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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博母歡心放棄所愛之人,與包辦婚姻相伴一生,晚年不後悔!

胡適是一個書生,說不好聽一點,就是一個書呆子,對於這樣一個啟蒙式的人物,既不能用中國傳統經師的標準去衡量他,也不能用西方近代專業哲學家的水平去測度他,他交遊之廣,朋友之多,他平易近人,‘’溫而厲‘’是對他最好的形容,他從不大發雷霆或盛氣凌人,他對待年輕、屬下、僕人,永遠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樣子。

文化運動的精神領袖,陳獨秀等胡適回信,如同等待戀人回信,可稱望穿秋水

胡適,家喻戶曉的人物,是中國近代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他的興趣廣泛,在諸多領域都有深入研究,但是你或許不會想到,這麼一個有才學的人,並不像魯迅那樣,不僅在政治言論上筆桿硬,在情感上也表現出倔強。以倡導‘’白話文‘’、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

陳獨秀渴求胡適來稿,比起等待戀人的回信還要急切。望穿秋水,終於在兩個多月後收到胡適的回信,並在其中提出自己的建議:“今日欲為祖國造新文學,宜從輸入歐西名著入手,使國中人士有所取法,有所觀摩,然後乃有自己創造之新文學可言也。”面對胡適的迴應,陳獨秀喜出望外,信心勃勃準備在思想界掀起一股青年的風暴巨浪。

他為博母歡心,堅守包辦婚姻

胡適的原配妻子叫江冬秀,比胡適大一歲,十五歲的時候便由雙方父母進行包辦婚姻。但是胡適並不喜歡江冬秀,畢竟江冬秀纏足,而且沒有文化知識,像胡適這種先進文化人士,怎麼會喜歡這樣一箇舊式女子呢?在胡適外出求學十年期間,江冬秀已經算是胡家的準兒媳了,自當盡到做兒媳的責任,所以江冬秀經常幫助胡適的母親做事,生活起居,操持家務,都非常在行,就差直接住進胡家了。

在求學期間他愛上了一位原本已經打定主意,將獨身主義奉行到底的一位女人,她就是陳衡哲,讓陳衡哲沒想到的是,在大洋彼岸,她與另外一個命中註定的男人相遇,這個男人就是胡適。胡適對陳衡哲的才華非常傾慕,兩人每次見面,都有聊不完的話題。即便因為學業的原因分隔兩地,兩人也保持著密切的書信聯絡。而陳衡哲的一顆芳心,也不由自主地傾向了胡適。兩人在國外,發展出了一段甜蜜的愛情。正當兩人正打得火熱的時候,胡適收到了母親給他寫的一封信。

胡適的母親和未來的兒媳江冬秀相處期間非常的融洽,她是非常喜歡江冬秀這個兒媳,但是因為正值新潮時代,反對一切舊式制度,包括包辦婚姻,當時興起了退婚、離婚的風潮。胡適的母親深知自己兒子接受過先進思想的洗禮,害怕他也會生出這樣的念頭,就趕緊寫信給他催婚,警告他不要生出退婚的念頭。

當胡適看到母親的信後,大吃一驚,為了博得母親歡心,放下顧慮,他趕緊回信說:“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婚姻之說,有時竟破壞已定之婚姻,致家庭中齷齪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家。此兒大不敢。自由婚姻,固有好處,亦有壞處也。”

胡適在信中明確的表明說自己是不會退婚的,這樣的回答胡適的母親肯定是可以放心的。雖然信中的胡適說不會退婚,但其實胡適並不喜歡江冬秀,那最後為什麼胡適還要跟江冬秀結婚呢?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胡適是一個非常孝順的兒子,一切都是為了博取母親的歡心。

在婚後,胡適曾經對於自己的婚事這樣說:“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但可足為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母歡心。”足以說明他對於他 的這段婚姻看重的地方。以致他放棄所愛之人,最後胡適跟陳衡哲之間雖然在半年的時間裡面,通了四十幾封信。就在陳衡哲滿以為好夢成真的時候,胡適不得不回老家與江冬秀辦婚事,陳衡哲萬般無奈,只能退而與別人結婚。

因為當時處在一箇舊社會的背景下,即使是在今天,還是有父母對與子女愛情婚姻的事情有干預的情況。我們現在和舊社會相比,已經可以任性許多了,現在的人不管是對於母親還是自己,最終的選擇的結果,只有自己去承受,現在的母親更注重讓自己的子女去選擇。因為都已經是大人了,要學會處理自己的情緒。我們應該學會為自己作出選擇,對於舊社會的胡適現在來看可能會有人說他這是“愚孝”,要知道,舊社會的父母只會為子女作出選擇,但是從不會為自己作出的選擇而去替子女承擔後果。胡適在後來的日記中寫道:‘’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麼痛苦都難受。‘’可以看出他與包辦婚姻相伴一生,晚年並不後悔。對於舊社會的婚姻和現在的婚姻大家怎麼看呢?歡迎發表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