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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七成消費者不知家電安全使用年限 消委會提醒:“超齡”家電要及時淘汰

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家電,由於年久老化,很可能出現漏電、起火、爆炸(裂)等安全隱患。8月5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問題”專項調查報告顯示,有近六成的受訪者家裡有使用超過8年的家電。“超齡”家電隱患多,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及時淘汰和換新。

當前,不少消費者認為舊家電“不壞不換”,忽略了家電的“年齡”問題,即安全使用年限對使用安全、節能環保、效能表現等方面的影響。為普及家電安全消費知識,助力推動家電消費,廣東省消委會近期組織開展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問題”專項調查活動。

本次調查以網路問卷的形式進行,共回收有效問卷3637份。調查結果顯示,57。66%的受訪者家裡有使用超過8年的家電,54。6%的受訪者不瞭解國家對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政策或規定,70。4%的受訪者不知道各類家電的具體安全使用年限。調查發現,消費者對家電安全使用的認知存在不足,安全環保可持續的消費理念尚未有效形成,家電消費更新迴圈還存在一些堵點難點。

針對調查中反映的問題,廣東省消委會發出消費提示,引導消費者增強安全意識,形成綠色環保可持續的消費習慣。

釐清安全使用年限和質保期的區別

調查結果顯示,52。8%的受訪者不瞭解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概念,39。7%的受訪者會將家電“安全使用年限”與“產品質保期限”相混淆。實際上,安全使用年限是在設定的產品正常使用條件下,推算出來的確保使用(者)安全的基本年限,而產品質保期限是企業對消費者作出的產品整機或關鍵部件的修理、更換、退貨承諾,因此安全使用年限與產品質保期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家電時,要主動向商家或銷售人員瞭解電器產品安全使用知識和安全年限,認真檢視產品說明書上的相關使用說明。

避免使用超過安全年限的家電

調查發現,19。22%的受訪者只有當家電使用較長年限後頻繁出現故障且難以修好時,或直到不能正常使用時才會更換。實際上,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家電存在安全隱患,其中燃氣灶類產品還可能出現漏氣的情況,吸油煙機、空調等產品還可能存在墜落等隱患。

據廣東省消委會介紹,根據2020年釋出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團體標準,洗衣機、空調器等家電的安全使用年限一般在8-10年,而在實際生活中,考慮到操作及使用環境的影響,安全使用期限可能更短。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儘量按照安全年限要求使用和更換家電產品,避免因超期使用導致安全問題。

做好維修養護和定期安全檢查

調查發現,42。18%的受訪者表示對家電進行清洗的頻率很低或基本不清洗和養護,57。85%的受訪者不會對使用年限較長的家電進行安全檢查。實際上,家電作為使用頻率較高的商品,應及時進行清洗和專業養護,否則,不僅容易滋生細菌危害身體健康,還會影響電器效能,縮減其使用壽命。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對於“超齡”使用的老舊家電要重點關注,即使其執行情況良好,也應定期聯絡專業機構或者生產廠家進行安全檢查,做好養護和維修;若要繼續長時間使用,則要格外留意其老化情況,當故障頻繁發生時應及時更換。

踐行綠色低碳可持續消費理念

超過年限的家電產品不僅存在安全隱患,而且會出現效能下降、能耗增加、體驗變差等情況,同時很多家電內有汞和鉛等材料,使用年限過長可能會發生有害物質外洩,影響消費者的身體健康。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多從安全、環保、健康、經濟等角度考慮,充分認識到家電安全使用年限的重要性,及時淘汰更換“超齡”家電。建議消費者把握當前家電惠民讓利促消費的時機,更換新家電,暢享品質生活。

為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增強消費信心,廣東省消委會還特別向廣大家電企業和經營者發出倡議,呼籲家電企業和經營者主動響應國家和廣東省有關促消費政策,積極開展家電惠民讓利、以舊換新等活動,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家電回收服務,同時為市場提供更多綠色環保智慧的高品質家電產品,共同為促消費穩經濟貢獻力量。

此外,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由於家電類產品大部分屬於耐用商品,使用時間長、金額較高。因此,在購買後要留存好發票、收據、說明書、質保卡等購物憑證。發生消費糾紛時,可先與經營者聯絡溝通,特別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有關“耐用商品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向消委會投訴,或透過全國12315平臺、當地12345等渠道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