尚,成為佛教信徒。

在爭取漢人地主,提高漢官權力、重用漢官方面,福臨進行大膽的嘗試和努力。他已感覺到滿漢的和諧對維繫統治的重要,決心改變各衙門奏事,只有滿臣沒有漢臣的現象。順治十六年(1659年)十月,他下令印信掌管不必分別是滿是漢。他對漢人地主的上層人物,也極力籠絡。他以皇太極第十四女下嫁吳三桂之子吳應熊,以示優寵。大學士黨崇雅告老還籍時,他兩次破格召見。福臨在政治上積極推行寬鬆和招撫政策以緩和矛盾,對各地出現的反抗鬥爭他不主張一概堅決鎮壓。允許原清兵入關時俘獲而隸旗下為奴的漢人回鄉探親,以示滿漢一視之仁。

順治十七年(1660年)八月十九日,董鄂妃病逝於承乾宮,福臨陷入了痛苦之中,而政治上的苦悶也困擾著他。這時只有佛法使他還有所寄託,所以他萌生出出家之念。後被大覺禪師玉林琇勸阻。

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二,,順治帝患上天花,發起高燒來。他預感病體沉重,勢將不支。初六日深夜急召禮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學士王熙及原內閣學士麻勒吉入養心殿,口授遺詔。

當夜,年僅二十四歲的順治帝便與世長辭了。

遺詔實為罪己詔,共羅列十四條罪過,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漸染漢俗,重用漢官致使滿臣無心任事,幾乎完全否定了他自己一生中最有光彩的政績。至於這是否福臨本意,即這十四條是否福臨過目批准的已無從知曉。但卻留給了後世之疑:遺詔公佈前先奏知皇太后;遺詔的主要起草者王熙事後對此守口如瓶。因此,人們有理由說遺詔本出太后授意,確實是母親責備兒子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