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旅遊

全面瞭解艾滋病之九: 治療

自1985年艾滋病被正式確認以來,艾滋病的治療相伴而生,第一個核苷類逆轉錄酶抑制劑齊多夫定(AZT)在1987年用於臨床治療HIV/AIDS,雖然能夠抑制病毒的複製,但病人會迅速出現耐藥和病毒反彈,導致治療失敗。然後同時使用兩個核苷類逆轉錄酶抑制劑聯合治療,但仍未取得良好的效果。隨著兩類新藥蛋白酶抑制劑和非核苷類逆轉錄酶抑制劑在1995年、1996年的臨床使用,高效的抗逆轉錄酶病毒治療(HAART)已成為目前治療HIV/AIDS最有效的方法。

發展至今,已有6大類約30多種抗HIV藥物用於臨床,包括核苷類反轉錄酶抑制劑(替諾福韋、拉米夫定、阿巴卡韋)、非核苷類反轉錄酶抑制劑(奈韋拉平、依非韋倫)、蛋白酶抑制劑(洛匹那韋)、融合抑制劑(T20)、CCR5拮抗劑(恩夫韋地)及整合酶抑制劑(雷特格韋),其中部分藥物可以在我國買到。

基於儘早開始抗HIV治療,可降低HIV相關疾病的發生率和病死率,可減少HIV傳播,但我國及大多數國家自尚未提出類似建議,主要原因有:“是藥三分毒”,治療艾滋病的藥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期和長期毒副反應,可能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一些免疫功能未明顯受損的HIV感染者,無臨床症狀,因社會和家庭原因不願服藥,依從性差;艾滋病的治療是終生的,用藥時間越長,耐藥率越高,給後續治療帶來困難。所以,我國有些專家建議:HIV感染者需做好充分準備才能開始治療,而且根據每個患者情況不同,給予不同的治療方案。

患者的充分準備包括:首先是臨床適應性評估:有無不穩定的慢性疾病,有無活動性的機會感染,有無需要先處理的其他臨床疾病或狀況等;其次為服藥依從性評估:患者服藥前應明白,高度的依從性是取得良好病毒學結果和臨床療效的前提,治療前應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保證按醫囑服藥;最後是實驗室評估,治療前應檢測CD4+T淋巴細胞計數、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脂、血糖、乙肝兩對半、丙肝抗體和HCV-RNA等,育齡婦女還應做妊娠試驗。評估完成之後在開始抗病毒治療前,應給病人簽署《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知情同意書》。

在HIV的治療過程中要切記不要服用單藥,服哪種藥應該有經驗的醫生決定;要知道所服用的藥物的毒副作用是什麼,並注意監測;一定要遵照醫生的醫囑服藥,包括服藥時間、服藥次數、服藥與食物的關係等;要注意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要注意一旦服藥後不能漏服;要注意定期與您的醫生聯絡,必要時可能還要監測藥物是否耐藥,及時調整治療方案等。

治療效果成功的判斷:不管治療前病毒載量是多少,治療8周後,病毒載量比原來下降十倍,理想的效果為4個到5個月病毒降至檢測不出的水平。與此同時,CD4+T細胞計數在4到8周通常增加50-60個/mm。此後每年增加50-60個/mm。通常治療一年後,CD4+T細胞計數一般增加50到180個/mm。治療一年後,病毒載量在明顯下降後,穩定於每毫升血漿1000copies(每毫升血液中HIV病毒複製總量)以下,仍視為有效,可以繼續接受治療。

治療效果失敗的判斷:病毒抑制失敗,病毒載量下降不符合上述指標;免疫功能恢復失敗,CD4+T細胞計數持續下降,並或出現臨床症狀;臨床治療失敗,表現為病程進展;部分患者接受治療後病毒載量沒有達到上述下降的指標,但CD4+T細胞呈上升或上升後趨於穩定,這可以提示抗病毒藥物出現部分抑制病毒的作用

我國政府自2004年起,對HIV感染者實行“四免一關懷”政策,即向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免費提供抗病毒藥物,免費匿名檢測,免費提供母嬰阻斷藥物,艾滋病患者的孤兒免費上學,對艾滋病患者家庭實施關懷救助。同時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權益,反對社會歧視;加強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道德教育與法制教育,增強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明日更新:全面瞭解艾滋病之十:伴隨)

(寫文章不易,如果喜歡,請關注+點贊,謝謝支援;如果不喜歡,請關注+評論,慢慢改進。儘量每日更新一篇,在此給各位叩首拜謝!您的態度就是我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