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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磊應不應該把房子還給許敏郭威以後應該如何對杜新枝

從來不覺得熊磊可憐,幸福是靠自己爭取的,不是靠拐騙和搶奪的!這套房子要是法院判給了熊磊,那真是讓我不服,讓我三觀盡毀,為什麼老實人就該被吸血螞蟥一樣的壞人欺負?我覺得不但要歸還房子還要處罰熊磊這樣道德敗壞的壞女人。還是給熊磊一些補償,她喪夫年紀輕輕成寡婦,還帶一小孩,以後還要生活,結婚的財產還是要分清楚,什麼都沒有,每個女人都不高興。

這女人好奇怪,姚側和許敏又沒有血緣關係,更不是親兒子,熊磊和許敏家哪就更沒有任何關係,硬要拿許敏的房產?想要房子你應該去找姚側家你的親婆婆要房子,這女人腦子不好使,許敏不欠你熊磊。誰跟熊磊結婚誰倒黴,這壞女人,滿嘴謊言,跟親婆婆一樣,沒有一句真話,就是利益至上,她的婚姻也跟錢房掛鉤,小人一個,沒有教養,母親也那德興,天下好男人要遠離這種人,否則後誨。

很早之前我就說過熊磊不是好東西,但凡有一點良知不會帶著她老公抽菸喝酒熬夜蹦迪,有乙肝的人能這樣折騰??除非想他早點掛就這樣,才幾年就折騰沒了,可憐人家許敏精心細養二十幾年全部白費了。姚策想離婚,可熊女霸著房子不離,姚策早就後悔娶她了。姚策可真是讓她害苦了,真是娶了個剋星。把姚策命搭上了。把姚家搞的家破人亡。看來娶媳婦一定得聽父母的話,不能亂娶啊。姚策一直不聽許媽的話,許媽是希望他娶個勤儉持家的媳婦。可惜了,一切都來不及了。

姚策這一生被親媽和媳婦算計,太悲催,只有在許媽那感受到了母愛,可是算計姚策的這兩個人一直在傷害許媽,許媽已經傾家蕩產了,他們卻要趕盡殺絕,蒼天有眼,不會讓壞人得逞的。許敏養了別人這麼差勁的一個孩子!真是倒了八輩子黴!本來姚策已去世,都不願說他,可是聊天記錄上一個做了孩子父親的人問自己母親那樣要錢,真是少見!也許是我生活圈子小,接觸的人不多,反正這款兒子就是吸血蟲!許敏這份錯愛太窩心!

這個熊女士聯絡相關部門做心理疏導,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充滿怨恨仇恨,她應該不愛他的丈夫,如果有一點愛,也不至於一直在網上辱罵養母,養母對她們一家都有恩,這樣暴露熊女士人品不好,一個真正因為失去愛人而悲傷的人,就沒有心思在網上辱罵養母,和網友互罵。

許媽媽從來沒在網上公開批判過熊磊,沒有去重傷她,哪怕手頭上有很多可以證明熊磊人品的證據,她也沒拿出來,這是長輩給她留的體面,她不懂感恩,為一己之私,一再摸黑造謠,一手好牌被她打得稀爛,沒眼看。

大家都在罵姚策和熊磊但是姚是許養大的,熊也是許同意才娶進門的,反觀另外一個,被姚家養的正直善良。……大家細品吧!我不是攻擊大家愛戴的許媽媽,只是希望大家看問題多角度多方位。我不認識他們,但是網上鋪天蓋地都是他們的新聞,實在忍無可忍。發了兩句謬論,大家見諒哈!

倆口子整個倆吸血蟲,也就姚策死了,我覺得要是他還活著可能不會比熊磊好到哪去。畢竟許媽這麼多年的付出也沒換回他的一點點回報,只有不斷的索取,吸血。幸好知道了真相,不然許媽可能一輩子都甩不掉熊磊這種人了,可憐孩子攤上這種爸媽。

我認為民法典的遺產稅有點問題。要不是因為遺產稅太高,杜敏夫妻買房子就不用直接寫姚策的名字,而是寫杜敏夫妻的名字,那麼就不存在還房子的事了。杜敏夫妻肯定是想讓姚策省去以後的稅費,才直接寫了姚策的名字。杜敏夫妻值得同情,請律師們根據法律,把房子還給杜敏。房子是杜敏夫妻出錢買的,誰買的房子歸誰,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熊磊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真。不是自己的勞動所得,終究不是自己的,不要強求。 一門心思好好工作,好好掙錢不好嗎? 幹嘛要自尋煩惱呢?要別人的不長久,勤勞致富才能天長地久。我從來不知道有人可憐到非要別人的房子才能生活,那只是懶惰的人想不勞而獲的一個可悲的藉口。

郭威要是心痛許媽,就應該在法庭上把從小到大被郭家老人不認杜告訴他自己是棄嬰的事做為證據,證明郭杜二人早就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是偷來給他們做為工具人用的!一個孩子對母親的依戀絕對不是血緣、而是感情。反之,如果一位母親對孩子是無視的、冷漠的、甚至傷害,孩子對母親的感情也會是對等的、甚至更強烈。所以,杜新志有多愛郭威,郭威就有多愛杜新志,杜新志有多虐待郭威,郭威就有多恨杜新。什麼挑撥離間都沒用。

郭威跟徐敏親生母子,血緣的力量無法隔離。如果姚策還健在,也仍然一樣與許敏離不開,因為許敏這28年一直對姚策像嬌兒寵愛,而郭威不同,他在毒新枝身邊的28年,是怎樣長大的,不用郭威說,大家看到郭威的一言一行略知一二。杜心枝真實三歲嬰兒的腦子,郭威是棄嬰,那麼姚策就是你和熊磊害死的嗎?為什麼郭威那麼老實那麼乖呢那麼厚道,就是因為你杜媽對郭威不好,這才迫使郭威變的很乖的,孩子們就是誰對他好,他就傷害的誰最厲害了,這才是親媽親孃的存在,我在我親媽身邊能高音講話,但在婆婆身邊就,有點拘束不是那麼大膽無理,謾罵婆婆,這是熊磊比我的優勢。

偷換孩子一旦定論,必須得有人受到嚴厲懲罰!涉事人員及國法道義都應該給許媽一個說法!給軍嫂一個說法!給天下母親和家庭一個說法!十月懷胎!28年深愛錯付!竭盡全力未能留住深愛的養子!錯過了血脈親子28年!是多麼的無助和心痛!心痛許媽一家!1。如果郭威知道或者懷疑過自己不是親生的,那麼大機率是偷換無疑了。無風不起浪嗎!那意味著郭身邊的人是確切知道非親生這個事實的。如果是錯換,大家都不知道事實,血型又一樣,真心當親孩子一樣養,孩子怎麼會有疑慮?就像姚策這邊,壓根就沒人沒懷疑過,要不是出現需要捐肝這件事,可能他們永遠不會知道。2。如果郭威真懷疑或者知道自己身份,杜如果真說過是棄嬰,那麼大機率也能斷定是偷換。因為,正常來說,知道自己的孩子可能不是親生的,會盡力想要知道真相,找到自己的親生孩子。杜一家壓根沒起過這種念頭。SO…… 道理昭然。證據也有。竟然遲遲沒有結論!或者說,還不一定是啥結論!國法何在?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