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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匯】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劉緒教授:田野考古圖的表示法的表示法

編者按:2019年5月9日下午,“山西省考古研究所2019年度系列學術講座·第三講”正式開講。北京大學文博學院劉緒教授應邀作了題為“田野考古繪圖原理”的學術講座。考古所業務骨幹、山西大學師生等70餘人參與。

考古匯小編特將劉緒先生2017年在《李下蹊華:慶祝李伯謙先生八十華誕論文集》發表的《漫談田野考古圖的表示法》編輯整理,以饕讀者。

繪製田野考古圖是獲取田野考古資料的重要方面,也是記錄與刊佈考古成果不可缺少的內容。對此,每位從事田野考古工作的學者都很清楚,好像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問題,因為,它是最傳統、最常規,也是必須具有的專案,無需深究。其實不然,翻一翻過去和當前發表的考古報告,在田野考古圖的繪製上,表現方法頗多分歧,比較混亂。有些明顯是錯誤的,有些則屬認識的差異。究竟如何繪更為合理,由於缺少行業內的統一規範,遂各行其是,形成這種狀況。我以為,這不能完全歸責於繪圖人員,大凡從事田野考古的專業學者,尤其是工地的領隊們都有責任,至少應該對各種田野考古圖如何繪更為合理進行思考,要依個人的理解,提出自己的看法。

本人長期從事田野考古發掘,每當在現場面對要繪的遺蹟,總是要就如何表現進行觀察與思考,也動手繪過若干圖。久而久之,形成一些想法。當然,這僅限於個人認識,有很大的侷限性,甚至未必合理,或者壓根就是錯誤的。但仍然想提出來與大家共同探討,以期引起重視,縮小差距,減少混亂,向合理靠近。

田野考古圖涉及的方面很多,囿於個人能力,本文僅就田野考古正投影圖的表示方法展開討論,不涉及透視投影圖、軸側投影圖以及素描寫生圖、攝影圖、三維圖等,也不涉及繪圖的技法。即使對正投影圖表現方法的論述也不繫統,只是把零碎的想法略加歸納而已,故題名冠以“漫談”。

一 田野考古圖的今昔對比

中國田野考古圖的繪製法,從學科發展的角度來說,肯定是傳承相延的,其基本的表現原理與方法未變,但在表示詳略或繁簡上有很大變化。對此,我們不能分類一一詳列,下面僅以平面圖的表示法為例,予以說明。

比如上世紀30年代中研院史語所對殷墟王陵的發掘,其墓室平面圖,除繪有墓室口線與底線外,還繪有盜洞的口線與底線,以及盜洞口線與底線之間不同深度的多道輪廓線,其中M1003墓室中的盜洞共繪10道,並註明各輪廓線的深度

(圖一)

[1]。由深度資料可知,這10道輪廓線實乃盜洞周壁的等高線。

圖一 殷墟M1003墓室平面圖(引自《侯家莊·第四本》圖版陸)

這一表示法被50年代初的考古發掘繼承,如1950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輝縣的發掘,其中第一號灰坑口大底小,即從上往下有所收縮,而且近口一段周壁不平整,形狀與下部有別。口“成不規則狀,……。深到2米左右,成不規則的圓形,……。距地面3。5米深時,成扁圓形,……。5米時,成長方形,相當規整”[2]。因此其平面圖在口線與底線之間亦繪有多道輪廓線,也注有各道線的深度

(圖二)

圖二 輝縣琉璃閣第一灰坑平、剖面圖(《輝縣發掘報告》第5頁圖一)

輝縣發掘團的團長是時任副所長的夏鼐先生,1935年,他曾在殷墟發掘實習約兩個半月。副團長郭寶鈞先生是老殷墟,1928年第一次殷墟發掘,他就是主要成員之一,並於1936年主持了殷墟第十三次發掘。而且另一位副所長梁思永先生正是當年發掘殷墟王陵的負責人。所以,50年代初由中科院考古所負責的工地,其田野考古圖的繪製很自然地會延續殷墟的傳統。但不知是何原因,這種繪法後來被簡化了(本人未詳考從何時開始),對遺蹟(包括墓葬)平面圖的繪法,除有起伏折稜或臺階龕穴等明顯突出之處測繪外,無論該遺蹟是否坍塌,是否盜擾,周壁是否規整,通常只繪其口線與底線,中間基本不繪。如80年代天馬-曲村遺址的發掘,有一西周早期水井J7H23,該井口至底深12。75米,口部稍有塌毀,近於敞口,俯視正投影,上部8。4米近橢圓形,以下2。45米變為長方形,最下面1。9米擴為袋狀壁,底近橢圓。可平面圖僅繪有橢圓形口線、8。4米深處由橢圓壁變為長方壁之長方形口線與坑底橢圓形線

(圖三)

[3]。

圖三 天馬-曲村遺址J7H23平、剖檢視(《天馬-曲村》圖一七七)

圖上至少缺少兩條線,一是近口處周壁塌毀之輪廓線。二是8。4米轉折處由橢圓變為長方,缺外轉折線——橢圓線。再如二里頭遺址二號宮殿基址主體殿堂與北院牆之間的水井2002VH463[4],此水井在70年代發掘二號建築時發掘,當時確定為墓葬,編號為VD2M1,據《偃師二里頭》發掘報告介紹,墓口東西長5。2-5。35米,南北寬4。25米,近中部有一個早期大盜洞,填土中有內建一狗的漆木匣。“墓內有生土二層臺,二層臺西高東低,……。墓室東西長1。85米,南北寬1。3米。……從墓口至墓底深6。1米”[5]。由於二里頭文化時期沒有發現過面積超過20平方米的墓葬,因此,發掘者對此墓非常重視,認為“這座大墓坐落在第二號建築的正殿和北牆之間,……形制極為特殊,有可能是當時最高統治者的一座墓葬”[6],並進而推斷二號建築為“夏社”[7]。有人甚至直白地認為可能是一座王墓[8],言外之意就是一座夏王陵。對於如此重要和結構比較複雜的墓葬,發掘報告僅發表一張很簡單的平面圖

(圖四)

,剖檢視沒有發表。

圖四 二里頭遺址二號宮殿中MI平面圖(《偃師二里頭》第157頁圖96)

該平面圖僅有墓葬口線、盜洞口線和填土中的狗骨及木匣,不見生土二層臺線,也不見所謂“墓室”範圍線和墓底範圍線。而這些線條都是墓葬平面圖上最常規的必須顯示的內容。

類似的例證還很多,到目前為止,基本不見當年殷墟和輝縣那樣的繪法,而是普遍被簡化省略了。

究竟哪種繪法合理與科學,大家可以討論,可以裁斷,但與早年相比,晚近的少了些認真和細心是無疑的。

二 探方各種圖的表示和對應

1 探方遺蹟總平面圖的表示

對於文化單位堆積厚,遺蹟現象多且複雜的探方,需要分層位繪出多張遺蹟平面圖,同時也需要有一張所有遺蹟的總平面圖。在通常的發掘中,這張總平面圖更多見。探方總平面圖如何繪?我以為有三個原則,一是隻繪各遺蹟口線,因為每個遺蹟都另有單獨的平、剖圖,其細部特徵更全。探方總平面圖是用以表示各遺蹟的規模與相互之間關係的,無需表示各自的細部。有時方內遺蹟單位很多,僅口線就很複雜,如果再把口線之外的各部位線條繪上,便有可能造成混亂。二是被上面遺蹟疊壓之遺蹟的口線,未壓部分用實線,被壓部分用虛線。因此,如果遺蹟單位多,上面有一大型遺蹟,其下壓的遺蹟大部或全部是虛線。三是不畫遺蹟復原線。如,有的遺蹟被其它單位一打到底,口與底均不完整,在探方總平面圖上對消失部分不予復原,但要把打破該遺蹟的單位的邊線繪出來,不能因該單位不完整使之敞口,不予封閉。

2 探方四壁剖面圖的對應

探方四壁剖面圖的對應是指各相鄰兩壁剖面圖轉角處層位線的對應和一致,這是最基本的常識,不贅述。

3 探方平面圖與剖面圖的對應

探方平面圖與剖面圖的對應,看試簡單和一般,其實未必能做到準確。這裡所謂探方平面圖與剖面圖的對應,主要是指遺蹟單位的對應。在田野考古發掘中,經常會遇到一些遺蹟跨越兩個探方,即部分在方內,部分在鄰方或方外。如果發掘精準,在方內及時發現遺蹟的口部,則此時所繪遺蹟平面圖的口形是符合實際的,也能和遺蹟剖面圖的口部準確對應。可在土遺址發掘的實際過程中,更多的情況是很難做到及時精準地發現遺蹟口部,經常是當在平面上發現該遺蹟時,已經將原存口部挖掉一部分,挖掉部分有多少,則在探方壁上可以找到。而此時所繪該遺蹟口部平面圖當然不是真實的口部,是挖掉之後的口部,因而它不可能與真實的剖面口部——探方壁上的口部對應。茲舉一容易理解的例證予以說明。如

圖五

所示:

圖五 灰坑H1口部被誤挖現象示意圖

H1是一口小底大的袋狀坑,探方平面上是剛發現時的口部,探方壁上是因未能及時發現被挖掉部分。待探方內H1內部發掘完之後,為了反映其真實的深度和堆積狀況,其剖面圖應以探方壁上所見剖面為合理(當然也可以方內H1任何處為剖面,但此剖面的深度是錯挖後的深度,不真實)。如此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H1平面圖口部兩剖點AA′的尺度不等於H1剖面圖口部兩剖點BB′,因為AA′和BB′高度不同,這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平面、剖面口部對不上。這是田野考古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對直壁的遺蹟來說,不易覺察,對袋狀壁和坡壁的遺蹟來說,就無法迴避,必須給一個合理的交待。那麼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我以為,上述H1的平、剖面圖都可以成立,因為發掘現狀如此,挖錯就是挖錯了,只能面對,不能造假。當此之時,應該在平面圖和剖面圖上分別註明各自坑口的高程(分別有最高點和最低點兩個資料),或註明平面圖坑口與剖面圖坑口的高差(被挖掉之數),即平面圖的坑口比剖面圖的坑口低了多少的資料,並在該坑文字記錄中予以詳細說明。

以上是跨探方的遺蹟,即使多挖了也能由探方壁上知道多挖了多少。如果整個遺蹟在探方內,沒有觸及四壁,那麼一旦多挖了,就難以知道挖掉的準確資料。在這種情況下,有時可以根據探方內文化層堆積狀況,對該遺蹟被挖掉的高度予以大致推斷。

4 同一遺蹟各種圖的一致

所有遺蹟在探方平面圖上有顯示,比例一般是1 / 50。此外,各遺蹟還必須有單獨的平面圖、剖面圖或剖檢視,比例一般是1 / 20或1 / 10。遇到特殊現象,其區域性還需要繪更大比例,乃至原大之圖。由於探方平面圖與各遺蹟平面圖測繪時間不同,比例不同,甚至測繪工具不同,先後所繪之圖很可能出現不一致,這是應該避免的,而且必須在發掘現場校正。

三 遺蹟圖如何繪製和表示

如上所述,各遺蹟除在探方平面圖上有顯示外,都有比探方平面圖比例大的單獨的平、剖圖,以全面反映各遺蹟的形制結構。

1 遺蹟平面圖的表示

以下所論遺蹟平面圖僅就遺蹟本身而言,不涉及遺蹟內的遺物,如房屋內使用時期的陶器,墓葬內的隨葬品等。繪製遺蹟平面圖的基本原則有如下三個方面。第一,口部用實線。第二,所有與遺蹟結構有關的現象都要繪出來,如臺階、折稜、龕穴等。第三,正投影時,被口線遮擋部分用虛線,未遮擋部分用實線。如果遺蹟底部結構複雜,而該遺蹟又是口小底大,則被遮擋的複雜部分用虛線繪有失清晰和準確,對於這種情況,可另外用實線單繪遺蹟底部平面圖。

有的遺蹟口、底都有,即使口部破壞嚴重,高低不一,但畢竟現存之口能夠封閉起來[9],這類遺蹟可以按照以上原則去繪就可以了,至於打破其上部的其它遺蹟則不需要繪出。還有的遺蹟往往被從口到底打穿,口與底均不完整。對於這類不完整遺蹟平面圖的表示,則需要把打破該遺蹟的遺蹟繪出來,但後者不需要繪完整,其口線超出被打破遺蹟口線少許即可。如

圖六

所示:

圖六 口底被打穿的袋狀坑H1平面與剖檢視

直壁坑H2把袋狀坑H1從口打到底,H1口和底均不完整,所以H1平面圖上必須把打破它的H2繪上一部分,並註明單位號。

2 遺蹟剖面圖與剖檢視的區別

目前的考古學界,對遺蹟剖面圖的理解比較混亂,只要與剖有關就統統稱之為剖面圖。其實,根據圖上所表現的內容,應區分為兩類,即剖面圖和剖檢視,二者都屬縱向垂直切面。

剖面圖表現的是被剖斷面的現象,斷面之外的現象不予表現。依據被剖處的情況可分兩類,第一類是當某遺蹟先發掘一半時(或某分之一時),需要繪一剖面圖,此剖面圖上既有該遺蹟從口至底被剖之外圍輪廓線,又有遺蹟內填土的層位線和壓在坑上文化層的底線,後者就是通常所謂封口線,如

圖七

所示:

圖七 第一類剖面圖——灰坑平面與剖面圖(灰坑做完一半時繪製)

這種剖面圖在田野發掘中經常運用,繪完這一剖面圖,並拍照之後,再發掘遺蹟內的另一半。因此,這類剖面圖是遺蹟發掘過程中間完成的。第二類是在某遺蹟發掘時,沒有先發掘一半,而是整體發掘到底,沒有也無法繪出上述第一類的剖面圖,但遺蹟又需要繪剖面圖。這時的遺蹟只有從口至底的外圍立體輪廓,內部填土清除,故其剖面圖也只有遺蹟被剖處從口至底的外圍輪廓線,其內無填土層位線,也無壓在坑上文化層的層位線,故遺蹟口是敞開的,無法封閉,如

圖八

所示[10]:

圖八 第二類剖面圖——偃師商城1989YST19H34平面與剖面圖(《偃師商城》圖二四三)

剖檢視是指當某個遺蹟內部發掘完之後,繪一些既能表現該遺蹟從口至底的輪廓剖面,又能表現未剖掉一側壁面上可以看到的所有現象,它是剖面與可視面的複合。有如平面圖上,不僅有遺蹟開口面上(這實際為遺蹟的橫向切面)遺蹟的口線,還要向下正投影把遺蹟口以下到底的所有現象畫出來一樣。只不過剖檢視是從側面正投影測繪對面之壁上的現象而已,所以又稱之為側檢視[11]。如

圖九

所示:

圖九 剖檢視舉例——曲村J7H119平面與剖檢視(《天馬-曲村》圖一八四)

本圖是天馬-曲村遺址H119的平面圖和剖檢視[12],該遺蹟“總體為口大底小的長方豎井,僅區域性為圓筒狀,南北兩壁有腳窩,西壁有洞龕”。在兩個剖檢視上分別顯現了未剖掉一側壁面上可以看到的口線、腳窩和洞龕。

任何一個遺蹟發掘完之後,必須繪與平面圖相配的剖檢視,因此,剖檢視在考古發掘中是最常見的圖類之一。

3 對遺蹟剖面圖和剖檢視口線的理解

這也是田野考古圖中比較混亂的問題,不過,若明白了上述剖面圖與剖檢視的含義,也就能回答這些問題了。

屬剖面圖第一類者(圖七),因遺蹟先發掘一半,坑內層位堆積是能看得見的,封口線就是坑內最上層堆積的表面切線[13],是一定要繪的。屬剖面圖第二類者(圖八),因測繪遺蹟剖面圖時,遺蹟內堆積已全部發掘完,不復存在,剖面僅能剖到遺蹟從口至底的邊界輪廓,其內部是空腔,所以,這種剖面圖無法繪出封口線。

如果是剖檢視,它既包含有剖面圖第二類的表現,又包含未剖掉一側壁面上可以看到的所有現象。這類圖上不存在剖面圖第一類的封口線,但必須把未剖掉一側壁面的現象繪出來,而此壁面現存上口是其現象之一,當然也要繪出來,它是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線。此口線有如繪製一件內外有彩繪的陶容器,被切掉四分之一部分後,從切口可以看到對面器內彩繪與口線一樣

(圖一0·彩陶器)

[14],它與剖面圖第一類者的封口線有本質區別。也正因如此,對這樣的圖稱之為剖檢視似更合理,便於與剖面圖區別。

圖一0 彩陶盆口線與內外彩圖案(《華縣泉護村》圖一七六)

在我們現在的田野考古發掘中,對所繪遺蹟圖,基本未有這樣的區分,大都籠而統之混稱為剖面圖。依大量發掘報告的所謂遺蹟剖面圖可知,有些報告的遺蹟無封口線,稱剖面圖是對的;有些報告的遺蹟有封口線,基本都是一條直線,甚至常用直尺畫出,也稱為剖面圖。可這種剖面圖,在遺蹟內不見堆積的層位線(或許不分層,只有一層,但有的文字描述是分層的,但圖上未顯示),是否屬剖面圖第一類者的封口線,無法知曉;那麼,是否屬上述剖檢視中所指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線,亦無法判定。從遺蹟內無層位線,封口線又是整齊劃一的直線,尤其是用直尺所繪的直線來分析,這類所謂剖面圖有相當一部分很可能是整個遺蹟發掘完測繪的,封口線是繪圖者想當然的虛擬之作,既不是上述剖面圖第一類者的封口線,也不是剖檢視中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線。

剖面圖繪起來比較容易,因為僅限於同一垂直面上,在此不予論述。剖檢視繪起來有一定難度,因為所繪現象不在同一垂直面上,需要略加說明。

遺蹟儲存狀況非常複雜,因此其剖檢視也不會單一。這裡簡單概括為兩類,一類是遺蹟口部被同一層位的底面(文化層或遺蹟單位)較整齊地打破或疊壓,此層位底面或近於水平,或有一定坡度,但沒有太大起伏變化。此種狀況下被疊壓的遺蹟口部也不會有起伏變化,即基本處於同一個面上,比較整齊。此種情況下的遺蹟剖檢視,其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線基本與剖線經過的遺蹟口部兩點的連線線相當,故將剖線經過的遺蹟口部兩點手動自然連線起來也可,當然,這不是科學測繪的結果。若要精確和科學,則需要把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部測繪出來。第二類是遺蹟口部遭到其它層位不整齊的破壞,所存口部不在同一個面上,而是高低不一,起伏變化大。此種情況下的遺蹟剖檢視,其未剖掉一側壁面的口線自然也是高低不平,需要仔細測繪。如

圖一一

圖一一 曲村J7F10平面與剖檢視(《天馬-曲村》圖一五八)

這是天馬-曲村遺址一座地穴式房子,西壁上有長條狀燒灶,底與周壁下部經火燒。口部被其它層位破壞,高低不平,這在兩個剖檢視上是能看出來的。又如

圖一二

,一看便知灰坑H147之口的南面中部破壞很大。

圖一二 曲村J7F10平面與剖檢視(《天馬-曲村》圖二四六)

而前舉圖六剖檢視上的AB連線是袋狀坑H1未剖去一側的口線;BC連線是H1被直壁坑H2打穿處可以看到的坑壁線;A′C是H1的底面線。

4 剖面的選擇和表示

剖檢視都是為了反映遺蹟的結構特徵,越全面越好,因此,繪幾張剖檢視,以及各剖檢視的剖面選在何處要依遺蹟的結構特徵來定。圖九之H119,繪了縱、橫兩個剖檢視,基本可以較全面表現該遺蹟的結構特徵,如果再增加一個西部洞龕的南北向剖檢視就更加全面。由於H119深11。1米,洞龕位於中腰偏上,作業難度較大,當時沒有繪製。圖一0之F10也是繪了兩個剖檢視,其中AA′剖檢視縱剖F10北部,是為了表現北部深度與壁、底狀況,同時剖面縱跨西壁上燒灶,也能表現出燒灶所在高度與殘存狀況。BB′未與AA′垂直,而是斜向剖視,主要是因F10的門道位於房子東南部,為了表現門道坡度而設。當然,本遺蹟如果再繪一橫剖檢視會更好。

凡繪有剖面圖或剖檢視的遺蹟,在所繪平、剖圖上都要標註清楚所剖的位置,一般是在平面圖近遺蹟口部用兩條短直線表示,可以稱之為剖面指示線。此點亦屬常識,絕大多數人都清楚。不過,在目前看到的考古報告中,在這一細節上也不一致,大概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平面圖上繪有剖面指示線,不加英文字母,剖面圖或剖檢視放在平面圖下方與之對應,如圖二、圖八。

二是在平面圖上繪有剖面指示線,並加英文字母。與之對應的剖面圖或剖檢視也在口部註明與平面圖對應的相同字母,多數亦放在平面圖下方。若剖面圖或剖檢視不止一個,為了更直觀,也可將它們放在平面圖一側或兩側等。

一般來說,第一種不加字母者可能是因遺蹟簡單,規模小,或者只繪了一個剖面圖或剖檢視,因此將其放在平面圖之下也能看得明白。另外,此種情況還需有一個前提,就是田野測繪底圖時,是將平、剖面圖繪在同一張米格紙上的,當時就對應得很好。如果遺蹟規模大,平、剖圖一張紙容納不下,需要分別繪在兩張米格紙上。可以想象,不加字母的兩張圖在對應時就會得出兩種相反的結果,顯然,不加字母就無法判定是從哪個方向剖視的。因此,即使繪一個剖檢視,也要加字母表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而且在田野發掘中,經常會遇到形制結構複雜的遺蹟,面對這樣的遺蹟,僅繪一個剖檢視肯定不合適,而是需要繪多張剖檢視。這些剖檢視的剖面有時並非相互平行或垂直,無論如何不可能用一張米格紙繪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都不加字母就更難一一對應了。

看來在平、剖圖上加英文字母是實際所需,是合理的。

那麼用什麼樣的字母來區分不同的剖面呢?目前也不一致,也有兩種表示。一種是用AA′、BB′、CC′等等區分不同的剖面,最為常見。一種是用AB、CD、EF等等區分不同的剖面,比較少見。二者都能起到相同的作用,好像前者更方便一些。

5 平、剖圖之對應

平面圖與剖檢視之對應容易理解,在此亦不贅及。關鍵是剖檢視與剖檢視的對應,如前面圖九。圖上H119繪有縱、橫兩個剖檢視,圖上都顯示有洞龕和腳窩。對於同一現象,比如西壁上的洞龕,其龕口之頂和底的高度,兩剖檢視必須一一對應,上下都不能有錯位。腳窩亦然。H119是比較簡單的現象,這方面在隨葬品較多的墓葬剖檢視中就顯得更難把握,因各剖視過程中視角的不同,所見的每件隨葬品也都是從不同視角測繪的,要保持相互一致,難度更高。所以,在以往的田野考古發掘中,對墓葬整體繪製兩個以上剖檢視者很少。不過,隨著攝影與三維成圖技術的應用,繪製多個剖檢視就不會太難了。

說到墓葬平、剖圖,這裡順便強調一個問題,即墓葬平、剖圖的邊框用直尺繪是否合適。在目前看到的有關墓葬的發掘報告中,有很多墓葬平、剖圖的邊框用直尺繪製,有些明顯變形的棺槨也用直尺繪製。我以為這不符合實際,沒有任何一座墓葬,考古發掘出來的各處邊框,如口、壁、底及二層臺等是筆直筆直的。用直尺繪只能說是復原圖或示意圖。當然,目前這種繪製法並非憑空產生,也是有其來由的。如前文所舉上世紀30年代繪製的殷墟王陵的圖和1950年繪製的固圍大墓的圖,就都是用直尺繪的邊框。原來前輩權威老師就是這麼做的,效而仿之也是學習,難免現在還比較常見。不過,老師有錯也不會堅持不改,建議以後不再這麼繪。

四 田野考古圖與文字記錄的吻合

在目前的田野考古發掘中,繪圖與記錄往往由不同的人員完成,這樣在各種資料上就容易形成偏差,難以吻合。為避免偏差出現,一定要在測繪時把具體資料記下來。有了這些資料,即使繪圖時算錯比例而畫錯,也能予以糾正。且不可依圖反推實際的資料,尤其在小比例圖的時候,反推的資料肯定有誤。

有些文字記錄的內容,不是與繪圖同步進行的,二者也易出現誤差。比如,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要求,每個遺蹟的口部至少都要有兩個高程資料——最高點和最低點,這兩個資料可能在遺蹟口部完全確定時就測出,並由發掘者記在了日記中。隔些時日,待該遺蹟發掘完,由繪圖人員繪製其平、剖圖時,他僅負責遺蹟本身的繪製,未必考慮口部高程。那麼,他所繪製的遺蹟口部最高點到最低點的高差是否能與當初測定的口部高差吻合,也是需要現場勘校的。

其實,文化層也有類似的問題,這裡亦不贅及。

在閱讀墓葬發掘報告時,於文字描述中還常遇到以下情況,如在介紹墓葬葬具時,說某墓一棺一槨,槨室長多少釐米,寬多少釐米,槨板厚多少釐米。木棺也有類似描述。翻開墓葬平面圖,畫的也很清楚。那麼這槨與棺的各自長寬是測的什麼部位?是板的外側?還是內側?文字描述沒有交待清楚。須知商周時期大墓的槨板厚度約20釐米,如此算來,內外長寬相差多達40釐米,這可不是個小數字,也許在比較研究時非常重要。怎麼辦?那就只好求助於平面圖,即按比例從圖上反推槨室內面和外面的長寬。結果基本是不理想,很難裁斷文字所言是內面還是外面的長寬。原因很簡單,因田野所繪墓葬圖一般是十分之一,出版印刷再一縮小,無法使反推資料達到準確。這不是繪圖者的責任,是文字記錄者的疏忽大意,是記錄者缺少與繪圖者的細心溝通。

田野發掘遇到的所有現象都有唯一性,互不重複,可謂繁雜多樣,千姿百態,在繪圖時都需要在現場仔細觀察方能正確表示。以上僅列舉一些簡單現象予以說明,而且比較零散,很不全面。正如本文開頭所言,之所以寫出來的目的,是希望引起學界對田野考古圖的重視,使田野考古圖逐漸規範、科學與合理。所論不周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2016。5。11改稿

[1]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侯家莊·第四本·1003號大墓》圖版陸,精華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五十六年。

[2]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輝縣發掘報告》第4、5頁,圖一,科學出版社,1956年。

[3]鄒衡主編:《天馬-曲村·1980-1989》第一冊第171-172頁,科學出版社,2000年。

[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二里頭·1999-2006》貳第635、832-833頁,文物出版社,2014年。按:此水井於70年代末發掘二號建築時發掘,當時定為墓葬,編號為VD2M1,認為墓主可能是當時的最高統治者,二號建築為M1而建,或M1專門埋在二號建築內。因此,二號建築被推斷為“夏社”或“廟寢”等,這種推測在學術界影響廣泛。後來,有學者依發掘報告提供的資料,認為所謂M1與常見的墓葬不類,提出疑問(杜金鵬:《二里頭遺址宮殿建築基址初步研究》)。於是,二里頭考古隊於2002年對此“墓”進行了再發掘,判定其應該是水井,遂將原編號改為2002VH463。

[5]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偃師二里頭·1959-1978年考古發掘報告》第157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9年。

[6]趙芝筌:《論二里頭遺址為夏代晚期都邑》,《華夏考古》1987年第2期。

[7]趙芝筌:《夏社與桐宮》,《文物與考古》2001年第4期。

[8]方酉生:《偃師二里頭遺址第三期遺存與桀都斟鄩》,《考古》1995年第2期。

[9]考古發掘出的所有遺蹟,現存口部大部分不是使用時期的口部,即大都在發掘之前遭受過破壞,它們現存的口部都是破壞後的口部。因此,不論此口破壞多麼嚴重,高低多麼懸殊,只要高於底,能封閉起來者就可視為有口有底。

[10]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偃師商城》第一卷上冊第437頁圖二四三:3,科學出版社,2013年。

[11] 國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規程》,文物出版社,2009年。

[12]《天馬-曲村》發掘報告的剖面圖,實際大部分為剖檢視,80年代發掘時還未認識到這一點。

[13] 如果發掘準確,所謂“坑內最上層堆積的表面”實際是疊壓在遺蹟口上的文化層的底面,也就是被壓遺蹟的封口面;如果發掘不準確,把坑口挖去一部分,則坑內堆積自然也會同時被削去一部分,此時“坑內最上層堆積的表面”就是發掘者削出來的橫切面。多數情況屬後者。

[14]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等:《華縣泉護村——1997年考古發掘報告》第246頁圖一七六·1,文物出版社,2014年。

文章來源:《李下蹊華:慶祝李伯謙先生八十華誕論文集》科學出版社,2017

作者:劉緒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