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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清朝不亡:中國能不能避免民國軍閥混戰?

前些年來,一度滿屏皆是清宮劇,“皇阿瑪”、“皇阿哥”、“格格”、“奴才”等稱呼不絕於耳,讓人不由感慨清朝未亡,還活在熒屏中,還活在21世紀,還活在人們心目中。在眾多清宮劇中,聖君賢臣,家國情懷,兒女情長,一幅煌煌大清、繁榮昌盛的盛世圖景躍然熒屏之上。

但我們都知道,熒屏中君聖臣賢的盛世大清並不存在,事實上乾隆之後不久中國迎來百年屈辱,一段讓人不忍回想不堪回首的歷史,一直持續到新中國建立。其中,辛亥革命清朝滅亡之後,中國迎來殘酷的軍閥割據與混戰,期間也損失了不少疆土,於是這讓不少人回顧百年屈辱史時,不由地提出了這樣的觀點:清朝沒有滅亡時,還能保持一個完整中央政府,還能保持領土完整,因此如果清朝不亡、沒有發生辛亥革命,在清廷的領導下,中國局勢不會變差,不會出現民國軍閥割據,領土不會遭到損失。那麼,事實真是如此嗎?其實,清末局面早已給出了答案!

欲要探究這一話題,首先需要從清朝地方督撫權力變化說起。

清朝初期,實行的是督撫制度,即總督與巡撫掌管地方大權,與六部一個級別,但由於督撫權力過大,為了牽制督撫,於是又設定了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布政使掌管官員考核與財政,直接隸屬於吏部與戶部,按察使掌管刑法,直接隸屬於刑部,兩者分割督撫權力,但都不屬於督撫屬官。因此,地方沒有財權,沒有財權就沒有後勤,自然就無法舉兵造反。

與此同時,地方總督是最高行政首腦,統帥本省文武軍民,但同時中央又在各省設定了藩、臬、將軍等官職,分別直接對中央六部負責,以此分化督撫權力防止督撫坐大。因此,地方督撫也沒有足夠的兵權,基本不可能擁兵自立或謀反,除非地方相關官員全都與他一條心。

因此,在清朝中前期,中央政府對全國的軍事、政治、財政等都是直接控制,各省督撫完全聽命於朝廷,沒有獨立的軍權和財權。但太平天國運動後,八旗軍與綠營不堪重用,光靠滿蒙勢力已經無法維持統治,於是咸豐三年下旨允許組織地方武裝——團練,“自募勇營”以自保,以此來遏制太平天國。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地方督撫逐漸掌握了軍權、財權,擴大了人事權,形成了一個又一個“獨立王國”。

對任何一個王朝而言,團練都是一劑美味的毒藥,或許可以鎮壓叛亂勢力,但之後容易尾大不掉,清朝團練就是如此。

清朝士兵的胸前衣服上,寫“兵”字的屬於正規軍,一般是指綠營,寫“勇”字的是清末才出現的團練,是僱傭性質的半常備武裝,有事招募,事畢遣散,集則為勇,散則為民,半兵半農的性質,曾國藩的湘軍就是勇營性質的武裝。

隨著湘軍的興起,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也倒逼清朝軍事制度的改變。曾國藩總結湘軍特點是:“一營之權全付營官,統領不為遙制;一軍之權,全付統領,大帥不為遙制。”其中的“不為遙制”就是不能遠端控制,連統帥、大帥都不能遙制,更別說朝廷了。為了更加有效地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政府將大批軍事將領授予總督巡撫之職,而督撫直接統領當時最能打的勇營,也就實際上掌握了部分軍權。後來,朝廷還給了督撫節制綠營的權力,讓督撫手中的軍權進一步變大。

總之,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李續宜等漢人武裝集團迅速崛起,尤其是湘軍制度很快就代替了綠營制度,將帥自招的募兵制代替了兵部的世兵制。與現代不同,古代是誰招募往往聽誰的,因此朝廷兵部很快就只擁有名義上的調兵權,實際調兵權歸於地方官員。到了光緒末年,清廷更是一兵一卒全都要依仗地方督撫,比如朝廷就根本指揮不動李鴻章的淮軍,只有李鴻章才能指揮得動。

我們都知道,戰爭打的是後勤,如果沒有後勤的話,手中兵力再多也枉然。那麼,地方督撫是如何掌握財權的呢?

太平天國之前,清政府的財政就已陷入困境。根據文獻記載,咸豐繼位之初,戶部存銀僅有187萬兩,各省上繳的稅款在起運途中的只有225萬兩,兩者相加也不過是412萬兩,不夠戶部半年的支出。但太平天國爆發後,到1852年底時戶部所支付的各種“靡餉已至2963萬餘兩”。隨著太平天國起義規模越來越大,清朝中央財政根本無力應對,於是為了應對嚴重的財政危機,清政府下令各地“就地籌餉”,使得中央集權的財政體制被改變,地方督撫逐漸有了自己掌握的財政收入。

清朝地方主要透過三個方面籌餉:一是加重舊稅,突破康熙“永不加賦”限制;二是開辦新稅,其中最主要的是設卡徵收厘金,江北大營就是透過厘金徵收維持的;三是自辦捐納,咸豐三年曾國藩奏請“準令臣隨處勸捐”,開了地方可以公開賣官收錢的先例,後來各地都設有捐納機構。

地方督撫有錢之後,就可以完善自身後勤系統,比如在就地籌餉過程中,湘軍設立了軍事局、轉運局、糧臺、善後局、籌防局、防營支應總局、軍裝支辦總局、造製藥鉛總局、收發軍械火藥局等機構,形成了獨立於戶部之外的後勤保障系統。因此,有人說曾國藩如果造反的話,成功的機率極高,完善的後勤系統是重要原因之一。

洋務運動興起後,戶部又被迫允許督撫就地籌款。於是,地方督撫不僅保留了鎮壓太平天國的厘金、捐輸等權力,而且財政收入途徑進一步擴大,包括常例徵收的剩餘部分、部分關稅、田賦附加、官業官股收入、發行紙幣、銅元餘利、舉借外債內債。

太平天國之前,清朝督撫保舉人數有限,雍正時針對地方急迫的官職,總督可以保舉三人,巡撫可以保舉兩人,其餘還是由吏部選取。但太平天國運動後,大批的官員被革職或是被殺,於是清廷不得不屢屢下詔要求督撫不拘資格保舉人才,比如1861年咸豐命令督撫要“不拘資格”保舉武職人員,左宗棠擔任巡撫、安徽巡撫李續宜就是曾國藩保舉的。

與此同時隨著督撫權力的增加,下面的辦事機構隨之增多,所需人員也在不斷增加,於是出現了督撫擅自任命下屬官員的情況,而朝廷對此則只能預設。《清史稿》記載:“時督撫權宜行事,用人不拘資格,隨時舉措,固不能以大計舉例繩其後也。”毋庸置疑,督撫自行任命的基層官員,自然對其擁有更高的忠誠度,而對中央可能就未必是忠臣了。

太平天國期間,崛起的地方武裝領導基本都是漢人,而後來這些漢人督撫保舉與自行任命的屬官,絕大多數又都是漢人,這就與清朝“防漢制漢”政策相違背。因此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和捻軍起義後,清廷企圖逐漸收回權力,但問題在於舊制度已經無法適應新形勢,地方督撫也不願手中權力喪失,害怕清廷秋後算賬,而且當時與西方交涉的事情基本都是地方督撫處理,於是最終朝廷不僅沒能收回權力,反而讓地方督撫掌握了更大的權力。

掌握了軍權、財權,擴大了人事權之後,地方督撫實質上已經屬於“獨立王國”,義和團運動時表現得更為明顯。

鴉片戰爭之後,清朝與西方列強的交涉,主要由漢人或地方督撫操辦,導致慈禧太后與西方列強之間缺少順暢的溝通渠道。由於西方公使團又對慈禧囚禁光緒政變後的新政權,以及對“己亥建儲”持蔑視態度,導致清廷以為列強有推翻慈禧太后、復辟光緒的企圖。

義和團爆發後,慈禧態度模稜兩可,一方面迫於列強的壓力,計劃對義和團鎮壓,但一方面想要利用義和團洩憤,給西方列強施壓,讓他們改變“推翻慈禧、復辟光緒”的政治意圖,於是對義和團的政策是“剿撫兼施,以撫為主”,導致義和團運動聲勢日益高漲,讓西方列強惶恐不安。

為了應對義和團,順便進一步攫取利益,西方列強以保護使館、幫助平叛為由,組成了八國聯軍,同時要求慈禧立即鎮壓義和團運動。這時,清政府內部出現重大分歧,有的認為立即鎮壓,有的認為靜觀其變,有的認為順應其變等等,最終各行其是。更為嚴重的是,清廷對於各地方督撫的“逆旨”行為都置若罔聞,概不追究,也就是說地方督撫抗旨不遵,中央卻沒有絲毫處罰,這不僅讓地方督撫看到了清廷的虛弱,也讓地方嚐到了甜頭。

1900年6月21日,慈禧以光緒名義向萬國宣戰,郵政大臣盛懷宣立即下令各地電信局將清廷“召集義和團民及宣戰詔書”扣押,只傳給各省督撫,並建議他們不要服從命令。當時,兩廣總督李鴻章獲悉後,立即回電朝廷稱“此亂命也,粵不奉詔”。李鴻章幕僚劉學詢還給孫中山寫信說:“李鴻章因為北方義和團運動想要廣東省獨立,想要以您為助手,請立馬來廣東協同進行。”

隨後,盛懷宣、劉坤一、張之洞、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安徽巡撫王之春和廣東巡撫德壽等,商議如何儲存東南各行省的穩定,避免列強有藉口入侵,同時密議盤算倘若北京失守而天子、太后不測,當由李鴻章出任總統支撐局面,最終在數日之後在上海簽訂《東南保護約款》,史稱“東南互保”。之後,四川等地也加入互保,於是“互保”的範圍就擴至東南、中南乃至西南了。

毋庸置疑,東南互保運動是各督撫長期掌握大權,長期醞釀、謀求自保的結果,反過來也可以看到清末時期各省早已成為一盤散沙。儘管李鴻章、張之洞等有著很高的政治威望,一定程度上還能將東南、中南、乃至西南各省裱糊在一起,但對於漠北、西北各省等邊疆地區卻影響力不足了。更何況,李鴻章、張之洞等人去世之後呢?群龍無首之後的一盤散沙,中央又軟弱無能、無力,只能是被西方列強輕鬆各個擊破。

綜上可見,民國時期軍閥割據的根源,其實早在清朝時期就已埋下,到了清朝末期朝廷已經無法命令地方了,各地督撫已是事實上的“獨立王國”,國內局勢沒有比民國時好。如果清朝繼續存在,那麼依舊改變不了這種“督撫專權獨立”與清廷無力指揮地方的局面,更何況清朝還存在滿漢矛盾,因此清朝繼續存在的話,中國應該只會更糟糕,甚至因為清朝對列強一貫的軟弱本性,還會損失更多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