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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轟動一時的“醬園殺夫案”,兇手為何能得善終?原因警醒世人

醬園弄的一幢樓房裡,殷紅的血,從後樓地板縫中往下滲漏。

嗒!一滴血裹著塵灰,變成了濃黑的粘液,落到了底層過道的樓梯口,呈現出一個帶有幅射線條的星狀。

嗒!又是一滴,重疊在原來的位置上。嗒——嗒——嗒——血緩緩地,有間隙地,有節律地滴著,在地上漫成一個不規則的圓,圓的外沿慢慢漾開,漾開……它似乎要引起人的驚覺,要向人呼喊,要告訴人們,這裡正在發生著什麼。

一個女人尸解了一個男人

天色微明,慣於晚睡晚起的上海市民,此時還在夢鄉。整幢樓房一片寂靜。

濃稠的血依然緩緩地滴著。

亭子間裡算是有了響動,二房東嫂嫂跨出房門,扣著紐扣,下了樓,側身向右一拐,就彎到他男人王瞎子卜卦算命時接待顧客的客堂間,拿了洗漱用具,徑直向後門過道上的自來水籠頭走去。不料,腳剛踏出後客堂門檻,漱口缸邊卻滴上一滴髒兮兮的東西。房東阿嫂不由抬起頭來,朝上一望,只見樓板縫裡浸潤著黑黑的粘液,正往下滴。看看地上,腳邊已經積了黑糊糊一灘。

“怎麼像是血啊!”房東阿嫂有點疑惑,趕快回進屋裡,拿了張白紙出來,又把白紙放到地下那灘東西上。霎時,薄薄的白紙上清晰地泛出暗紅的血色。“啊呀!不得了啦!”房東阿嫂驚呼著,心急慌忙地直奔上樓。“瞎子快點出來,後樓出事了。”瞎子聞聲連忙披了衣服,摸到後樓門口。

“嘭”!“嘭嘭!”後樓房門被夫妻倆敲得震天響。“春蘭!春蘭!“開門哪!快開門哪!”夫妻倆喊著,狠命地敲著,還是沒有迴音。

足足間隔三、五分鐘,才聽到撥動彈子鎖的聲音,門呀地一聲開了。

一個小樣的女人,蓬頭垢面,垂著一雙血淋淋的手,雙目滯呆地立在門裡。

“春蘭,你怎麼啦?”

“大塊頭被我殺死了。”

“你殺了你的男人?殺死的人呢?”

“裝在箱子裡。”

二房東夫婦大驚失聲地問。被問的只是機械地回答,語氣出奇地平靜。

“出人命了!”保甲長匆匆而來,看了實情,又匆匆而去。接著,新成警察局的警車,常德路驗屍所的吉普也相繼呼嘯而來。

赫然,是一件殺人碎屍案!

法醫的驗屍單上,清楚地填寫著屍身分割情狀:

頭胸一段,兩膀臂兩段,腹部(骨盆)一段,兩大小腿四段,連腹、腿、臀割下的皮肉共16塊。受害者正是春蘭的丈夫詹雲影。

殺人者周春蘭被拷上手拷帶走了。警車和吉普車相繼呼嘯而去。

報人們更是聞風而動,他們耳朵靈,腿腳長,頭腦活,筆頭快,剛剛發生的事,立刻就成了新聞。

“悍婦詹周氏殺死親夫,支解屍首,裝在箱子裡”的標題,醒目地登在當天報端。報上的日期是1945年3月20日。

各種新聞媒介像陣陣緊風,把詹周氏殺夫訊息,傳遍上海灘大街小巷,誘發得上海人興頭十足,一連好幾個月都離不開這個話題。馬路邊,弄堂口,廚房間裡,麻將臺上,到處都議論紛紛,譴責聲聲,罵殺人的女人“心狠手辣”,“地道一個母夜叉”,“最毒婦人心!”

她是殺人的人嗎?

殺人的女人果真是個惡魔?許多人懷著一種好奇心,想看看此人是不是長得凶神惡煞的樣子。殺人案特刊出版後,詹周氏照片隨處可見,人們卻沒有看到三角眼、大扒牙和滿臉橫肉。她那圓兜兜的臉,配著一對細眉,一雙細目,雖是極其平凡,卻也很透出幾分善相。問問鄰居,鄰人們都說她從來不與街坊拌嘴,待人很和氣,脾性也爽直,絕不是那種面慈心惡的人。

那麼她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呢?人們很想了解她的身世。

可她在上海舉目無親,很少有人知曉她的情況。只有在審訊室的筆錄上,書記員記錄著她的概況:

被告詹周氏,女,丹陽人,30歲,住新閘路醬園弄85號。

審訊時,她陳述了她簡單的履歷:

沒有讀過書,原姓杜,從小父母雙亡。由親戚撫養長大,就隨了親戚的姓,取名周春蘭,9歲來滬,被親戚賣給人家當丫頭。17歲時由主人做主,與詹雲影訂婚,21歲正式結婚,婚房租賃在王燮陽家的後樓,至今已有9年。

幾句話,百來個字,就給30年生話打上了一個句號。平直的語調,幾近冷漠,沒有留戀,沒有不平,更沒有屈辱和眼淚。但不管怎樣,人們總能從中看到她的過去,體察到她曾經有過的悲哀和辛酸。

苦難的遭遇,生就了她淳樸厚道的性格。人們從她的鄰居中還聽說過這樣一件事:

新婚2個月後,她就發現丈夫有了外遇。雖說當時她很吃驚,也很難受,但她還是沒有大吵大鬧。她相信丈夫一定會回心轉意,詹雲影最終總歸是屬於她的。

插足者名叫來喜,與她一樣,也是替人家當丫頭的。一天,來喜自己找上門來,哭哭啼啼,說是與詹雲影的關係讓東家發現,被趕了出來,一時沒有地方落腳,只好投靠她丈夫了。面對著這樣突如其來、令人難堪的事,她茫然不知所措,也不知丈夫會作怎樣的處置。誰知詹雲影竟暴跳如雷,一把揪住來喜頭髮,撩起手來就是重重兩記耳光,一邊還直著喉嚨大吼:“你來靠我,我去靠誰?”來喜捂著留有五指手印的臉,只是嚶嚶地哭。倒是站在一旁的她,看了不忍,說是暫且先擠一擠,往後再想辦法吧!

來喜是住下了。日子好好歹歹地捱了一天又一天。而詹雲影一看見來喜就惹氣,橫豎看不順眼,三日兩頭拳打腳踢,把來喜時常打得鼻青眼腫。女人看著女人受罪,那是什麼滋味?她的軟綿心腸更促使她阻攔丈夫,常在背地裡勸丈夫說:“人家也是十月懷胎,娘肚子裡生的,怎麼可以要打就打,橫加虐待!”

不久,來喜在醫院裡生下一個男孩。她去探望她,來喜又感激又內疚。她默默地注視著那張蒼白消瘦的臉和那樣的一種求乞的眼光,漸漸緊鎖起細細雙眉。是呀!再這麼下去,憑著詹雲影的脾氣,這來喜也不會有好日子過。唉,人到這般地步,也是夠可憐了!可怎麼才能解這個困,救這個難呢?她沒作聲,只在心中感慨著,尋思著。

終於,她想出了一個沒有辦法的辦法:把男孩送給鄰居。再請人說媒,讓來喜正式嫁個男人。事情處理完畢,兩個女人的心事了了,兩個女人的憂思也解了。

原來她是這樣一個通達情理的好心女人!

只在頃刻之間

這樣的人也會揮刀砍人?真是不可思議。但事實是那個充滿血腥的恐怖現場,偏偏由她一手造成。

那是一個陰沉漆黑的夜。她裹著薄衾,抖索索地綣縮裡床。空空的胃腹,透心的冷,攪得她轉輾難眠,心緒不安。這天,她已連續二次去東方飯店找詹雲影。她告訴他,家中米缸又朝天了。上午,詹雲影說,下午再講。她回家了,等著。等到傍晚,不見丈夫人影,又等到7點過後,為肚子所驅,她又去找他。他攤著兩手,說是沒錢,答應等一會兒一定回來。

“夜這麼深了,他會回來嗎?”她想。

時鐘敲過三下,樓梯上響起腳步聲,門推開了,燈也隨之而亮,寬大的身影側立床邊,唬著個臉,脫衣服時使著蠻勁,又狠狠地把條西褲往桌上一丟,接著就熄燈上床。她靜觀著,知道他一定又賭輸了。本想開口討點買米錢,也只好不提了。但明天怎麼過呢?往後那漫長的日子怎麼過呢?她暗自擔憂,想與他商量商量日後的生活打算。

“大塊頭,你明著啦?”她問。

“沒有。”他答。

“我想啊,阿拉還是想辦法做點小生意好。’’

“想得倒開心!我有鈔票做生意,還不如上賭檯。”

“你哪能三句話不離一個賭啊!”

“我就是不做生意也要賭,你這種女人也配管我!”

“你——”

一個聲音漸次而高,滿嘴汙言穢語,不堪入耳。另一個則是抽抽噎噎地哭。終於,大塊頭吵累了,罵累了,聲音漸次而低,旋即鼾聲大作。她想起他平日的許多不是,她的腦海裡又映現出幾個月前曾經發生過的真實一幕:

她向他索討生活資用,他則手持劈柴斧頭,活活要將她劈死……

她似乎聽見一種由弱而強的聲音:“他要你死,你該殺了他!”她身不由己地下了床,跨過幾步,就近拿了把菜刀,走到床邊,看準了他的頸項,舉刀就砍。

“救命!”大塊頭掙扎著,聲嘶力竭地喊了一聲。她只管瘋狂地亂砍。她已經全無理智,也不再有思想,甚且不再有感覺。她一下一下地下著死勁,誤傷了自己手背,也全然不知。斬罷,又夢魘似地搬過箱子,箱子是空的,裡面的衣物早已經當盡賣光。腦子彷彿也是空的,只是機械地開啟箱蓋,又機械地把斬下的屍塊,一塊一塊地放進箱裡。房門被搗得快要砸開,喊聲震耳,她置之不理,依然機械地放置著剩下的幾塊屍塊,然後蓋上箱蓋……

哀莫大於心死

“天哪,我犯下了什麼樣的罪啊!”面對森森四壁,她陷入沉思,不由得回想起9年間,她與他的生活齟齬和感情糾葛。

當初她嫁了他,她好歡樂!他在典當當朝奉,有一份不算很差的職業,長一碼大一碼的個子,方頭大耳,賣相好,討人喜。重要的是自己的姓氏上加了他的詹姓,這使她覺得有了切買可靠的依傍。她和他住在那樣的小屋裡,沉醉了,覺得好開心,好愜意。

她真心愛他,即便是新婚期間就撞進了來喜,她也沒有埋怨過他。他丟失了朝奉職事,她省吃儉用,安慰他不用著急。他操起舊貨行業,賺了點錢,她為他添置衣物,揀他喜歡吃的東西,買買燒燒,端到他面前。而他的笑容卻一日一日地減少,常常莫名地發上一頓火,先是罵罵咧咧,繼而拳腳相加。來喜的厄運臨到了自己頭上,她好委屈!可她依然關心他的冷暖飲食,照料他,伺候他。她老是猜想:他可能遇著了不如意的事。

日常開支用完了,她急急地託人找門路,尋工作。好不容易進了一家香菸廠,每天天不亮起床,匆匆安排好家務,趕著上班,又趕著下班。廠裡生活重,工資少,她卻幹得歡快。她覺得她總算也可以為男人分擔,心裡很是舒坦。他則老大的不高興,硬是被他逼著辭了工。回了家,與他大吵了一場。他竟像猛獸似地撲去,揪住了她的長髮,按住她的頭,狠狠地向桌角撞去,只因她躍歪了身子,額上才沒有留下傷痕。

可傷痕留在她的心裡,使她痛苦了好一陣子。但她畢竟不是大小事情都耿耿於懷的女人,她原諒了他,以為他早晚會收心的。豈知他的心早已收不回來。他生意不肯做,整日整夜地在外面吃喝嫖賭,她勸他好好做點生意,不要成天不務正業,毀了自己。他高興時也會應承幾旬,不高興時就罵天罵地,打她一頓,隨後撥腳就跑,不知幾時再回。

她苦惱,為有一個不講理,不爭氣的男人,也為自己生活無著,無依無靠。男人她是管不著,管不得了。而自己咕咕叫的肚子卻不能不管。她只好出入典當,僅有的衣物典完了,她只得向人借錢,可有借無還,誰能借她?只有前樓的賀大麻子一直對他有份同情。前樓和後樓,僅隔薄薄一層板壁,她男人的蠻橫絕情,她的種種不幸,全都落在賀大麻子眼底。所以大凡她開口借錢,賀大麻子手頭再緊,總肯多少勻一點。日子一長,借多還少,她覺著很欠了大麻子的情。大麻子後來失了業,妻子回鄉過年,她看出大麻子進進出出,見著她就紅紅臉,對她很有點意思,她於是半是還情,半是還債,竟與大麻子意思上了。

此後,她常常自責自譴,覺得對不住自己男人。想起男人,她又恨他氣他。她想,他要是正派點,做點正經事,她也不至於做出這等事來。

大麻子失業自顧不暇,哪裡還有錢借給她!自己男人呢,非但不給分文,連個影兒也尋不到。她陷入了生存維艱的困境,體驗了生活的無趣、無味、無望,便掏盡了口袋裡僅剩的幾個錢,去藥房買了瓶“來沙爾”,躲在家裡一口吞下。

她要死,可人們不讓她死。鄰居們把她送到宏恩醫院救活了。可他依然故我,依舊日賭夜賭,還經營了個嚮導社,與社女鬼混在一起。她也還是照樣受飢餓,捱打罵,寂寞悽苦。她一天天地過著非人的生活,復又煎熬了三百六十五日,還不知哪日是盡頭。

希望泯而復生,生而覆滅,迴圈往復有過多少次?

她沒有留意。但她自忖,希望在她心中從未真正死去。她固然怨他,恨他,卻又總為他保留著一份愛意。她不會也不曾想過要仇殺他,可為什麼在那天清晨會狠了心腸去砍殺了他?她想了許久,沒有想出名堂,只能暗暗自嘆:“現今算是到了盡頭,他完了,我也完了。”

她其實是苦水裡浸漬太久,孤苦無援,精神上抑鬱過長,欲訴無人,而所愛所恨又只在詹雲影一人。當她那最低最起碼的追求一次次落空,當她連生物自存的最必要條件也難以獲得時,她崩潰了,失常了,爆發了。於是便產生了那可怕的一刻。那一刻由9年的屈辱隱忍積聚而成,由13年水火煎熬醞釀而成。

終是法律無情

案子從警察局移送檢察署,又由檢察署起訴到法院。審查的內情和她的供述,不時被披露,經由了人復一人的傳接,變幻得虛虛實實,加上了有意無意的渲染,更變得離奇曲折了起來。而事實上案情很簡單,偵查很順利。案發以後,她對自己的罪行就供認不諱。交代時,對犯罪的具體情節也毫無掩飾。

使人覺得離奇,也使人始終懷疑的是:一個矮矮小小的女人,怎能殺了一個大塊頭男人?

懷疑顯得不無道理,檢察署即追查了這一問題,於是引出了些許曲折,牽出了一名嫌疑:賀大麻子。

賀大麻子與被告過從甚密,斷斷續續有過幾次不正當關係。出事當晚,他獨自一人居宿前樓,後樓出事他不應該不知道。但案發的那天早晨,他即跑得無影無蹤,且又一天一夜未歸,行動鬼祟,像是不敢露臉。第二天巡捕找到線索,把他逮捕歸案。

他供稱說是剛從鄉下回來,正患瘧疾,出事那夜病發得厲害,頭蒙在二床被裡,睡著了,確實是什麼也沒聽到。早晨醒來才知春蘭殺了丈夫。因為膽小,又因為從鄉下替人帶出兩封信和兩雙鞋需要轉送,所以趕快往外跑,跑了兩家人家,老鄉所託之事辦完,又走了兩家親戚。夜裡在親戚家裡,想起後樓殺了人,心裡好害怕,不敢回去睡,親戚將他留下了。才宿了一夜就被抓走了。

法院傳喚了他的親戚和同鄉,所述都與賀大麻子供詞相吻。鄰里多人都證明他確實一向患有瘧疾,春蘭也口口聲聲說從未與他預謀殺人,他更沒有參與殺人,不可冤枉了他。賀大麻子的嫌疑遂被排除。

排除了該排除的,案情的基本面貌就清晰地突現眼前。於是,法庭貼出公告,定於五月三日正式開庭審判。

那一天,法院門前人山人海。旁聽席上座無虛席。接著法定程式,她回答著審判官的審問,供述她已經供述許多遍的一切:她的概況,她的簡單履歷,她的殺人經過……人們關切著她的命運,專致地聽著,屏息靜氣地等待著法庭判決。終於,律師辯護以後,審判官宣讀判決:

“詹周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菜刀一把沒收。”

“唉!到底是法律無情!”審判結束的時候,有人大聲發著感慨。更多的人帶著一顆沉重的心散去。與此同時,輿論開始轉向,越來越多的人生出了一層憐憫、同情和理解,越來越多的人為她辯解和申訴。

僅隔一月,一家名為《雜誌》的月刊即登出一篇仗義執言的文章,篇頭用大寫字鮮明地刊印“為殺夫者辯”的標題。文章慨嘆詹周氏殺夫前對丈夫的態度“千古賢婦也不過如此”。分析詹周氏殺夫原因完全在於“生活悲慘,精神鬱傷”,“常受了委屈和難堪,經年累月的苦悶使心理變態。”

然後是一石千浪,申辯文章如浪頭一般前後追至。《雜誌》又在七月號特闢《殺夫案筆談》專欄,刊登了《詹周氏與潘蓮》、《法理人情》、《我以為》等多篇文章。撰稿人紛紛指出,“謀殺親夫的主題就是死裡求生,拼命求活。”

在社會輿論和許多律師的支援下,在監獄中的詹周氏受了鼓勵,決定上訴。上海高等法院9月4日收案,9月14日結案作出判決,判決稱:

詹周氏秉性之狠毒,手段之殘忍,世所罕見,自應以殺人罪論處極刑,以昭炯戒。”

詹周氏接到判決書後並不甘心。強烈的求生慾望,驅使她再度上訴。至1948年2月20日,南京最高法院致函上海高等法院:

撤銷原判,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判理由是:“本件事犯系民國35年12月31日以前,因而可以依罪犯赦免減刑令”“予以減刑”。

詹周氏捧著一紙文函,久已乾枯的眼眶,復又滿盈淚水。她沒有想到,她居然還能死裡逃生。她想,是不是命運曾經過分虧待了她,所以因此要補償她?她卻沒有想到,命運對她的補償,還在後頭。

重獲新生的她

解放後,她從提籃橋監獄轉送到蘇北大豐勞改農場。在那裡,她獲得了自由。對著朗朗天空、明麗陽光,她深深地感悟到:

她所面臨的世界,已經變得簇新。昔日的悲涼悽慘已經一去不返,舊時的詹周氏、周春蘭也不會再有。這以後,她為自己起了令新名字,叫周惠珍,開始了她從未有過的,真正的人的生活。

她也沒有想到,四十五年以後,還會有人記起她。先是有篇文章,寫抗戰時期轟動上海的兩件血案,其中就提到她的舊事,還誤說她已服刑而死。文章登在《上海灘》雜誌1990年3月號上。她不識字,自然無從知道。後來該刊的一位記者,發現了她的近跡,立即循跡而往,追到大豐採訪,又把她這個早已湮沒了的舊聞人物,發掘出來,告諸於人。人們這才知了她的訊息,知道她還健在,並且還過得很好。

在那裡,她擁有人間應有的溫暖。領導照顧她,把她從野外大田勞動調到託兒所工作。她則把愛心回報給了一群群孩子,花了半輩子精力,帶大了那裡的二代人。她沒有生兒育女,可退休後卻也兒孫繞膝,一遇喜慶佳日,並不缺少孝敬她的兒女子孫。

曾有記者十分謹慎地向她提起過詹雲影,很怕觸著了她的隱痛。她有些猝然,但略一沉思,即坦然回答:

“和詹雲影相處一場,也全是緣份,後來出了那樣的事,怕也是緣份已盡。

”她說話神情安詳,心中平和,沒有怨言和仇恨。但看得出,她不再想舊事重提。

她的一生:前半生從生路上把她趕往絕路,逼她做出絕事;後半生從死路上讓她重獲生趣,使她有了寧靜、舒松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