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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可低價購買墓地,男子騙走26名老人65萬多元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沈高法記者顧元森)日前,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透過裁執銜接機制,快審快執了一起虛構低價殯葬專案詐騙老人的案件,為26名被害老人挽回損失36萬餘元。

△被告人提供的假證

據瞭解,金某某於2017年3月至11月期間,虛構可以低價購買蘇州市吳中區某公墓墓穴的事實,並以繳納墓穴購買款為由,騙得馬某某等26名老人錢款合計656200元。事後,馬某某等人多次催促交付墓穴證書等,金某某又委託他人偽造“蘇州市吳中區某公墓”印章,並加蓋於偽造的收據和墓穴證書上。2018年11月,老人們持金某某提供的墓穴證書到公墓現場檢視時,被該公墓工作人員發現證書及印章系偽造,導致案發。2019年1月,金某某迫於壓力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蘇州吳中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金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又偽造企業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企業印章罪。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法院對金某某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七萬二千元,責令金某某退賠贓款給相關被害人。判決後,檢察機關未提起抗訴,被告人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據瞭解,該案中,金某某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雖其具有自首情節,但鑑於其詐騙物件為老年人,並未對其減輕處罰。

該案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瞭解到,被告人金某某因其他執行案件被查封一處房產,便及時與執行法官聯絡,確保為該案被害人預留執行份額。該案判決生效後第一時間移送執行,依法及時保障被害人的權利。金某某名下房產司法拍賣後,已為26名被害人挽回損失368016。91元,得到被害人的認可,該案目前仍在進一步執行中。

法官提醒,老年人切莫追求便宜、不輕信低價服務、不輕信他人允諾,加強財產安全意識,應透過正規渠道充分了解養老服務、殯葬專案等。同時,也希望廣大群眾知曉養老詐騙線索時,積極透過12337中央政法委“養老詐騙”舉報通道及各地涉養老詐騙資訊舉報專區予以舉報,為老年人安享晚年保駕護航。(法院供圖)