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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當時讀研三的我,與先生戀愛不到一年就決定與他結婚?

為什麼當時正在讀研究生三年級的我,和高職畢業的先生談戀愛不到一年,就答應和他結婚呢?

可能是長期讀書形成的思維模式,讓我在思考各種事情時,都喜歡宏觀,微觀,有層次地去分析事情。甚至有時習慣性地用批判性的思維去認知。但是面對談婚論嫁這個人生中很大的抉擇時,我覺得光有理性思維是不行的,還得有點溫度和勇敢!

我這裡說的溫度是指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勇敢包涵著一種嚮往與期待。

先說說跟我先生結婚的理性層面吧,也就是我的理想型!我的理想型簡單說普通的六個字:好人,順眼,愛我。其中好人是基礎,順眼是表象,愛我是核心。好人是從道德層面看,但是我們結婚不可能只看這個人是不是好人,因為好人一般對大家都好,這構不成決定嫁他的特殊標準,但是卻是必備的基礎。我先生具備好人的很多品質,比如善良,真誠,踏實,有擔當等……再說順眼,主要指互相順眼,也就是大家口中說的眼緣,我的整體形象氣質是他的理想型,他的陽光外形,成熟穩重也順我的眼。最後說,愛我這一點。我自己覺得我們女孩子選物件這一點最關鍵,但是我們必須先清楚什麼才是真正的愛!在我這兒就是,遇到事情,能為我挺身而出,面對外部,會明目張膽袒護我,生活瑣事,能事事想到我,有足足的安全感!當你愛一個人時,你會發現,這些都是很順其自然的事情,不用刻意。他剛好是!

再說說我之前提及的溫度與勇敢吧,雙方什麼都比較合適了,也有愛了,就需要我們有勇氣跨出那一步,從單身跨入已婚行列的勇氣,我相信只要是遇到自己喜歡的那一個人大家都會有勇氣的。

最後,我想說我先生雖然書沒有我讀得多,但是他走的路比我多,他話不多,喜歡極限運動,喜歡部隊生活,喜歡舞刀弄槍,愛憎分明,他身上有很多讓我欣賞的點!婚後有時候遇到心塞的事情,比如偶爾吵架,想想他的好,也有利於我們家庭的和諧,所以夫妻雙方,他愛你還不夠,你也要愛對方,才能共同不忘初心,走得更遠更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