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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治腐的一個字,讓大明朝的百姓受到了什麼影響?讓人不寒而慄

翻開歷史的長卷,一代王朝的滅亡,總會留給後人點什麼。元朝末期,蒙古統治者生活奢侈,放縱各級官吏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朱元璋親眼目睹元朝貪官汙吏欺壓百姓,所以對這些人特別痛恨,他也深知元朝之所以失去天下,其主要原因是吏治腐敗。有鑑於此,朱元璋從當上農民起義軍領袖開始,就採用嚴厲手段打擊貪官汙吏。

王朝初始,朱元璋為立國威,制訂了一系列嚴密措施來約束官吏行為。下面,小編就以明朝為例,說說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治腐之舉,那就是一個字:狠。

大家都知道,朱元璋出身布衣,祖祖輩輩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貧苦農民,他早年迫於生計,曾扛過工、放過牛,後來又化過緣、討過飯,飽嘗了人間風霜冷暖,耳聞了朝廷黑暗腐敗,目睹了農民水深火熱。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朱元璋命刑部尚書劉惟謙等人修改律令,制定頒行《大明律》 ,共606條。在《大明律》中,朱元璋對貪官汙吏處罪特別重。其中,犯有貪贓罪的官吏,一經查實,一律發配到北方荒漠之地充軍;官吏貪汙獲贓六十兩以上的,處以梟首示眾之刑。對付貪官汙吏,除去用刑法規定的“五刑”,朱元璋還常常法外用刑,包括抽筋、挑膝蓋、剁指、剁腳、剝皮等酷刑。在官衙前,往往有一個剝皮場,和一個專挑貪官人頭的長杆;在官衙辦公書案旁,則有一個塞滿稻草的人皮,用以震懾和恐嚇那些心存貪瀆之念的官吏,使之觸目驚心。

儘管這樣,仍有不少貪官汙吏仍存有僥倖心理,不把法律放在眼裡,有錢就抓,有好處就撈。對此,朱元璋不管對方是京城高官,還是皇親國戚,一概格殺勿論。

洪武十七年(1384年)五月,戶部侍郎郭桓被升遷至戶部尚書,掌控全國各地的財政大權,在戶部尚書這個肥差職位上,郭桓沒有閒著。同年十月,他便以巡視的名義來到浙西(今浙江北部和江蘇的蘇南地區),浙西長官黃文通早就知道郭桓的貪腐好色之徒,自然不想錯過機會,於是他使出渾身解數去“表現”。郭桓剛到浙西,黃文通就直接美色財寶獻上,郭桓非分滿意。

隨後,郭桓與黃文通等人相互勾結,合夥私分了浙西各州銀鈔50多萬貫,還透過巧立名目、私自增加稅收等方式,大肆侵吞浙西應上繳給國家的稅糧。 此後3個月,他還更加肆無忌憚,國家軍用糧倉裡積蓄3年的糧食被他盜賣一空。他還與全國除京師應天(今江蘇南京)以外的其餘12個布政司的官吏相互勾結,透過巧立名目、塗改票據等非法手段,共竊取銀鈔600萬張。

除了郭桓外,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志德等人也紛紛被查出嚴重的經濟問題。按照明朝慣例,接下來自然是一通宰殺。據《明史刑法志》記載“為清貪官,一夜間,朝廷官員數萬人被砍頭”。這不得不說朱元璋治貪決心之大,手段之恨。

晚年的朱元璋,面對諸皇子,對自己是如何當皇帝的?是一個怎樣的皇帝?親口做出如下自我鑑定:“吾持身謹行,汝輩所見。吾平日無優伶瞽近之狎,無酣歌夜飲之娛,正宮無自縱之權,妃嬪無寵幸之暱。或有浮詞之婦,察其言非,即加詰責,故各自修飭,無有妒忌。至若朝廷政事,稽於眾議,參決可否,惟善是從。若燕閒之際,一人之言,尤加審察,故言無偏聽,政無阿私。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慮患防危,如履淵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猶恐不及。故與爾等言之,使知持守之道。”

在小編看來,朱元璋的這場“反腐大戰”,一直清廉的社會風氣延續到明朝宣德年間,吏治清朗達六十餘年,這在中國歷史上是極其罕見的。從明朝中葉開始,皇帝昏庸,政治黑暗,官場腐敗,貪贓枉法的土壤滋生,沉寂多年的貪官汙吏東山再起。嘉靖時期,清官海瑞就嚮往朱元璋時的酷刑駕吏,主張恢復剝皮治貪的辦法,可惜未被採納,直至滅亡。

小編一句話總結: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為官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