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去過的地方多了,見到的
傳統、習俗
也就多了。慢慢地,我也明白了,不同地區之間的習俗都天差地別。比如雲南地區
摩梭人的“走婚”
制度,此前在網上集中爆發過一次熱烈的討論,很多人對此都無法理解。
但對於人家自己而言,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畢竟摩梭人現在還是
母系社會
,只不過是將父系社會中的一些傳統顛倒了而已,倒也沒有必要
代替人家覺得“不公平”
或是怎麼樣。
而要說起國外的古怪傳統那就更是多如牛毛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是
愛斯基摩人的“一妻多夫”制。
不過這和最基本的一妻多夫不太一樣,因為它並不是單純的“一夫多妻”的翻版,而是要更開放一些,甚至延伸出了
“以妻待客”
這樣令大多數人驚掉下巴的事情。
這種傳統從18世紀,
西方社會的探險家
開始與愛斯基摩人大規模接觸就開始了,大部分探險者的筆記中就記錄這一“神奇”的傳統。
這對於主流推行一夫一妻制的國家來說是很難理解的事情,畢竟在咱們的思維裡,
愛情最基本的就是要“忠誠”
,而且它具有獨佔性,如果願意和別人分享,那就根本不是愛或者愛的不夠深。
在經過了深入的瞭解後,西方探險家們發現“以妻待客”,只不過是人家傳統文化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因為
這種現象在愛斯基摩人的族群中具有普遍性
,幾乎每家都發生過。
這引起了很多探險家們的興趣,要知道一種習俗大規模地流傳並且長時間地持續下去,背後必定是社會機制在起到作用。而這種理論使愛斯基摩人“以妻待客”的傳統,一下子從倫理問題上升到了社會學的高度。
也是因為探險家們的不斷研究和挖掘,才逐漸理清了這看似荒誕,但其實又無比正常現象背後的真相。如果要深挖愛斯基摩人族群的生活環境,就會發現他們並
沒有“法律”的約束,生存的環境相當原始
。
同樣地,什麼醫生啊、老師啊等一系列人類社會所擁有的職業,他們都是沒有的。他們只有
族群的領頭人
,被稱為
“頭人”
,一旦發生了爭端就會由他
出面調解
。
但也僅限於調解而已,如果失敗,那麼就只有讓兩人透過“決鬥”的方式一決勝負了。從這裡也能看出來,在愛斯基摩人的社會中,是
沒有“誰佔理誰不佔理”
一說的,最終矛盾的解決(尤其是兩個男人之間的矛盾)最終還是要看誰的拳頭大。
除了有點暴力的打架解決爭端,愛斯基摩人還有一種和平的,類似於“文鬥”的
吵架方式——唱歌
。此前我去過很多少數民族村落,人家唱歌那是為了求愛或者歡慶節日,但
愛斯基摩人唱歌則是為了吵架
,也是非常有趣了。
從以上種種也能看出,沒有法律約束的愛斯基摩人,他們的很多行事作風都是依靠“傳統”。傳統在我國的很多偏遠地區也起著比法律還大的作用,不過在旁人眼裡這都是愚昧無知的象徵,但在愛斯基摩人那裡卻是維護族群延續的基本。
“以妻待客”也是如此,你自然可以肆意想象,但人家這麼做最基本的
原因就是為了種族的延續
,當然這也與他們生存的惡劣環境有關。
愛斯基摩人生活在極寒地區,在那種環境下,生存才是第一要務。
馬洛斯
需求層次理論中也說明了,像現代文明社會中的“愛與歸屬”都是基於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得到滿足的基礎上。
就像你去問一個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人“你渴望的是什麼樣的愛情”,人家只會回你一句神經病。在愛斯基摩人眼中,
所謂的婚姻、愛情也都要為了生存需要的讓步
。
他們的婚姻需求很簡單,就是為了
吃飽穿暖
,但因為需求層次太低,所以這樣的婚姻自然也就沒有忠誠度可言。那如果有男子真的很愛自己的妻子,不能接受妻子愛上別人呢?那估計只有按照上文的說法,進行決鬥了。
在愛斯基摩人眼中,
“借妻”和“借醬油”
沒什麼區別,這不是說物化女性,而是事實狀態如此,何況人家也是生存第一。
同樣地,這種情況下如果
妻子與外男生出了孩子怎麼辦呢?
一般來說這樣的孩子被稱作
“恰湯哥”
,會被留在父親那裡撫養,但如果遇到了麻煩,那就是兩家要一起解決。畢竟孩子是種族延續的希望,是要好好呵護的。
另一方面,在18至19世紀時,愛斯基摩人遇到了擁有優質基因的白人,為了留住白人的優秀基因,
愛斯基摩人會對外來者實行“以妻待客”的傳統
。這是為了增加基因的多樣性,
保證孩子擁有全新的基因
。
雖然在我這個亞洲人眼裡,黑人白人黃種人並沒有什麼高低之分,然而在那個時候,歐洲確實處於科技發展的階段,西方人的骨子裡都流著自信與傲慢的血液。加之愛斯基摩人生活環境封閉,
在他們看來西方發達國家的白種人
的基因自然要優於他們一頭。
所以,這種看似荒謬的傳統,其本質一切都是為了生存需要,在這樣的社會中,以我們平時的道德去理解是行不通的。愛斯基摩人“以妻待客”的傳統,是人類適應自然的妥協。
就像末世電影中的那樣,一切為了自己活下去,
想要活下去有時候就要放棄一些道德
。所以,也沒必要站在道德高地指責人家,人家只是為了活下去,並沒有什麼錯。“一妻多夫”的愛斯基摩人,古怪傳統的背後是為了生存和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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