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尋
過了25歲後,對待感情有了更清晰而堅定地認識。
喜歡一個人,該是坦蕩而勇敢的,而不是自卑而回避的。
如果有機會重新開始,我希望屬於我們的回憶,不該是以遺憾和錯過來收尾。
希望“我很喜歡你”這件事,不再是僅此而已。
@雪貳
我挺喜歡你的,但也挺遺憾的
說起喜歡他這件事,還真的是蠻遺憾的,朋友說我經常會在嘴邊提起他的名字,是啊,好像過了這麼久我還是會在很多個場景想起他和我相處每一個細節,哪怕時間真的過去了太久太久,我還是忍不住會想起。
認識的情節很普通,當時的我在朋友學校的食堂裡大口的扒著飯,他在不遠處的鄰座上注意到了我,晚上我回學校的路上就收到了他的微信好友申請。
在斷斷續續的聊天后,我主動提出要不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吧。真實見到這個男孩,我還是被他外表的乾淨文藝氣息給吸引住了,我們從開始見面的侷促到後來的想談甚歡,這真的很奇妙又超乎我對他的預想。
我發現原來我們有那麼多相似的愛好,有那麼多相同觀點的看法,那麼多都喜歡的音樂。互不認識的兩個人竟然可以面對面地坐著說一整晚的廢話都不覺得乏味,哪怕不說話,一個眼神我們也可以想到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
這樣的感覺,對我來說是很特別的。
可是我們故事的開頭,像極了電影《花束般的戀愛》中的男女主,故事的後來,卻沒有一個花束般的戀愛過程。
也許是我的戀愛觀太過悲觀,我覺得見過花開就好,不一定要有花開的結果,所以我們就這樣在花朵準備盛開的時候,永遠保持了“含苞欲放”的狀態。
這個美好故事的開頭已經過去了快一年的時間了,每每想起來還是有那麼一點遺憾在,要是當時我再主動一點,我再勇敢一點,是不是我們就會有一個花開的過程呢。
我安慰自己,下一次遇見心動,遇見喜歡,我要更勇敢大方一點,喜歡的東西是自己爭取的,喜歡的人也是。
@粲然
你還好嗎?很想你
十年了,想把心裡的話寫到紙上,卻一次次地按進心裡最隱秘的角落。
每每落筆,總怕我拙劣的文字,無法表達其中的深意。
十年後,讀研終於來到了你存在過的城市,努力感受你感受過的呼吸。因為你,我喜歡上了這座城市,卻再也找不到任何有關你的訊息。
我從沒告訴任何人,曾經的我那麼喜歡過你。要不是那場大雪後的初見,不是補習班老師安排我們當同桌,不是冥冥之中的眼神交匯,我不會知道那時的情感能有多純粹。
你就像我偷偷藏起來的彩虹手鍊,不想和任何人分享。只要想起你的存在,我上學的每一天都變得有所期待。
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更是無數幻想堆出來的若有所思、興奮和傷感。為了能和你靠近一些,我放棄了擅長的文科,選了理科。還安慰自己只要努力也能學好。
可是生活不是偶像劇,菜鳥也不是輕輕鬆鬆能夠逆襲的。我知道我們的距離真的好遠好遠。不只是級部前50名和第500名的距離。我只是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生。
我們的緣分,從中學畢業後就到此為止了。
十年了,你還好嗎?我很想你,更懷念那時候的自己,我的整個中學時代。
喜歡你是我做過最執著的事情。如果執著能成為我的代名詞,那就執著生活,執著熱愛吧。
這便是十年帶給我的意義。
@七七
下一次,我想捧著花去見你
如何形容我們呢,大概最合適的就是那句“不清不楚的開始就會不明不白的結束。”至少我們在分開後回想當初,都一致的認同這樣的說法。
我們的關係隔著手機螢幕“確立”在一個曖昧上頭的夜晚,很簡單的對話,還有那句不同於尋常的晚安。
結局自然也一樣,只是說“我們分開吧。”
“好。”
我們很默契的都沒有詢問這樣分開的原因,沒有寫大段大段的小作文,好像分開更像是一件必然事件。
後來我也想,也許明確一段感情真的需要一種儀式感,《小王子》裡說:儀式感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個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這種儀式感表達著對這段感情的尊重,同時也會成為彼此一個愛情開始的美好回憶點,哪怕是捧一束花、說一句喜歡、給彼此一個擁抱,當著面清清楚楚的開始也不至於最後不明不白的結束。
喜歡一個人,總是夾雜著太多遺憾的底色。
我想在感情裡,我們還是少了太多的勇氣和坦誠。
總迴避著,猜忌著,自卑著,最後就把那份情誼推得離自己越來越遠。
而明明,我們想要的不是這樣。
為什麼喜歡一個人,總要口是心非,否定遊離?
關於喜歡這件事,還是希望我們都可以愛得更敞亮。
至少,回憶起來,不是美好的,我也不是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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