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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的“王國”——城堡, 為何在大肆修建之後卻銷聲匿跡?

城堡這一建築與中世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領主權威的象徵。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開始興起,城堡區域的的安全環境對於城市的形成有著巨大的吸引力。但是隨著火藥武器的使用,城堡的安全性減低,以往的區域影響力開始減弱,城堡的居住者開始改造城堡。城堡開始更多的作為一種歷史的見證,而不是以往的軍事、政治功能。

城堡的建築材料以及結構設計的改進這些都造成城堡數量增加,城堡成為典型的建築

中世紀西歐的城堡人們認為起源於日耳曼人的高地堡場城堡。

高地堡場城堡是土木結構的,但是要是在山區進行城堡的修建的話,堅硬的岩石使得對於溝渠的挖掘以及柵欄的安插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於是人們開始將石頭作為修建城堡的材料,修建高地堡場城堡。

石頭取代木材作為城堡的建築材料出現在十世紀,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建於992年的法國朗熱堡。朗熱堡。

用來作為洛林以及索米爾之間的一道屏障,主要利用城堡來控制富爾克勢力範圍內的朗熱以及南洛林等地。

石頭完全取代土木成為修建城堡的建築材料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木質結構的城堡容易在戰爭中遭到破壞,而且在風雨來臨的時候城堡的溝渠積水會造成城堡的地基受到侵蝕,從而使得城堡的木頭逐漸腐朽,城堡需要人來進行維護。而石頭修建的城堡相比較於木頭更加堅固,能夠在戰爭中很好地抵禦攻擊。但是修建城堡的石頭的採集以及技術水平比木質城堡要求高很多,修建石頭城堡的成本非常昂貴。

石頭在十一世紀的時候是一種昂貴的貨物,在對石頭進行運輸的時候也是一筆巨大的費用

。史料記載在理查一世修建蓋拉德城堡的時候開採石頭以及進行石料運輸的成本就高達6000英鎊。對於石頭的開採,採石匠的勞動技術含量比伐木工要高很多,對於石頭的運輸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相比之下,木材的儲量就十分豐富,而且運輸、加工木材比石料方便的多,成本會低很多,這些都造成土木城堡與石制城堡長期共存。

石頭城堡的修建使得領主對於附近區域的掌控力變強

石頭城堡頂部修建的的石制主塔,一般是領主、武士以及僕人生活的地方,主塔一般有三層,裡面有著客廳、臥室等房間。

生活在城堡上方的高地區反映出了領主的權威,是貴族生活以及發號施令的地方,而在城堡的堡場區一般是他們的僕人所在地。

石頭城堡這種高地與堡場的修建方式維護了封建領主的權威,城堡對於入侵者有著很強的威懾力,向侵略者展示他們的權力的存在。

城堡只需要幾位守衛就可以應付大量的攻城者,在當時的社會之中,只有背叛以及意外能夠讓城堡陷落。製造石頭為主的城堡能幫助他們創造、維護他們的等級制度,這種石制城堡防禦工事能夠維護領主的權威,加強對於征服的附庸的控制。

封建割據的狀態之下,各個諸侯國都修建起來城堡來維護自己的統治,在諸侯國之中產生城堡主這一階層

在中世紀各個諸侯國割據的局面下,王權相對鬆散。在各地都劃分了自己的勢力範圍,建立起城堡作為防禦體系,城堡起到維護地區穩定的作用。

當時的西歐普遍實行封君封臣制度。

國王將土地封給下面的諸侯,諸侯再將土地分給次一級的封臣,上一級對下一級起到保護以及統治的地位,而下級則對上一級承擔起服役的責任,形成金字塔形式的統治體系。

但是在各個封建領地之內,這些領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自己領地的君主。

雖然在名義上看著全國所有的土地都歸國王所有,但是在各個領地之中,各個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有著相對獨立的政治、經濟以及司法的權利,從而造成王權衰落

。各個領主在自己的領地內修建起的城堡,成為這一區域範圍內實際的權利掌控者。城堡成為他們控制自己勢力範圍最好的武器,城堡也有當初的防禦以及明確勢力範圍的工事,隨著城堡區域內的安定,城堡逐漸增加了經濟、政治功能,開始對領地起到擴張的作用。

在城堡的體系範圍內實行著如同王權在家族內部傳承的方式,城堡的指揮權也是按照長子繼承製的形式,由父親傳給長子。

在城堡當中開始建立起屬於家族的王朝,當時的城堡主們幾乎都有好幾座城堡,以此來構建屬於他們的小型王國。

當時最強大的城堡主是諾曼底公爵,他在自己的城堡當中收取賦稅、解決矛盾,城堡牢牢掌握在城堡主手中,城堡逐漸成為他們私人擁有的財產。

雖然他還是會前往宮廷、跟隨君主進行出征。但是在自己的城堡之中,城堡彷彿就是他們私人所有物,甚至以他的名字進行命名。城堡主的名字如同一張明信片,對外彰顯著對於城堡的控制權,國王很大的一部分權力都轉入到城堡主的手中。

城堡的發展促進城堡主階層的產生。

城堡是在封建諸國割據的局面下形成的,軍事防禦功能是城堡的核心職能。中世紀的時候,各個諸侯國常年發生戰爭,為了抵禦來自他國的攻勢,封建領主修建城堡來保衛自己的勢力範圍。國王在大城市之中修建城堡,大貴族在自己的封地修建城堡。但是隨著各封建諸國逐漸穩定,安全不再是城堡的核心功能,對自己的勢力範圍進行管理成為首要需求。

中世紀的大貴族領主開始對自己的城堡進行管理,但是有些領主的轄區範圍很大,不可能一個人就可以管理好自己的轄區,這時候大貴族領主開始設定城堡主這一管理職位。大貴族將自己的某些城堡交由城堡主進行管理,讓他居住在城堡中,管理那片領地,實行巡迴治政的方式。

在英國的以郡為單位的行政劃分方式中,郡守是王國的最高地方行政長官,由國王直接進行任命。

郡守與城堡主的職能有著相似之處,郡守需要執行國王的命令,維護王國的利益,

而在城堡的轄區範圍內,城堡主是城堡轄區的行政管理者。

在大貴族的領地當中,城堡主代替大貴族在城堡內實行管理權。

在法國的一些大貴族之中,一些伯爵甚者在偏遠地區奠定了自己的家族勢力,他們的後代可以在自己的轄區範圍內自由地進行懲罰,享有全部王權性質的特權。

但是大貴族的領地遼闊,他們也無法在各地都進行巡查,為了讓他們的權力能夠得以體現,他們設定城堡主來代表他們實行權力。

城堡主的首要任

務就是維護城堡範圍內的和平以及穩定。城堡主為了維持城堡轄區的穩定通常會培養屬於自己的騎士。在騎士的幫助下,對內進行鎮壓動亂,維護穩定,對外抵禦來自他人的侵略。

城堡主的保衛資金一般是由農民的繳納賦稅以及勞役來獲得的。

農民需要為城堡主提供物品以及進行填土等勞役,這些都是為了對城堡內的物資進行補充以及對城堡進行修繕。

有時城堡主還要求農民進行各種各樣的捐助,例如過境的時候需要繳納過路費、過橋費以及安全費等等。

這些城堡主透過保衛安全的方式來使得徵稅合法化,稅收成為管理,這種習慣對城堡範圍內的各種關係進行規範,使得城堡主的這一階層得以產生。

封建君主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強王權,對於國家的掌控增強進而導致城堡逐漸衰落

在十三世紀的時候,西歐各國的君主開始加強對於王權的控制,採取一系列的手段對地方貴族以及城堡進行限制,開始拆除城堡,減少地方城堡的數量。

在西歐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存在的“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這一情形,封君對自己封臣的附庸無法進行直接的管理,從而導致在大貴族的城堡轄區之中,不受國王行政官的干預。

地方領主開始脫離王室的控制,在自己的轄區範圍內有著獨立的司法、稅收等權利,在城堡內有著很大的獨立性,形成一個個國中國。

三世紀以後隨著王權的加強,他們開始對貴族以及領主進行打壓。國王透過特權狀、行使特許狀等方式對封建領地內其他社會階層進行扶持,培養聽命於君主的勢力,以此對地方封建領地施加政治影響。

此外都在每次戰亂平息的時候,國王一定會尋找機會對封建領地內威脅王權的行為進行懲治,對反叛貴族的封建領主的權力進行沒收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沒收以及摧毀貴族的城堡。

結語

城堡是西歐比較典型的防禦工事,與當時封建社會的分裂環境是息息相關的。但是隨西歐各國的王權逐漸興盛,一些國王開始將權力進行集中,對地方領主的城堡進行拆除,削弱地方領主的勢力。

參考文獻

《中世紀的城堡》

《封建社會》

《社會權力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