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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普適性職業生涯? 下圖是筆者在一些媒體上釋出的微頭條上的圖

網際網路普適性職業生涯?

下圖是筆者前不久在一些媒體上看到的某網友釋出的微頭條裡的圖片。

該網友製作的這個網際網路普適性職業發展路徑,看起來有些雷人,但確確實實的在一些人身上發生著。這是很可悲的事情,也是令人不寒而慄的職場殘酷現象。

但是筆者還是認為,這有在販賣職場焦慮之嫌。事實上,網際網路行業的絕大多數人,職業發展並不至於這麼杯具。筆者所認識的網際網路行業的同齡人,沒有出現35歲之後去做微商,開滴滴專車或者外賣的現象,他們在所在的企事業單位裡都能有比較適合自己年齡的體面工作和收入。圖片中網友總結的現象是存在的,但是不具備普適性。

職場上,35歲確實是一個尷尬的年齡,很多企事業單位的招人用人政策,也在對這個年齡做分界線。大家都想用年輕人,不想用中老年人。畢竟年輕人朝氣蓬勃,精力充沛,學習能力強,且用人成本低廉。而中老年人因生理心理的原因,精力上在走下坡路,學習能力與學習慾望方面也不如年輕人了,不能如同年輕人那樣容易頂住類似996這樣的加班,且中老年人用人成本高昂。一些企業包括一些網際網路大廠,或者其它行業的頭部企業,對於超過35歲的員工普遍不友好,要麼採取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約,要麼採取傳說中的末位淘汰,或者是要求超過35歲卻未能升職成為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老員工向90後甚至95後的小孩子彙報工作,透過這些讓老員工難受的方式逼迫老員工自己辭職離開。

對於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存在的年齡歧視現象,很多人說這是企業用人自主權的體現,企業想用什麼樣的人,這是企業該有的權利。但是在國家推出逐步‘延遲退休’政策的當下,職場上只用年輕人不用中老年人的行為與做法,是絕對錯誤的,是需要國家用法律法規予以嚴格規範和引導的。企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不是無限制的,更不是絕對的,畢竟企事業單位用人需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的,也更需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

筆者認為,對於職場年齡歧視現象,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企等單位應該帶頭取消年齡歧視的相關政策,積極主動採取行動去糾正之前存在的一些或明或暗的年齡歧視的做法。畢竟這些單位的用人政策和做法,對於全社會各行各業用人單位具有引導性示範性的作用和效果。同時政府部門也需要加強勞動執法,勞動管理部門對於企事業單位裡存在的年齡歧視現象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同時接受相關當事人的投訴,針對情節嚴重的職場年齡歧視行為,堅決予以嚴厲處罰和打擊。絕對不能出現“超過35歲我想工作卻遭受年齡歧視找不到工作,到了60歲我想退休國家卻不讓退休”的不合理結果!

-完-

2021-4-6 寫於蘇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